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并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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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咨询·未婚买房,女方没有拿钱,但是写了双方名字,分手后怎么
·老股东部分转让股权后他的出资证明时间确认
·交通事故赔偿货主和车主一起承担吗
·兖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13475790361(孙律师) 13863719161(李律师)
·16年的欠条·人一直失踪·能追诉嘛
·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可以变更负责人吗?如果可以具体流程是什么?
·哺乳期内被辞退,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和怎么维权
·我是叶村乡,麻寮村人,因瞿宁铁路建设,村公路边房子因货车超载,导致房子裂缝,到多个部门投诉都没结果,请问我该怎么维权,这是我号码。
·吉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就是离婚一定要办理房产证才可以办理离婚证吗?我有一个孩子,买的一个房子3年了,房子和孩子都归男方了,我就不想去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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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可以委托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电动车与摩托车在乡村公路碰撞,电动车逆行,摩托车主酒后无证驾驶,责任怎么划分
·在如皋市如海路租的厂房。做了两个月房因政府要求不让做。要求退房租不退。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去世了,他名下有台车,现在想过户到我母亲的名下,公证处要我去社区开证明,社区不给开,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起诉离婚了下个月开庭,可是我没有证据,他在外面车子抵押贷款,几万,信用卡欠几万,问他他说是以前做生意亏得,但是我知道不是,对方成天骗人满嘴谎话,几年前*博输掉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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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口粮地边上盖了一个大厂房地里的收成受道很大损失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补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未终止合同继续上班的赔偿
·工资欠条去哪起诉,在原告本地还是被告家乡
·现在离婚是不是有三十天的冷静期
·法官不作为。失职。有证据证明。胡判决,是不是上诉完了,法院纪检组才给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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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拖延,不支付
·你好我老公跟她前女友出现了经济纠纷她前女友大三十跑来我家说我老公欠她的钱让我老公还给她并且带了很多人过来还抓伤了我老公的脖子我问我老公到底有没有欠她的钱我老公说之前他们...
·我想问一下,离婚诉讼,没有财产分割,有孩子,孩子抚养权可以要可以不要。直到离婚完成请律师大约需要多少钱?谢谢!.
·你好我是郭振方河南人。2013在泗县法院起诉被告柏花生借钱不还一案。在贵庭经丁法官调解,每月柏花生应还我一部钱,当柏花生也同意了。可是过后一毛钱也未还,一直到现在。我不...
·我在四川被诈骗3万元.
·兖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13475790361(孙律师) 13863719161(李律师)
·崔律师你好!我有个事情咨询一下,我以离婚4年,没多长时间前婆婆拿出我在她家时,的我写借4万元钱,上法院起诉我了,我们离婚协议上写了无共同债权债务,现在叫我还,我可以不还...
·我买了一套房子,开始的时候开发商给我说银行贷款打折是8.5折,但是办完按揭手续后给我的还款利率是9折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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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投资并购律师咨询解答·面询律师为宜。 宋瑞岭
·看具体情况。 weihaiyang
·当面与当地律师咨询。 太公钓鱼
·兖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13475790361(孙律师) 13863719161(李律师)
·面询当地律师* 吉增萍
·要根据具体情况,请与律师面谈。. 匿名
·依法应诉答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成军
·监狱有人值班,会按时释放并开具证明。 weihaiyang
·可向小朋友家长主张赔偿,幼儿园有过错也可向幼儿园主张赔偿,可与他们协商赔偿,或请相关部门调解,如不行可向法院起诉。 太公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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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退休了? 来自手机 律师
·不要就拖,一般不会超时效的。 宋瑞岭
·咨询公安机关。 weihaiyang
·一审判伪造证书解除合同不违法判不赔偿,单位没有工会. 匿名
·你好,平凉离婚律师为你解答:建议先行协商,协调不成,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解决。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我无法准确、全面的了解您的案情,为了您的利益,我建议您... hsxls6666
·兖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13475790361(孙律师) 13863719161(李律师)
·被抓后24小时内,办案单位必须通知你羁押地点。除非案犯不说实话。 宋瑞岭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可以争取缓刑。 ljp334202
·面询当地律师。.* 吉增萍
·起诉解决。 weihaiyang
·兖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13475790361(孙律师) 13863719161(李律师)
·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宋瑞岭
·可以请劳动监察大队帮助索要。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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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常识·员工辞职后还要加班么?
员工辞职后还要加班么?劳动者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这一个月之内是应当正常上班的,辞职到期以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
·一、告重婚罪最有力的证据?
一、告重婚罪最有力的证据有哪些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
·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
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合同违约金过高是不能投诉的,但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有异议,可以先以协商方式进行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也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就要...
·兖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13475790361(孙律师) 13863719161(李律师)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1、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人身伤亡,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人身伤亡依法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共计15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保险公司根据受害人人身损害程度以及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财...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故意伤害的认定是什么?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故意伤害的认定是什么?1、因果关系决定刑事责任的有无。因为犯罪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如果一个行为成立犯罪就必然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那么,如果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时候,这个行为就不成立犯罪。2、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范围也就是因犯罪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范围。换言之,因果关系对于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范围具有重要作用。从原因的角度划分,危害结果的范围可划分为作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和不作为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危害结果的表现形态为标准,危害结果的范围可以划分为物质性的危害结果和精神性的危害结果。3、刑法理论认为,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只来能对自己的行为(包括自己...
·关于工伤鉴定结论是谁拿好?
工伤鉴定结论是通过鉴定后得出的结论,鉴定是否属于工伤。伤者的伤情比较轻,也有另一种情况,就是伤者病情太重,无法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肇事方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工伤鉴定结论是谁拿好也产生了分歧,工伤鉴定结论可以由伤者掌管,也可以复印一份交由公司。还有一定的争议,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伤者职工好有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那么伤者职工将所有从事故发生时到领取到鉴定结论的资料妥善保管,再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将资料交给公司代为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然后在离职时从公司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伤者职工不准备继续在公司上班,那么伤者职工离职时,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赔偿...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明知辩护词由几部分组成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明知辩护词由几部分组成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明知辩护词由几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首行要写明标题(2)称呼语(3)前言。主要包括三项内容:1、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出庭的根据;2、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辩护内容的来源;3、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具体表述如:“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省××市××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之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
·关于分公司私自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关于分公司私自签订合同是否有效?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
·兖州区投资并购律师: 13475790361(孙律师) 13863719161(李律师)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该怎么起诉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该怎么起诉一、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该怎么起诉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1、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这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岀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按照上述规定,继承人承认继承,并不以接受继承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为要件,因此关于遗产的法律地位应理解为,自继承开始(债务人死亡),遗产即归属继...
·临清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临清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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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合同违约金过高是不能投诉的,但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有异议,可以先以协商方式进行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也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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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该怎么起诉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该怎么起诉一、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该怎么起诉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1、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这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岀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按照上述规定,继承人承认继承,并不以接受继承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为要件,因此关于遗产的法律地位应理解为,自继承开始(债务人死亡),遗产即归属继...
·临清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临清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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