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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咨询·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我快生小孩了,医院说怕我大出血,说为了大人小孩平安,让老公签字,希望他可以陪伴我生小孩,等出院后再去坐牢
·朱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做管理,由于本部门订单不足停上生产,到另外部门干活,公司要降薪,我不同意,我要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找公司陪赏吗,我干了六年了
·你那几点下班,我在桂林市利中路经房屋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三月底签了合同,交了五万元定金,交了中介费,现在房主产生了产权纠纷,得两个月后我们才得过户,请问房主是违约行为吗...
·伊犁州遗产继承律师:
·老朋友,想找你代理一个经济案
·被告人,打的我儿子锁骨粉碎骨折,请问侓师长管这能判刑多少年?所赔费用多少钱?
·律师您好,现在我们在私人老板眼镜店(杭州宝岛眼镜万达广场店),老板加盟的,这边有三个人三个月没收到工资,没社保没合同,这个要怎么操作?
·欠债(8500元整),现在属于耍赖状态,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请问有什么渠道能收回欠款。
·请问在台山二次酒驾要拘留是关在台山拘留所吗?台山拘留所现在对外办公了吗?可以收押人了吗?
·伊犁州遗产继承律师:
·门口有块空闲地,之前的村老干部给我爸写过证明是一组集体所有,我家属于一组村民,可以归我家用。但是后排街道的二组村一户民长期使用,我爸在掘土时被二组这户村民阻挠,然后打架...
·我老婆骑电动车摔倒在水泥渠里,颅内出血做了开颅手术,医院调查说她是出车祸受伤的,不给报合疗,请问我该怎么
·本人在前面某公司上班,当时,上班为顾客垫付两千多,只有pos机票的签字,可顾客过了两多了,仍然不还本人在前面某公司上班,当时,上班为顾客垫付两千多,只有pos机票的签字...
·你好。请问你个事,承办方那边不给钱我们起诉需要什么手
·阑尾术后出现脓肿及残端漏
·伊犁州遗产继承律师:
·我姐之前的男朋友,以买房为由,跟我借了钱,到目前为止,叫他把那些资料发给我,也一直未发,现已到还款日,目前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我怀疑他是在诈骗我,请求你们的帮
·C1驾照的货运上岗证取消了吗
·前在厂里出了工伤事当时保险公司只给了我两万多元现在我辞职保险公司跟厂里有没有钱给我
·你好,未成可以骑摩托车上路吗?
·贷款被APP骗了好几千能举报
·伊犁州遗产继承律师:
·行驶证检验有效期是不是指审车的日期?
·因亲戚醉酒后驾车撞了对方,又错线,对方人没有事,对方的车几乎报废,对方要求按原价赔车钱,精神费,误工费,他们却不一同意他的要求,应该如何同对方谈?如果走法律程序又会受到...
·你好吴律师,我女儿结婚三年多了,自从怀孕三月,老公有了外遇,要我女儿打掉孩子离婚,我坚决不同意,没离成,他那相好一直发信给我女儿看,看他俩一起的照片开房啊,给我女儿很大...
·朋友应急借钱后不愿还了,现在搬家换号码了,当时没有打欠条,只有汇款记录,可以委托起诉吗?
·疫情期间潜江市看守所羁押人员的家人如何给他们生活费?
·伊犁州遗产继承律师:
·建宁起诉离婚要备哪些材料
·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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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遗产继承律师咨询解答
伊犁州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常识·丢了东西多长时间算无主物品
在现在的生活中,丢三落四是现在人经常会有的一件事,每天出门可能都会丢一些东西,幸运的话,很快就能找到,不幸的就话就没谱了,那么丢了东西多长时间算无主物品?法律上规定对无主物品公告的时间是一年。在一年之内赶紧拿着相关物品领自己的东西就好。丢了东西多长时间算无主物品对于无主财产,法院会发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第一百七十六条》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
·关于高空坠物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高空坠物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1.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前段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
·关于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的区分。
关于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的区分。1、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而委托他人占有的物,为占有委托物,例如因借用、保管等将物交给他人占有,此时占有人无权处分该物的,为无权占有人,调整所有权人与第三人的关系时,适用物权法106条规定之善意取得制度,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并实际取得了该物,则原始取得物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请求返还。2、非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为占有脱离物,例如遗失、被盗等。遗失物的拾得人有义务返还或上交国家,被盗的物品应经公安行政处理或刑事程序中发还给原权利人,自无疑问。如果遗失物拾得人擅自处分,将该物转让于第三人的,此时调整原所有权人和第三人的关系时,适用物权法107条之规定,即...
