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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津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咨询
·货车买了强制险和2700商业险不带不计免赔.在张家港市**集团把62岁清洁工撞成九级伤残.老太太是当地人.现在要求赔付伤残费13万精神损失费一万误工费九千等等共计十九万...
·火车撞住人司机承担责任吗?没有发/p>咨询编号887433|河南-洛阳|2017-05-1111:07|4位律师回/span>律师回答
·您好,我面临的是对方主要责任"41156413l"""闯红)撞到我车上,摔出,就诊看病到现在还以长期吃药不想结案,保险有期限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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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村委的土地纠纷
·去年我帮一间饭店装修。还供上水泥沙石。和清垃圾走。一共欠着我一万六千五十元。包工头是湖南人。一直以来说收到钱即给我转账。直到现在还是没有给我。能帮上我吗?
·找了一个司机开车,把车开坏,还偷走车辆行使证,至使车辆无法行使,损失三万八千六百元,我要起诉他要多少费用
·请问我申请强制执行都十几天了,也没接到电话,接下来该怎么办
·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买卖房子房产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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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律师你好,你还记得2017年,我来找你起诉离婚的是吗?
·我向环保局投诉噪声扰民,环保局拖拉一年半后说“根据A监测报告,整改达标、不予处罚”。我认为依然超标,行政诉讼环保局。然后又投诉监测站(A监测报告有问题)。监测站承认A报...
·教强制执行款赔偿款仍未果
·2010年7月12日约21点,内蒙古准格尔旗官板乌素煤矿副井口,有两名员工。一是多年经验的带班班长小谢;二是才工作28天的新员工小陈。当时向井下回两个平板车的锚网(每车...
·酒后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期间,再驾驶机动车该怎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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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重伤二级,判多少
·撞到人当时去医院拍片做CT没发现回家挂了几天吊瓶感觉疼到医院检查发现锁骨骨折了、请问具体怎么处理要是起诉的话需要些什么手续谢谢
·你好,我*借款以逾期10天了,一天逾期他们就要三百的费用,请问我应该去付这比费用吗,谢
·离婚起诉状已上交,可以立案起诉了吗?
·我们结婚两年多,有一男孩,现在两岁。因为我们感情不和,婆媳关系不好,他家有钱,我又是外地的,身上有点异味,曾经差点因为这个被他母亲拆散,现在我们感情不和,经常吵架,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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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拇指受伤
·被传销骗了7万多,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调查后答复:徐某2006年5月购买了7万多卢会产品,石某7月也买了7万多卢会产品,刘某经徐某和石某介绍决定购买7万多产品,并借了徐...
·贫困证明只有村里的盖有效
·盗窃被抓亲属怎么办
·婚后买房子,那房产证还用写2个人的名字吗?还是写我老公的就好,觉得还用写上我的吗,对我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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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网上说出被起诉人的名字吗?说出违法吗?
·持证合格幼儿教师维权
 盐津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常识
·有证醉驾摩托车应该怎么处罚
    有证醉驾摩托车应该怎么处罚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二、相关知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这是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的,而此时需要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这是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的,而此时需要作出相应的勘验、检查之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这对事故的处理是有很大影响的。而在认定事故责任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法,那到底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有什么方法?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是指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2)主要责任和次...

·农村拆迁家里的煤给补偿吗
    农村拆迁家里的煤给补偿吗根据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有如下五类补偿项目:一、房屋价值补偿费此类补偿是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的价值进行补偿,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当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这个市场价格是有相关评估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索要,如果你觉得价格不合理,还可以申请复核评估。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是由各地政府出具的标准来确定。如果拆迁方可以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该类补偿没有国家政府统一标准,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受营运状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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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起诉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需要说明,虽然法律中对离婚的方式规定了两种,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其实很多夫妻都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考虑诉讼离婚,毕竟协议离婚是要简单、快捷多了。而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夫妻起诉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起诉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百二十二条也有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凡是工程实行劳务分包的,肯定是需要具备劳务资质的,签约成功,一般合同都要去建设局备案,如果是通过必选的方式进入者,有劳务资质才有资格去招投标。所以,劳务外包是否要资质,答案是肯定的。二、劳务外包需要注意什么呢(一)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务承包资质、用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一般在实践中,取得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均经过行政主管机关的安全生产审查,企业应注意合同有效期需在该单位资质有效期之内,一旦承包单位资质被行政机关吊销,企业应当及时终止劳务外包合同。(二)建筑类外包合同应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外包,根据我国建筑法律规定,发包人需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全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全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主要根据为了规范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招标投标行为,而根据招标投标法而制定的,它相对于招标投标法来讲要更加的详细一些。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全文,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

·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是否可以
    夫妻双方如果要离婚的话,那么仅仅是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发生了破裂,双方对于子女的关爱并没有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发生任何的改变。但是理论上来说,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的时候是和孩子没有关系的,除非双方协商好了要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孩子。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是否可以?一、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是否可以?一方无权将全部财产赠与子女,只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按份共有。(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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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挪用公款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不得不说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都是很相似的,其中与贪污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目的,而与挪用资金罪对比的话,则此时的犯罪主体要求是不同的。对于挪用公共的犯罪,我国也是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下面我们带来挪用公款司法解释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九百七十二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9号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第二条对...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是担保人写的借条不一定有用,若是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那么该借条一般就是有效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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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16 0:15:51.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