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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休宁建筑律师团队竭诚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安徽休宁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权属、工程承发包及总分包、工程质量索赔、工程款追索等各类纠纷的仲裁和诉讼,黄山休宁建筑律师为各类建设企业代理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发包等专业合同的谈判、制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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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开发了一个楼盘,建好一栋就交楼,其他4栋还在建,路都没有修好,我们因新房合同的赔偿问题没有接盘,但是管理处已从交楼时开始计算管理费,这样做合理吗?
·我想要知道他什么时候可以出来呀,怎么样办理假释呢?我现在需要做些什么嘛
·邻居二赖子打墙洞时把我家落水管打坏,居然叫我家自已修.请间律师有什么办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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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的房,发现自己的车库内设有2根排水管是室内而非墙外,在购房前,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说明
·如果被帮工人不理采偿还条?该如?
·我和我老婆不是一个地方的,我小孩7岁还没有上户口,没有结婚证,该怎么帮孩子上户口,要交那些罚款
·你好请问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
·本人利用职务上的方便,拿了公司11万人民币,在公司还没有向公安局报案前,我已经向公安局投案自首,钱也全部退还,初犯,现已经取保候审中。请问法院会重轻处理吗?判缓刑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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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孩子如何做放弃抚养证明
·我是湖南人。今年33岁,与其妻结婚7年,我们共同有一个男孩,今年6岁,正在上小学一年级。由于我们夫妻感情长时间的不和,以分居一年多。5天前其妻与父亲共同把小孩诱骗到了自...
·律师你好,我在农村开个饭店,正在装修,弄个带音响的包房,25号晚上6点多我们镇上一个开KTV的小子先是打电话骂我,随后拿个铁棍到我家来打我,不让我开包房,我拿铁锹打了3...
·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婚姻纠纷,我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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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处老房,今年2月份出租给一对恋人,与男孩签的合同,合同上只有男孩的姓名和身份证号。7月两人分手男孩走了女孩继续住在我的房子里,合同里讲好的是季付房租的形式。...
·我所有的社保都是自己交的,我如果交满十五可以不交吗."w990mamt20
·11月20日,轻微交通事故,已经两三个月,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算了责方与保险公司只打过一次电话要理赔1500,我拒绝。自此不闻不问不理赔,请问如何申请赔偿
·周囗看守所被押人孟xx判决书已通知我是他父亲想到周口看守所送点衣服看望怎样连系看守所o
·强制执行交上五个月法院一直没联系我,现在我电话换了应该去法院说一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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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喝酒期间被打了打110来处理结果打人的人都走了40分钟以后警察才来.因为民警速度慢我老公跟民警吵了起来他朋友不知道从那来就跟民警撕打了起来.现在他们朋友都跑了民...
·上班之中无证驾驶出了车祸算不算工伤?还是根据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判断是不是工伤?
·我朋友因喝醉闯入邻居家被告强*未遂该咋办你好强*未遂是啥罪
·请问家庭协议能在作为有效证据."w990mamt20
·想要孩子抚养权,我和第一任有一个男孩子我抚养,我想争夺和第二任孩子的抚养权,他出轨了现在已经和小三领取结婚证了,我胜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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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炒利润分成赔钱赔钱由谁承担
·第一天去公司上班,受了工伤,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现在不管,怎么处理
 休宁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哪些情形构成专利权侵权
    哪些情形构成专利权侵权根据现行专利法,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第八十四条规定,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

·一、人没了保险理赔是属于遗产吗?
    一、人没了保险理赔是属于遗产吗?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保险金只有在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者身故或者受益人丧失、放弃受益权,且其他受益人都没有的情况下,才归属于被保者的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二、遗产继承的顺序原则是什么?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

·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要哪些资料?
    购买二手房的,只有在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后,该二手房交易才算真正完成。但是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讲,他们都不知道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环节:1、签约。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2、核查。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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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分别有哪些
    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分别有哪些一、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分别有哪些(一)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

·一、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责任?
    一、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责任?责任:①清理登记遗产。由于遗嘱的订立至遗嘱生效,一般要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遗嘱中所指定的遗产可能发生变化,或者遗产仍混在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之中。因此需要清理,如果遗产项目较多,有编制清册的必要时,应编制遗产清册,遗产清册中应载明遗嘱人死亡时应属于他的全部遗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债权和债务的价值。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清册应在执行人交付遗产之前或同时交与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也有权请求执行人编造和交付遗产清册。②妥善管理和保护遗产。在继承人分割遗产或受领遗赠财物之前,遗嘱执行人应妥善管理和保护遗产,以防止遗产被毁损、灭失等情况的发生...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一、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什么《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

·农村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农村父母房产如何继承?农村父母房产在存在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也是可以的。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

·一、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如果出现如此情况出租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同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2、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虽然没有给租赁物造成损害,但经出租人催告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仍未恢复。主要依据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七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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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收缴,扣押的区别是什么?
    扣押在实际的含义中有拘禁和扣留两层意思,而收缴有扣留缴获财物的意思。虽然二者的释义中有重合的部分,但代表的意思却是截然不同的,很多人对于两者在刑法中代表的意思混淆不清,那么刑事诉讼法收缴、扣押的区别是什么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刑事诉讼法收缴,扣押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对于扣押而言是临时性强制执行措施,证据保全措施;而收缴则是带有结论性的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期限限制。2、目的:扣押是保全证据,以免证据消失或者毁灭;而收缴的目的是经调查核实,扣押的物品属于非法财物,公安机关将其缴获,以免继续危害社会。带有结论性和处罚性的行政强制措施。3、对象:一、扣押:(1)行政案件...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劳动合同等其他合同之外,最经常听见也是见过的合同之一,对于承揽合同最主要的就是工程承揽合同,也就是承包人或者商户与建筑企业人一起拟定协商的合同,里面详细规定了两者之间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条文等内容。那么承揽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它在拟定中需要注意什么事项?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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