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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总金额一万一,现金支付五千,医保支付五千,这张发票报销的时候应报销多少?
·如果结婚以后买房子,怎么样才能属于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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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律师你好,我想跟丈夫离婚。能接受此事吗
·从公司下岗后,公司未交养老保险,去公司问,公司不予交纳,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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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 未按合同 支付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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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10月出生应该什么时候退休
·信用卡逾期了,收到一封经济侦查科的传唤通知书应该怎么
·虚开增值税发票
·上班时受一职工挑衅引发争吵
·本人,今和男朋友一起买的车,现在因部分原因和他分手了,但车在我名下,我想要回我的车,有什么好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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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抵押的房子买卖,中介知道有抵押,合同上中介写无抵押。高龄卖家稀里糊涂签了字。现在抵押没有解,买家起诉卖家。卖家认为是中介过错,有录音证据证明中介当初知道有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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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凌晨被老公打了报案了,想咨询一下怎样让对方负法律责任,因为被打不是第一次报案也不是第一次。
·我在二手车市买了02的菲亚特,当时中间人说过几天拿证明过户,结果先不管这个事情,我去工商所查到车主单位,打电话他为难我,不给过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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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户口在本村,可以向当地乡级政府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购买。
·咨询土地,农村有18亩地,在没有经过允许下,村里要把地抽上去
·用于大型物流中心
·你好,我在一家培训机构上课,付费后学校没有给发票,而是给收据,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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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开挖掘机的,跟老板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合同。工000包月,当时谈的是工资月接。但前面几次都没有一次接清。一次给000之类的。一个工地干完了挖机拖到下一个工地一直没开工...
·我被骗了没有结婚生子,现在很困难想找他给孩子交学费
 沿河劳动律师法律常识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
    离职时每个人几乎都会碰到的事,工作离职时,一般都会办理离职手续的,那么你知道在离职时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有区别的吗?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一、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的误工费谁出?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的误工费谁出?交通事故全责方的误工费是由自己进行承担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是伤者一方。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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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赡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只要赡养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也是公平的,对被告等赡养人就具有法律效力。二、签订赡养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1、不得约定附条件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免去自己尽赡养义务的责任,不得以分得父母财产的多少来衡量应尽义务的大小等。如果协议中赡养人之间进行了类...

·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己去取还是给公司工伤认定是劳动部
    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己去取还是给公司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转交给员工本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

·不履行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不履行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抵押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抵押吗?这种合同是无价值的,不能成为抵押品,不能作为抵押的。如果房屋已经被开发商交付,你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将其用于抵押。依法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国有机器、交通工具等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当事人约定的荒山、荒沟、荒山、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四)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因此,在合同不能作为抵押物使用的实践中,没有人会接受合同作为抵押物,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抵押权人即使被抵押,也无权要求合同债权人履行合同。契约性抵押权根本不能实现。虽然购房合同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但个人...

·民事诉讼法合同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合同管辖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现有一合同双方约定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请问该合同因纠纷提起的诉讼属哪个法院管辖二、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顺序1、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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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出现意外属不属于工伤吗?
    上班时间出现意外属不属于工伤吗一、上班时间出现意外属不属于工伤吗?上班时间出现意外是属于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

·土地确权包括哪些土地?
    土地确权包括哪些土地?此时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土地确权,也可以称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确权包括哪些土地?不同承包方式的土地确权有何区别?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包括2个方面,即: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因此,土地确权,确的就是上述说的农村承包耕地、草地、林地以及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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