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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延津建筑律师团队竭诚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河南延津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权属、工程承发包及总分包、工程质量索赔、工程款追索等各类纠纷的仲裁和诉讼,新乡延津建筑律师为各类建设企业代理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发包等专业合同的谈判、制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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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津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已办取保还会收监?
·时间算错了赶不上开庭,还在火车上
·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欠钱不还,要咋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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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无牌摩托与一未婚男子相撞
·我因一条带了明星tag的博文被明星方取证发律师函,目前对方处在申请法院披露信息阶段。博文虽然带了对方tag,但仅说了肉毒素三个字,现在也改换ID、删除博文、改换背景图、...
·欠钱2万多不还,打了欠条,一二再再而三欺骗,现在已经无能为力了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打错一笔钱,起诉对方,要回的可能性有多大
·别人非法套取公积金该怎样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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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去年九月份出的工伤,老板以知托,十二月份做手术,康复五个月,现在拍了核磁医生还叫做手术,老板不管了,我想微托律师。
·我想让你帮我打官司
·他的行为已造成别人人身受到伤害
·你好,男方想离婚,但是又不愿意向女方提出来,我该怎么做
·我是财务人员公司七个多月不给发工资也不找人来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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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农村的老宅地放了很久,六七十前的瓦房。现在拆了,现在还能办吗san您好,事情是这样的。农村的老宅地放了很久,六七十前的瓦房。现在拆了,自建一层楼。以经建好...
·翻我日记。然后在学校一直传。这应该算侵犯我的隐私权了吧
·我家楼房外墙渗水破坏了家里的装修我该得到怎样的合理赔偿
·我的外甥被人倒车给压死事后肇事方不打120救护车救人也不报警而是叫他的老公去洗车上的血迹这种情况可判几年。
·你好,我与我老公是08年在老家淮安结婚的,在老家举行的婚礼,有一个儿子,男方是上门女婿,小孩从小一直跟我父母生活在一起,但是一直到目前为止我们都没有去领结婚证,现在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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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喝酒,饭后其中一人开电动车回家路上撞在路边花坛上死掉了,这个与其他人有关系吗."w990mamt20
·补正裁定是否需要由原合议庭成员
·原生三胎因妻去逝后,又结婚生一胎,问男方算四胎吗?
·你好我开车行驶到无红绿灯十字路口,一辆两轮摩托车车冲出来撞到我的车,交警过来开了裁决书,两轮摩托车主要责任,我的负责任。交警让我带人到医院做个检查,我也带摩托驾驶员到医...
·男方本来是农村户口后转城镇户口,女方未跟随他落户而是在男方的原地方生有一女孩,可以再转回来生第二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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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房款可以打入卖方指定的非本人帐号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报检证放在原单位使用,有风险吗?
 延津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打架故意伤害两罪并罚怎么处罚
    打架故意伤害两罪并罚怎么处罚1、伤情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违法治安管理法规,公安机关可酌情予以训诫、罚款甚至治安拘留十五日以内。2、不构成轻伤,其他情节恶劣,同样可定罪量刑。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

·死亡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死亡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死亡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

·拒执罪报警自诉流程是什么?
    自诉是有很多情况的,不是说我们想自诉就可以受理的,关于自诉流程您是否了解,自诉需要什么证明证据呢?刑事自诉状又应该怎么写?并且,拒执罪报警自诉流程是什么?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拒执罪报警自诉流程是什么?1、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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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制后性质是属于什么 在我国,民营企业一般属于集体
    集体企业改制后性质是属于什么在我国,民营企业一般属于集体性质的比较少。通常我们所说的集体企业大多数都是一些国有企业,不过国有企业的经营性质在改革开放以后,虽然说有了一个初期的经营管理体系,不过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可能集体企业改制也是迫在眉睫的一项工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集体企业改制后性质是属于什么?一、集体企业改制后性质是属于什么?改制后的性质通常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二、集体企业改制改制流程(一)、集体企业改制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

·男方抚养权女方带孩子怎么办以及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在离婚纠纷中,有两个最值得关注的部分,一个就是抚养权归谁所有,一个就是夫妻之间财产债务的分割。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对于夫妻双方而言有些时候不仅是两个人的事,还要考虑到孩子自身的感受以及发展。因此,难免会出现抚养权和带孩子的人不一致的情况。那么,男方抚养权女方带孩子怎么办?怎么变更抚养权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男方抚养权女方带孩子怎么办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

·服刑人员监外执行该如何执行
    服刑人员在监狱内服刑的时候,其实出现的情况可能会比较多,而此时要是满足条件的话,那也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当然对于监外执行,我国也是作出了严格的要求。那到底服刑人员监外执行该如何执行才好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服刑人员监外执行该如何执行?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在我国,夫妻双方在结婚的时候,如果双方违反婚姻法当中的规定,那么本质上夫妻双方的关系根本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即使双方以后离婚了,在婚姻关系中的一些权益也是实质上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因为我国婚姻法对有些婚姻是不支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姻无效?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②以未到...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有哪几种类型?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①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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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黄灯处罚吗
    闯黄灯处罚吗,怎样处罚闯黄灯“闯黄灯”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主因之一,现今很多车主不愿意等待,常常利用黄灯的短暂间隙通过红绿灯路口,而这样往往会造成一些交通事故的产生。那么闯黄灯处罚吗?又该怎样处罚闯黄灯?的我们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相关的阐述。一、闯黄灯是否处罚?闯黄灯一般现场处罚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因此,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与闯红灯相同。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据了解,由于电子...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3、法定赔偿。法律规定了三种赔偿计算方式,在实务中如何适用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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