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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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2261268(何律师)

 鄞州区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任高管,没有固定工资,工资是公司收入的提成,因为单位拒不发提成给我,所以我向工商局举报该单位非法经营,工商局说到时会没收其违反所得,请问律师,要是...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父亲在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责任认定书上判定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先在南通瑞慈医院治疗了近一个月...
·安阳滑县帮助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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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
·我的手机被偷了,我人是四川的,我定手机位置他在江苏无锡江阴市红苗小区
·有人说我打人还要报警威胁我!我想告他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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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让您跟我起草一份购房合同并且让这份合同到时产生法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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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4岁,我老婆31岁,我和我老婆12年底结婚的。14年10月份生的小孩,刚满2周岁。婚后一直住在我老婆的房子里。有资产如下:1、结婚前我老婆有一个38平米的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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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据,可打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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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我买了一套商铺,有两个合同价格不一样,该怎么办?
·因拖欠他人施工费用,现将本人设备强制性扣压在他的工地上,请问我可以直接报警吗,要双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胎残疾,二胎产假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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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问_下,食品安全法包扩那些?餐具是不是也包扩在食品安全法里面吗?
·我于18年买的二手房当时房主有一户口没迁出当时协商18年l2日31日之前迁出押尾款5万在中介如果12月31日未迁出尾款归乙方现19年l日26日才迁出我到中介去要尾款中介...
·经媒人介绍后结婚,婚后发现男方有癫痫病,属于骗婚吗?现在想离婚,有两套房,一套有房贷一套没有房贷,有一个女儿,请问财产如何分割,我有没有女儿的抚养权,他们家对我有没有青...
·我要起诉传销,把我害了七八年了,我要报案
·临沂人徐xx去年八月九号至今仍在扶沟县看守所,不知几时才能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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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律师好,我老婆一七年被人打断一根肋骨,三天后打人者去医院摘掉二牙,公安将我刑拘半月。后又栽脏我老婆,双双被取保至前些日子。现检察院已澄清,我起诉打人者,需要派出所出证...
·我*人在江都区大桥镇诚德钢管厂上班。签了劳动合同,第五条社会标准: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第七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签字盖章有效。真正的合同只有...
 鄞州区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在离婚案件中,房屋过户是首要问题,在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准备法律材料。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在过户过程中双方进行协议,应尽早办理,拖延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总结了以下相关的资料: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第一,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第二,办理过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

·离婚时,能主张分割土地补偿费吗?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该款具有身份属性。夫妻一方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土地补偿费,也不能在离婚案件中主张分配对方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如果夫妻双方均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双方或家庭承包户的土地补偿费已发放到夫妻一方账户,能明确户内每一成员应得数额,且无争议的。那么,夫妻一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补偿费按各自应得份额进行分割。如果家庭承包户成员包括除夫妻外的其他成员,且户内成员就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存在争议的,那么因该土地补偿费涉及案外人的权益,不能在离婚案件中...

·新刑法对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一、新刑法对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新《刑法》对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外国公职人员的认定判断外国公职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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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在人民法律关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常会遇到有关法律规定释义争议问题,道路交通案件也不例外,为了更好的解决这种问题,司法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司法解释做出判定。下面整理了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资料。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内容如下: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能否行使该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能否行使该权利?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能否行使该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经另一方同意可行使该权利的前提是经营权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户依照农业承包合同,以承包方式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国家所有而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享有经营性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也就是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首先区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资格,正确区分是个人财产、夫妻共...

·欠钱不还或者没钱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或者没钱还怎么办?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没钱还债,债权人除了可以和他们签订分期还协议之外,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交由法院审查债务人的具体经济情况,看看是否是真的没钱还,抑或是有钱不还。再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监督情况,或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偿债。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

·女方要求离婚已起诉不愿意赔偿任何经济损失怎么办
    女方要求离婚已起诉不愿意赔偿任何经济损失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叁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叁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叁)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

·入职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什么
    每当大学生毕业季,大量的学生就会从各大院校转向招聘市场。如果被企业选中的话就会通知你进行面试,如果面试也通过的话就可以去企业就职了。您需要在入职前准备好入职的资料,以免当误自己的入职,很多人对于入职需要提交的资料并不是很了解。一、入职材料有哪些资料1、入职填写资料表;2、体检报告,证明员工的健康情况3、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退工备案登记表,证明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4、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即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5、本人发薪银行账号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本人签字确认准确无误。此外,入职时需要签核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相关资料,合在一起就成为一份人事档案。二、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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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认全责是否需要赔偿?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认全责是否需要赔偿?需要赔偿,例如维修车辆的费用。而且,事故责任应该有交通部门认定,不要自己认全责。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一)肇事当事人须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按现场处理民警预约的时间到大队事故中队办理有关手续。(二)提供本方和对方维修车辆的保险委托手续。(三)视事故损失情况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属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单位提供担保后,经主管领导或法人代表加签意见可减免保证金)。(四)事故中队政务组办理车辆放行、交费、交纳保证金手续。(五)带齐车损报告(经保险公司核定)、照片、维修发票、拖、停车费票据等,到经办民警处办理结案手续。...

·犯罪既遂和未遂有什么不同
    犯罪既遂和未遂有什么不同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章: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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