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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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咨询·诈骗案已刑事终审判,案内受害人已得到退款,但案外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退款?
·在农村信用社20前代的款现在如何还
·我和一个人口角矛盾,打架,第三个人把我脖子勒住,失去意识,导致另一个人,用脚一直踩我头部,那个锁我脖子的人触犯什么法律?谢谢
·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别人被盗了我的qq账号实名是我的密保改了怎么办
·我想咨询关于诈骗方面的问题
·诈骗我11万7千元,人抓了四个多月了,我的全部证据资料都交了,到现在没有人联系我,我都不知道报警处理,对我起了个撒作用
·我儿子是拘留在辛集市看守所吗?我是他的父亲
·帮朋友贷款,现在他不还钱了,怎么办?
·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我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负责收款,但我交给财务的钱的账本丢失了,现在和财务的帐有十几万对不上,请问该如何处理?谢谢
·第一天去公司上班,受了工伤,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现在不管,怎么处理
·医院住院9天后医生让办出院手续又继续住院是怎么回事
·房主不配合过户手续怎么办
·汤律师你好:大桥李xx的欠款两万元 每月二千元沒有支付 希望你帮我崔一下 谢谢 ...
·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我是租的房子,办理电信宽待业务,办理的时候也没有给我说必须使用一,办理业务时他们就问了一下我身份证号,签没签什么协议我忘了.用了4个月我搬到外地我去电信办停机,他们说1...
·结婚时老公隐瞒有婚史并有一儿子,归老公抚养,现已16周岁,老公瞒着我给他买了一套房子,请问他这属于转移财产吗?户主是他儿子,我有权分那套房子吗?该如何分?
·我是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我想咨询一下我侄子是不是关在清远市看守所,请帮忙查一下,谢谢。
·我与丈夫结婚10多,他没有生育,我因为不想带小孩所以一直没有领养。多来他常在外,03的时候他在外谈了一女友,女方上门要求我离婚,我未答应;今他又在外找了一位有小孩的女人...
·请问:刑事案件从案件发生到终结,通常需要多少时间?期间,公安机关是否需要向受害者通报案件进展?或者受害者又如何知道案件进展?假如,警察存在不公正等行为,受害者如何维护...
·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2018年借款20万元给业务员李xx至今无法偿还。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买方如何维权
·我2000年部队3级士官转业回到当地交通局工作一直未得到安置,期间曾多次要求上岗,一直借口推脱不给安置应怎么办
·民事经济纠纷
·夫妻双方一方提出离婚起诉,交了一万保险金控制另一方资金。如果原告撤诉,一万保险金会退吗?如果原告不撤诉,第一次开庭未能成功离婚,第二次还需要交给律师钱吗?
·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劳动合同,第几次开始是,无限期合同啊,,,谢谢
·去私立医院,被各种检查,费用高达一万多,在公立医院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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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咨询解答·建议与律师面谈 太公钓鱼
·是否有效还要具体分析,建议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匿名
·这个问题,不够明确。 潘兆忠
·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 王秀清
·具体找律师咨询一下吧。 潘兆忠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陈澎
·关了快二个月怎么不判刑也不放人. 网友
·您好,请问您下单时留的📱是多少呢?查询到订单后为您反馈跟进. 尚品宅配客服中心
·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可以向法院了解情况。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一般来说,年满60周岁的人很难再认定工伤。 律师
·还有取保后,并不是一定能缓刑的,这个要注意的。 潘兆忠
·起诉解决。 weihaiyang
·这个由自己协商解决吧。 潘兆忠
·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到法院起诉离婚 xiaoyou298
·会通知家属的,建议委托律师会见 weihaiyang
·去问当地的的户籍管理部门。 weihaiyang
·建议把你的诉求说清楚。 王成军
·疫情期间,估计很难,等等吧。 weihaiyang
·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机构。 潘兆忠
·能否迁回要看符不符合条件,具体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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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够明确。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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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取保后,并不是一定能缓刑的,这个要注意的。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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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常识·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吗
一、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吗?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男女双方不到婚龄,缺乏婚姻实质构成要件,不存在婚姻关系,此孩子为非婚生子女,所以女方不会因未婚先孕而承担法律责任,但有抚养或支付抚养费义务。我国婚姻法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既18岁)为止。所以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二、相关法律链接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
·辋川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有哪些?
