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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鄞州区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结婚后有一女儿,一岁,请问离婚后女儿在法律上该判给谁
·我想提问网络认识的一个女朋友:?我给她转了差不多有一万元钱给他:,现在他把我的电话徽信全部拉黑了:,我可以投诉他吗?
·一份民事纠纷案件。我爸骑电动三轮车拐弯时撞到了同方向的一个行人,当时就立即带他去医院看病了,当时医生诊断无需住院,他挂水后没有打招呼就回家了,回到他们镇上把石膏拆掉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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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字路口是圆头红灯,双左转车道路标准不太清楚,车右转了,扣分
·安装自来水管乱收费用,我要投
·我们在新郑市梨河乡化工厂干厂房,厂方已付给承包商了,承包商也付给了分包商,现在给分包商打电话要工资,一托再托,就这样要了一个月了还没给,今夜是除夕夜,没法过。请那个部门...
·我是一名普通农民,1998年土地整改没有分到土地一直到现在,去村里要过给出答复是地己分到村民手了没有地了,像这种情况我能去法院起诉吗。
·老人私自立遗嘱把房产给女儿。但房子是儿子出资买的。儿子现有病,请问遗嘱符合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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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揍了,车,也给我砸了,我报警,当地派出所,不管不问
·这样签了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黄某人欠我2018年工资两万块迟迟不给望予以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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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利用职权便利侵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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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成家的子女怎样才能单立户口本,因为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再婚以后从来不管我,后妈也对我不好,好几都见不了一面,都不管我,我想自己单立户口
·前妻带孩子意外受伤"1264913l"""离婚一后孩子要手术治疗前妻有责任要承担医疗费吗我可以起诉吗之前离婚是协议离婚孩子扶养费也没要。谢
·我给朋友分期一个苹果手机,他之前陆陆续续还了一些分期,但是最近没还,给他打电话不接告他诈骗还是起诉他san我给朋友分期一个苹果手机,他之前陆陆续续还了一些分期,但是最近...
·我想问找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单位是亏损企业,单位部分的保险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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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杰人才市场公司2023年到2024年4月的社保没有交x江夏区通用汽车工业园武汉延峰汽车外饰有限公司x,我已在社保局打印了清单,准备去法院起诉给我补交社保,赔失业金
·罚金没交,可不可以分期?
·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 房子已经退了没有退给我首付款。说协商退款第一次说要分三次退给我我要等半年,今天又说最快可以四个月退给我首付款
·外公外婆去世,名下的耕地使用权还有8年,母亲本村人,想继续使用。村委以老人去世的名义收回。
·我在八月至九月间,在山西古交电厂三期灰管改造工程中给xx中电永昌科技有限公司带人施工,过程中给转账和罚款扣掉的,还剩五万多尾款他们以工程过程中质量为由罚款扣掉,不给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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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到重庆xx科技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录用通知,按要求在27日早上9:00左右报到,现场办理入职有序,签完合同及相关文在早上10:30接到该公司人力资源通知,让我回去等待...
·你好,没有结婚证和准生证,在医院生小孩,医院会给办理
 鄞州区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不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辩护词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不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辩护词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我依法担任被告人张2的二审辩护人,根据本案的有关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拐卖妇女罪、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理由如下: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及法学理论,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而且必须以出卖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拐卖行为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但为了出卖获利,仍决意实施拐卖行为。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拐骗、绑架、收买、接送、中转妇女的,不构成本罪。2、客观上采用了拐骗、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方式,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而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则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被他人拐卖的...

·美国工资福利保险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的社会福利近些年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了,不过与美国等一部分发达国家还是有着一些差距。我们这些年正在努力使我们的社会保障变得完善起来,就像美国一样人们的各种保障得到充分的保护,那么我们来看一下美国工资福利保险吧。美国工资福利保险一、年老退休保险当年满65岁,正式从服务的公司退休时可以获得全额的国民保险年金,如果62岁就想退休时,可以获得八成的年金,如果被保人死亡其遗族可以获得给付,当然给付金的数目视情况而定。二、医疗保险接受社会安全制度之医疗保险者可以享受住院治疗90天以内不收费(但不包括医生的治疗费用)的福利。另外还有一项医疗保险措施系由联邦与州政府(亚利桑那州除外...

·修正案9绑架过程中又有抢劫罪的怎么认定
    修正案9绑架过程中又有抢劫罪的怎么认定刑法当中将抢劫,称作抢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抢劫的条款修改如下:将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原条文: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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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怎么办?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因复婚而自然失效。复婚说到底也是结婚,所以之前离婚分割好的财产状况不会变化,会作为其重新结婚时的婚前个人财产。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发生争议。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

·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途径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置的方法和途径是什么?一、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解决: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3、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还有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医疗纠纷处置方法。二、具体的处...

·如何认定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如何认定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

·什么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离婚的时候有两种选择,要么选择协议离婚,要么选择诉讼离婚。其中,诉讼离婚不是离婚时的最好选择,但也是一种很有效的选择,但是合适的时候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那一般来讲,什么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什么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关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可概括为以下几种: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
    故意杀人罪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实施了杀人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人无法区分行为犯和结果犯,对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就有认识偏差。那么,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呢,怎么区分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未遂、中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一、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吗?答案是肯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成立要件是有杀人得故意并且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如果在犯罪准备阶段被制止或者主动停止该行为,则为故意杀人未遂或故意杀人中止,因此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条没有规定必须出现被害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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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找第三方
    医疗纠纷找第三方一、什么是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医疗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签署调解协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方在医疗纠纷调解中不为独立的意思表示,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前提下,以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意思表示为目的,组织调解、促进沟通、提出建议、见证协议。调解协议与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方式: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

·工厂要搬迁,员工遭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
    工厂要搬迁,员工遭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如果工厂要搬迁的话,一定会影响到许多工厂的员工,如果搬迁地址较近的话,还可以继续上班,但是如果是跨省、跨市搬迁,那么对于不能再继续工作的员工,就只能解除合同了,那这时候被工厂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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