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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湖区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咨询
·给别人办了一个假驾照
·2015年7月12日-15日在赣榆瑞慈医院做扁桃体摘除手术,医生在询问病情时记录有错误,导致去保险公司理赔时无法理赔,我又找到主治医生,医生说电子病历档案不能修改,请问...
·我在今年4月16日醉驾撞死两个人如果说我们跟死者家属达成协商赔偿的协议  死者家属原谅  但是交警队起诉我醉驾 &nb...
·盐湖区债权债务律师: 15835911555(李律师) 
·我在一个印染厂上班,这个厂提供热水,但是呢热水是蒸汽烧开的,就是把凉水灌在瓶子里然后去蒸沸。一直都是这样的员工都是这样做的,也没人管理,就这我下班的时候去拿我的正在蒸气...
·事发万宁市东和农场挪用公款请了解一些情况
·我家户口是本村的,和村里每户一样享有权利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但村公共塘坝被征收,村生产队在补偿款按户分配时却将我家排除在外,原因仅仅是我父亲20前对生产队口头说了一句:...
·请问明天星期天可以接见吗
·我男朋友就是因为有设施到了诈骗他自己也是不知情情况下才转入这笔钱在他账户上,他自己也没有用过这个钱,现在他被抓进去28天了,设施的人数比较多他呢也是最轻的一个,不知道他...
·盐湖区债权债务律师: 15835911555(李律师) 
·家里是农村的,土房要拆迁,叔伯说房子是他的,拆迁办要我们自己协商,怎么办?我要房子,求解答
·你好,我是湖南的律师,请问洪湖市看守所会见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健康证明和预约吗?
·您好李律师,我被家暴想要离婚咨询,谢谢!
·我私自卖了工厂货物,工厂如果起诉的话,我该怎么."w990mamt20
·您好我右手五个手指头骨折,无名指第一节关节处断了,已经手术接续上了,但是关节没有了,其他四个手指头,除去大拇指以外,都打钢钉了,不知道我这种情况可以进行残疾鉴定吗?谢谢...
·盐湖区债权债务律师: 15835911555(李律师) 
·曾经给人做过担保,5人联保.未接到任何通知银行卡被冻结,资金被冻结.借款人已经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别人欠我钱我就找人扣他车,可是帮我扣车的人现在也联系不上了怎么办我应该报警吗
·小孩改名改姓的问题,是离婚后生的,生父不同意能处理吗
·我是宜春的,他是安徽的,我们再一起两年,小孩也一周多了,可是因为多方面原因,我不想再跟他再一起,说要跟他离,他也拖泥带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是不是分居两年就可以用法律...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以上十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盐湖区债权债务律师: 15835911555(李律师) 
·我有一个私人债务现在法院执行厅因找不到人放下请问我可以向被告的妻子追究债务吗
·显示银行卡为涉案账户,被冻结,去银行,银行说是公安局通知冻结的
·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期一年,一次性付清房租外加一个月押金,后来只租了5个月 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期一年,一次性付清房租外加一个月押金,后来只租了5个月,因为工作原...
·法院发来信息说已于多少号审结,是不是案子已经结束了,双方都认可了
·您好,我想请问下全托在校生在学校打架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那边的家长要求赔偿小孩子精神损失费,家长误工费这个合不合理民事诉讼费用怎么分担的
·盐湖区债权债务律师: 15835911555(李律师) 
·你好:我的车是按揭买的,我给那个人介绍放的贷每万元月息2分,用钱人没有还上,那人吧我告了,私自把车开走。我现在不还车款,下一步怎么办?怎么处理对我有利?谢谢
·请问:在监狱里服刑的人有自由向自己的亲人发短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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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有规定:(1)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本案中,貂蝉给其干妈买东西所花的3万元其性质不符合婚姻法关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规定,明显属于夫妻共同财...

·集资诈骗罪八种情形有哪些?
    集资诈骗罪八种情形有哪些?一、集资诈骗罪八种情形有哪些?(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二、集资诈骗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
    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城市要发展就要进行土地建设,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背景下,没有任何人可以拥有私人土地,拥有的只是土体使用权而已。当政府需要用地的时候就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征收是有补偿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扬州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1、产权交换式补偿;2、货币补偿。一、扬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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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如何判刑,相关规定有哪些
    说到强迫卖淫罪,相信您一定是十分痛恨这种犯罪行为的吧,而且,是十分希望法律会给予严肃的处理的。那么,强迫卖淫罪如何判刑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供您参考。一、强迫卖淫罪如何判刑强迫卖淫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是一种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尤其是性自主权为主要客体的严重犯罪。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强迫卖淫罪,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行为;二是被害人卖淫是否违背其本人意愿。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都有哪些一、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都有哪些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

·员工未满半年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员工未满半年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一、员工未满半年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工作不到半年被辞退,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支付补偿金,或应该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1、如果用人单位是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是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则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3、如果用人单位是在上述二种情形之外辞退劳动者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二、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不用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刑法免除处罚的情节包括了哪些
    虽然犯罪了,就需要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量刑处罚,但在有些情况下,即使行为人犯罪,那此时也是需要免除对其的处罚的。这要求符合规定的情节才行,究竟刑法免除处罚的情节包括了那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法免除处罚的情节包括了哪些免除处罚情节,是指对犯罪分子作出有罪宣告,同时根据刑法规定据以免除其刑罚处罚的情节。它是以行为人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的,只是由于具有法定免除处罚的情节,才免除其刑罚处罚。这与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不认为是犯罪有原则区别,后者是不构成犯罪,根本就不存在免除刑罚问题。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照刑法第37条的规定,在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同时...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写起诉书、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开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员工工资该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在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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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重婚是指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是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我国在刑法中将其规定为重婚罪。针对重婚罪,我国有哪些司法解释呢?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二、重婚罪的司法解释...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往往都会到场进行勘察并制作《交通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往往都会到场进行勘察并制作《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了解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标准对您后期的维权是十分重要的。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判定标准吧。一、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标准是什么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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