辋川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因此任何人或者企业在使用土地要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土地的所有权才能在土地之上进行活动,而在有时候会出现土地出让的情况,这时候土地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因为国家是所有这片土地,因此对出让会有详细的规定,那辋川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自然人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享有该项权利。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为拍卖、招标、挂牌和协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民间借款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款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随着民间借款的盛行,越来越多的人会签订民间借款质押合同,其中也牵涉到很多问题,下面律所会提供合同的范本供您参考。民间借款质押合同 借款人(债务人)抵押人:贷款人(抵押权人)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
·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工商吊销多久后会自动注销
工商吊销多久后会自动注销一、工商吊销多久后会自动注销工商一般只会吊销,没有法院的判决书之类的文件是不会强制注销的,单位要注销需要有企业自己去申请注销,吊销的企业想自动注销要等很长时间,十年都可能,建议早点办理注销。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投资和任职将受限制。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地方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二、工商吊销后还能恢复经营吗1、营业执照被吊销是不能恢复的。也有部分省市交纳了罚金以后恢复的情况,你可以到本地工商局咨询以下。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
·合伙企业解散法定事由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法定事由包括什么一、合伙企业解散法定事由包括什么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二、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
·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
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一、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公司股东会有权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但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履行必要的变更手续。1、由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规定外,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如果公司股东会行使减资权利,应作出减资决议,并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2、要修改公司章程;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中载明的主要内容之一,为此减资后还必须经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买卖作为土...
·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几种类型?
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法律方面没有作出很明确的规定,实际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也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之后确定的,但一般来说单位与新入职的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都是在1-3年之间。到底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几种类型?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劳动合同种类有哪些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
·下雨天上班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雨天上班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一、下雨天上班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摔倒致伤的情形,不属于工伤,不按工伤进行处理。上下班途中只有本人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是工伤,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项规定有几个要件,必须是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非本人主要责任。所以员工这种情况第二三条都不符合,不是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一、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吗?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男女双方不到婚龄,缺乏婚姻实质构成要件,不存在婚姻关系,此孩子为非婚生子女,所以女方不会因未婚先孕而承担法律责任,但有抚养或支付抚养费义务。我国婚姻法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既18岁)为止。所以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二、相关法律链接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
·辋川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有哪些?
辋川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因此任何人或者企业在使用土地要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土地的所有权才能在土地之上进行活动,而在有时候会出现土地出让的情况,这时候土地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因为国家是所有这片土地,因此对出让会有详细的规定,那辋川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自然人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享有该项权利。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为拍卖、招标、挂牌和协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民间借款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款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随着民间借款的盛行,越来越多的人会签订民间借款质押合同,其中也牵涉到很多问题,下面律所会提供合同的范本供您参考。民间借款质押合同 借款人(债务人)抵押人:贷款人(抵押权人)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
·新洲区交通事故律师:17798297475(姜律师)
·工商吊销多久后会自动注销
工商吊销多久后会自动注销一、工商吊销多久后会自动注销工商一般只会吊销,没有法院的判决书之类的文件是不会强制注销的,单位要注销需要有企业自己去申请注销,吊销的企业想自动注销要等很长时间,十年都可能,建议早点办理注销。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投资和任职将受限制。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地方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二、工商吊销后还能恢复经营吗1、营业执照被吊销是不能恢复的。也有部分省市交纳了罚金以后恢复的情况,你可以到本地工商局咨询以下。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
·合伙企业解散法定事由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法定事由包括什么一、合伙企业解散法定事由包括什么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二、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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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一、离婚后之前的债务怎么算?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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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公司股东会有权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但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履行必要的变更手续。1、由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规定外,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如果公司股东会行使减资权利,应作出减资决议,并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2、要修改公司章程;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中载明的主要内容之一,为此减资后还必须经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买卖作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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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法律方面没有作出很明确的规定,实际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也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之后确定的,但一般来说单位与新入职的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都是在1-3年之间。到底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几种类型?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劳动合同种类有哪些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
·下雨天上班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雨天上班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一、下雨天上班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摔倒致伤的情形,不属于工伤,不按工伤进行处理。上下班途中只有本人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是工伤,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项规定有几个要件,必须是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非本人主要责任。所以员工这种情况第二三条都不符合,不是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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