·伊犁州遗产继承律师:
·拾得遗失物和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
走在路上要时刻注意身边的情况,有时也要注意自己发现了什么东西,有时无意中就会捡到一些东西,那是自己管理还是找主人呢?这是有区别的,拾得遗失物和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无因管理须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而且一旦构成无因管理就不管有意或者无意了。拾得遗失物和无因管理的关系是什么一、遗失物拾得的要件及拾得与无因管理的关系(一)遗失物拾得的要件遗失物是非依失主的意思而失去占有的有主动产。1、遗失物之拾得,乃“发现而占有之行为也。不仅以认识遗失物为已足,且须占有之”。拾得性质上为事实行为,但遗失物之拾得,存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要件。遗失物拾得的主观要件,是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发现及占有的意...
·河南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河南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一、河南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的内容是什么?河南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的内容主要是: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河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各级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行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或组织,下同)办...
·涉外抚养权变更可不可以?
涉外抚养权变更可不可以?不管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之时作出了安排,日后因为客观原因的变化也是会对抚养权作出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必须要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才能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变更。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如何进行涉外抚养权的变更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
·抚养费案中当事人要提交什么证据
抚养费案中当事人要提交什么证据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二、抚养费有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怎么赔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怎么赔?因为是停放期间被损坏,保险公司是免赔30%的高空坠物是要负的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
·伊犁州遗产继承律师:
·对于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
对于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是人民法院最常处理的案件了,那么对于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意见?在法庭审理离婚的案件是,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依照婚姻法来判决的,出发点也是根据孩子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以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出发的。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
·本来结婚后有了孩子
本来结婚后有了孩子,一家人幸福的生活是非常的让别人羡慕的一件事,但是如果离婚后,这一切都变了,不在幸福,别人也不再羡慕,那关于孩子又会怎么样?离婚后怎样算是抚养权变更?双方在离婚后任何的时间内,孩子的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地,没有时间限制。离婚后怎样算是抚养权变更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
在现在的生活中,丢三落四是现在人经常会有的一件事,每天出门可能都会丢一些东西,幸运的话,很快就能找到,不幸的就话就没谱了,那么丢了东西多长时间算无主物品?法律上规定对无主物品公告的时间是一年。在一年之内赶紧拿着相关物品领自己的东西就好。丢了东西多长时间算无主物品对于无主财产,法院会发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第一百七十六条》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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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空坠物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1.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前段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
·关于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的区分。
关于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的区分。1、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而委托他人占有的物,为占有委托物,例如因借用、保管等将物交给他人占有,此时占有人无权处分该物的,为无权占有人,调整所有权人与第三人的关系时,适用物权法106条规定之善意取得制度,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并实际取得了该物,则原始取得物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请求返还。2、非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为占有脱离物,例如遗失、被盗等。遗失物的拾得人有义务返还或上交国家,被盗的物品应经公安行政处理或刑事程序中发还给原权利人,自无疑问。如果遗失物拾得人擅自处分,将该物转让于第三人的,此时调整原所有权人和第三人的关系时,适用物权法107条之规定,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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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案中当事人要提交什么证据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二、抚养费有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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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是人民法院最常处理的案件了,那么对于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意见?在法庭审理离婚的案件是,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依照婚姻法来判决的,出发点也是根据孩子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以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出发的。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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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结婚后有了孩子,一家人幸福的生活是非常的让别人羡慕的一件事,但是如果离婚后,这一切都变了,不在幸福,别人也不再羡慕,那关于孩子又会怎么样?离婚后怎样算是抚养权变更?双方在离婚后任何的时间内,孩子的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地,没有时间限制。离婚后怎样算是抚养权变更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