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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咨询
·我家楼上暖气管漏了把我家刚装修的地板给泡了,一些家具也泡了,楼上说给修不会给钱,那我们可以要求楼上赔偿全部损失吗
·81年弟兄二人相继结婚,由于当时人多住不下,父亲向村组申请,批了一处新宅2.83分,父亲盖了新房,老大要了新宅,弟要了不成形2.4分老宅,并持有老宅证,由于种种原因没过...
·公司工资计算如下:每月满班按240小时(每天上8小时=7天8小时。无星期天加班,加班跟平常一样。每月无休息时间,请假就没全勤·保底)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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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生前留下一个老宅,在2002年还是集体土地。老人去世后(1993年去世)我姑拿出一份假遗嘱由于种种原因法院判给了我姑和我叔。现在他们要翻建房,根据法律规定城市户口的...
·我老公在外面给小三买房买车,转账记录我亲眼看到的,但是他抢走了手机没拍下证据,请问我要怎么起诉小三
·2024年9月15号  朱xx 带队帮我老屋做防水铁皮结构完工时结算16600元当时我没在现场验收,就付款了。第二天回到老屋,发现朱xx多...
·您好:我有一套房子要出售,但证不过五年,想请教需用交哪些税费,分别又是按总价款的100%之多少交的?非常感谢,祝天天好心情
·吴x诉方x一案的进展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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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苏州昆山的法定是13天吗?这13天是正常带薪休假还是以最低薪资标准算呀?向公司申请婚假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离婚协议书双方都签字了,但没领离婚证书。能生效吗?》协议中表明孩子(9个月大)和一半的存款都归男方所有,如果女方再起诉,想争孩子的抚养权和一半的存款,在这种情况下,哪方...
·邻居之间的隐私权指代什么???.
·你好我问一下寒假工干一天没签劳务合同不给工资合法吗
·把你电话了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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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材料厂看守所电话是多少,打过去会接么?
·我儿子骑电动车撞到了路上停着一辆无牌照的洒水车,导致我儿子重伤,交警判我儿子主责,这样的情我儿子应该主张哪些赔付
·你好宁夏固原看守所的电话是多少啊
·温馨提示两朋友和资开了开了一家网吧,一个朋友占50%股份,我占33.3%的股份,还有一个朋友占16.7%的股份。网吧的执照是我自己的合作的时候没有入股,工商执照上写明是...
·在2月19号下午从澳门打来一个电话说我在枓音平台买的阿胶枣被别人告了吃了拉肚子,律师在帮我办理不知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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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校大学生现在当私人培训班的助教会对以后考公考教师有什么影响么
·你好,我本来要贷款买房,委托给别人办理,现在付了全款,贷款的委托材料要不要要回来
·想问下,行政拘留5天允许探视吗?
·您好!我是南宁快环建材市场的,这边不让办营业执照,因为是因为地产是属于军区的,有什么办法吗
·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我的记忆对吗,(当时本想作公证,后来一听有时效"于是就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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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厂没有给员工买社保,我们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有经济补偿吗?谢谢!
·2006年买的商品房,阳台从去年发现外墙渗水,多次找开发商维修,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请问:开发商有义务和责任负责维修吗?谢谢
 扬州市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常识
·法定监护人与事实监护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法定监护人与事实监护人分别是什么意思法定监护人与事实监护人分别是什么意思在儿童受伤害事件越来越频发的今天,监护人成为了一个您必须了解的法律词汇。那么法定监护人与事实监护人分别是什么意思?法定监护人和事实监护人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法律术语。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法定监护人就是具有监护责任的对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

·公司入职员工协议书怎么写
    员工入职代表着我们已经成为公司的职员,成为公司的一份子。当我们经过入职考核、入职培训等一系列过程的后,我们可以正式入职,正式入职除了需要一系列手续之外,还需要与公司签订入职协议书。而成为很多初入职场的新人不知道公司入职员工协议书该怎么写?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公司入职员工协议书怎么写?员工入职协议书甲方: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1、甲方聘任乙方为部。2、试用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

·北京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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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不属于遗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不属于遗产?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1)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受该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因为这些抚恤费,其性质并不是对死者个人利益的经济补偿,而是国家对死者特定家属所给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质帮助,应由有关人员直接享受,不属于死者遗留的个人财产。(2)人身保险金。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如果指定了第三人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收益人...

·什么情况下网络诈骗被判刑?
    什么情况下网络诈骗被判刑?网络诈骗作为诈骗的一种,对于网络诈骗的定罪量刑可以在诈骗罪中找到依据。但是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段,在法律规定上面,针对网络诈骗的处理方法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地方。那么,究竟什么情况下的网络诈骗被判刑?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网络诈骗的量刑标准一、以诈骗数额标准。(1)能够查到数额的。诈骗数额只是电信网络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法院认定的数额,不是公安机关查证的数额。2016年12月,全国统一量刑数额标准,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具体标准如下:1)、电信网络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有哪些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有哪些《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可以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合同的情形
    可以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与三期妇女的,但是以下的情形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

·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吗
    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吗一、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吗我国规定除因事故、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绝对不准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所以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属于交通违章。司机高速开车打架,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不管这种行为起因何由、什么目的都是一种不理智不文明的行为,严重者甚至会触犯刑律,因此,在处理打架事件时要区分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和办法。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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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
    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一、老公借条上写了老婆的名字妻子需要偿还吗?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就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出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1、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2、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拓展资料1、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依法收取申请执行费。执行案件在立案受理时,执行法院一律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申请执行费。2、执行法院按照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出全案的申请执行费数额,并从首期已经执行的款项中收取,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数额计算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二、申请强制执行注意事项有哪些执行申请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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