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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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英区建筑律师业务范围:秀英区建筑律师,秀英区建筑工程律师,秀英区建筑房地产律师,秀英区工程欠款律师,秀英区建设工程律师建筑许可,土地使用,装饰装修,招标投标,物业管理,施工承包,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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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英区建筑律师法律咨询·没签劳动合被辞退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没到法定龄结婚生孩子没办结婚证,现在离婚还在可以上户口?/p>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企业有没有权利对员工的手机进行监控,比如监控手机的位置信息。如果企业没有权利这样做,该如何应对?谢谢!
·秀英区建筑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劳动者维权有多难国家提倡“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现时普通的老百姓还是觉得维权艰难。就拿劳动者来说吧,虽然《劳动合同法》施行已有多年,仍...
·右眼缺失能定几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您好,2012年建筑水电私人老板(王东明)拖欠我工资至今未付,现故意逃避,我没有正式的欠条,但有证人,(一起干过活的工友),当时工地施工记录,买菜等记录,和所有工人应付...
·今9月初我儿子在医院确诊为争性黄疸型肝炎,住了21天院,出院后又打了10天针,但病情不见好转,反倒有些加重。又跑好几家医院看了,结果是血液上的病,最后诊断为遗传性球型红...
·您好,8年以前我在南通如东一个村买了一个民房,当时有几个村干部在场,房子是房主的女儿和女婿卖给我的,签订的收据凭证,但是没有过户,房产证还是原来房主的名字,后房主离世,...
·秀英区建筑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我购买了二手房,提取住房基金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我的孩子出生脑出血可以申请医疗事故
·我家的宅基地是在1991年村委会给批下的,但是没有宅基证,只有村委会的发票,我家宅基地的东面是一片空地,所以在1997年我家建房的时候在宅基地东面就出了房檐和地基,也就...
·我家老公跑运输的,今年8月份帮人拉货,后来因为这个货是被盗窃物品,可能数额巨大,具体不清楚!8月13号被警察抓去了!8月14号正式拘留!17号我去签的通知书!我现在不知...
·我一个人带三个小孩,长期分居,他也一点都不关心,这日子没法过
·秀英区建筑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你好别人和我家人吵架然后现在要来找我家人打架如果他们来了我家人没出去我报警的话怎么才能让警方拘留他们
·今天公司通知我,要么年前走,经济赔偿n+1,要么年后走(可能过完年来了就走),经济赔偿n,,我想拖到年后3月底,有可能吗
·我借钱买辆车在工地做事,可是事已经做玩几个月我钱还没拿到,每次打电话给老板都说没钱,当初用没签定和约,我该怎么办啊
·朱律师你好,你们的费用是怎么收的
·你好 律师!我想咨询一些关于离婚的,原因:老公家暴,且他妹妹和亲戚一致视我如眼中钉肉中刺,各种语言的辱骂我以及骂我妈妈,有截屏为证,现在我们有一个小孩了,儿子...
·秀英区建筑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我的房子证件给了私人律师,我糊涂放在他店里,三四年上半年去打招呼,他说放好浪,在保险柜,今天去拿回来,原件不给我,说我没有拿去,原件没有那来复印件?请好律师救救,我的命...
·拖欠农民工工资
·刑事案件一般多久判刑
·你好,现在将强执行法院找不到人,让我找人你有啥办法没."w990mamt20
·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甲方提出解约,乙方以甲方违约,只赔付违约金
·秀英区建筑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律师您好:我是北京网友,我想了解一下在北京赠送私家车给朋友(但是对方无购车指标),请问如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该上哪办理,需要多少费用,谢谢。
·上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可以赔付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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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宅基地是在1991年村委会给批下的,但是没有宅基证,只有村委会的发票,我家宅基地的东面是一片空地,所以在1997年我家建房的时候在宅基地东面就出了房檐和地基,也就...
·我家老公跑运输的,今年8月份帮人拉货,后来因为这个货是被盗窃物品,可能数额巨大,具体不清楚!8月13号被警察抓去了!8月14号正式拘留!17号我去签的通知书!我现在不知...
·我一个人带三个小孩,长期分居,他也一点都不关心,这日子没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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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和我家人吵架然后现在要来找我家人打架如果他们来了我家人没出去我报警的话怎么才能让警方拘留他们
·今天公司通知我,要么年前走,经济赔偿n+1,要么年后走(可能过完年来了就走),经济赔偿n,,我想拖到年后3月底,有可能吗
·我借钱买辆车在工地做事,可是事已经做玩几个月我钱还没拿到,每次打电话给老板都说没钱,当初用没签定和约,我该怎么办啊
·朱律师你好,你们的费用是怎么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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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证件给了私人律师,我糊涂放在他店里,三四年上半年去打招呼,他说放好浪,在保险柜,今天去拿回来,原件不给我,说我没有拿去,原件没有那来复印件?请好律师救救,我的命...
·拖欠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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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甲方提出解约,乙方以甲方违约,只赔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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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可以赔付吗?谢谢!
秀英区建筑律师咨询解答·咨询相关部门。 weihaiyang
·开车的必需要有驾照。 weihaiyang
·你好,律师代理费根据案件难易复杂程度收取,详情咨询代理律师。 li35031557
·秀英区建筑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这个要看合同。 潘兆忠
·协商解决吧。 weihaiyang
·律师你好!就是说他对我跟小孩没有进到过责任,如果他有债务我还要帮他偿还呀?我们的经济是他挣的他自己花,然后小孩是我养的m 匿名
·罪名,故意毁坏财物,当年被当地公安机关罚款500元领回家自行教育,好冤枉就是给人凑人数被利用,开发商真可恨!. 匿名
·建议面询当地律师 吉增萍
·秀英区建筑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你好,你最好把第二方的职务说清楚,如果他是有职权的,很有可能构成受贿罪,你可以向所在地的检察院控告,最好找到有关的证据,比如手机短信,证人等可以证明他向你要钱或者收钱的... 蒋莉圆
·不一定,如果想尽快离婚,建议委托律师,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张海英
·建议当面有偿咨询律师,让律师为你们提供法律服务。 潘兆忠
·可以向法院起诉。 太公钓鱼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考虑起诉。 weihaiyang
·秀英区建筑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同狱方联系。 weihaiyang
·委托律师处理。 weihaiyang
·你好,可以帮你处理,有需要联系 hsxls6666
·尽快委托律师办理。 太公钓鱼
·这份协议不能生效,效力待定。因为父亲未签字,父子关系是血缘关系,是无法解除的,至于财产,一旦凡协议生效,张国庆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太公钓鱼
·秀英区建筑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尽快委托律师辩护,争取轻判。 weihaiyang
·基层干部强势覇权,欺压百姓,谁啊管一管?.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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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英区建筑律师法律常识·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消防安全是一个对于小区居民来说非常重要的安全问题,在房屋建设中,消防工程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为了防止出现火灾等安全隐患,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把控消防建设,那么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看一下吧。一、消防工程质量的标准是什么?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
·再婚后又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一、再婚后又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在婚内有合法的财产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割。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在这一点上,再婚夫妻与初婚夫妻并无区别。二、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保全?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
·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
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的解决方式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如果买家拒绝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卖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买家维权。车辆以买卖等方式实际交付受让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前提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由车辆实际受让方承担责任。二、相关内容拓展《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
·秀英区建筑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该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是最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转让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在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内有权对土地进行处分。而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和集体手中。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看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一、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
·信用卡诈骗坐牢吗 犯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罚
怎样的行为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行为人坐牢呢?自然是犯罪行为,但也要经过了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那究竟信用卡诈骗坐牢吗?此时要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构成犯罪。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介绍。一、信用卡诈骗坐牢吗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如下: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信用卡。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职工因公受伤处于治疗期时却面临劳动合同即将解除的问题,这无疑是雪上加霜的,那么在法律上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下面就让我们从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这三个方面为你解读这是否合法吧。《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
·劳动合同无效能否要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能否要双倍工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探讨。一、劳动合同无效能否要双倍工资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包括: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确认是否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是建立在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而双倍工资的支付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所以,如果双方签...
·秀英区建筑律师:18620487148(陈律师)
·关于重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关于重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民法典》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重婚的法律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
·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消防安全是一个对于小区居民来说非常重要的安全问题,在房屋建设中,消防工程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为了防止出现火灾等安全隐患,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把控消防建设,那么消防工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看一下吧。一、消防工程质量的标准是什么?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
·再婚后又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一、再婚后又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在婚内有合法的财产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割。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在这一点上,再婚夫妻与初婚夫妻并无区别。二、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保全?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
·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
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原车主车卖了对方不过户的解决方式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如果买家拒绝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卖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买家维权。车辆以买卖等方式实际交付受让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前提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由车辆实际受让方承担责任。二、相关内容拓展《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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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该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是最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转让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在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内有权对土地进行处分。而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和集体手中。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看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一、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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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行为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行为人坐牢呢?自然是犯罪行为,但也要经过了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那究竟信用卡诈骗坐牢吗?此时要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构成犯罪。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介绍。一、信用卡诈骗坐牢吗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如下: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信用卡。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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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能否要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能否要双倍工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探讨。一、劳动合同无效能否要双倍工资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包括: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确认是否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是建立在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而双倍工资的支付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所以,如果双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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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关于重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民法典》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重婚的法律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
·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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