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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民交通事故律师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代理交通事故赔偿、伤残鉴定、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交通肇事刑事辩护,辽宁新民交通事故律师为交通事故当事人解决事故赔偿/事故诉讼及责任认定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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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50我是初一我骂他他把我删除了我有他语音还有他给我两个微信支付码支付码的头像是人不太清楚可以
·与对方保险没达成赔偿一致,对方保险公司要住院等票据给他们审报赔偿,请问给不给?
·我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贼车,现在被送到了第一看守所,会关多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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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多年,现在和他离婚,他不同意,该怎么办呢?
·楼上漏水到楼下,楼上业主不配合
·我有一个棋牌室要过户,工商方面要我提供双方签字的法定继承文件,我在工商局网站上没找到,这个文件范本应该怎么填写,请帮忙。谢
·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被撞死应该找谁赔付较多
·我家楼房进室自来水管漏水谁来管己经入住五多了是开发商接水弯头没接好过了五多才有点渗漏把楼下厨房的厨柜用水泡的有一点变形不严重但楼下要求赔偿我想问问这归我赔吗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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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我钱借给人家,现在找不到他人,一直关机我应该怎么要回我的借款谢谢
·拖欠工资,赖钱怎么办
·下面涉及到共四个单位潍坊某公司为出具承诺的单位青岛某公司为被委托和承诺单位青岛某银行是青岛某公司帮助潍坊某公司办理贷款的银行青岛深发展是青岛某银行之外的另外一个银行,但...
·我在这里便当店买了一根过期的火腿肠,老板当时把我买的那个型号的火腿肠全部拆开品尝了一下,我买的那根和其他的口感不一样,当时刚吃下去没啥感觉,让老板给我补偿两根鸡腿,老板...
·我在重庆人,在内蒙古通辽河西宇东营业楼干土建,宇东属于关成志个体营业户,现在拖欠工人工资一个多月。我甲方清包林正远(四川南江人)不但不给工人生活费,还带着黑社会性质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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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债务到现在找不到人,打电话前段时间还能打通,这会快到日子了打不通电话了,是在拼多多平台给她代发的货款
·单位自管公房拆扦居住十几职工怎么
·我在私营单位管销售。我让客户打货款《打入领导私人卡号》结果单位领导把客户货款卷走了,请问我有连带责任吗,现在客户天天粘着我,管我要钱,他手中有打款的汇票,是打入我公司领...
·我是女方,因感情不和,男方主动分居两年,如果协议离婚不成,请问财产和孩子的问题如何判
·房屋强拆了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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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写的六个月试用期,口头上说三个月都能转正,结果五个月了都没有转正。在第三个月的时候人事部门说要考试通过就能转正,于是集体考试,也通过了,至此后一直未提转...
·公告期满后法院会再电话通知被告吗?如果被告再拒绝出庭是否还是如期开庭吗
·把信用卡借给别人没有留下证据,怎么办
·我和我老婆都是再婚的,她有一女儿随她,我也有一女儿,但不是随我。我们结婚还可以生小孩吗?
·由于车是今年二月份买的不到雨季,在雨季时候一下雨车内副驾驶下就漏水,并且积水较多,到售后维修中心以及4S店都找不出原因,直到今年11月份下大雨发现副驾驶下还有积水,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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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装修公司有合同矛盾可以起诉吗
·夫妻离婚孩子先归母亲后又归父亲,到18周岁应该怎么办?国家给孩子分的地应归谁?
 新民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常识
·一、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有哪些?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主动地通知对方,此时便可认为有通知义务存在。民法典中关于通知义务有很多明确的规定,比如《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第七百七十五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七百九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第八百三十...

·公司法人跟法人代表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人跟法人代表有什么区别?在我国,成立一家公司时就需要提供一位法人代表去注册公司,法人代表是对公司负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在公司中海油法人的存在,人们往往将二者视为同一个存在,其实他们是不同的,那么公司法人跟法人代表有什么区别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很多人经常将法人和法人代表混淆。常听人说"某某人是某单位的法人"这样的话,这就是没有弄清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误将某单位的法人代表错当成法人。二、什么是”法人”法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不是某个章...

·一、桂林市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一、桂林市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1)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当出租人与承租人洽商租房时,只要就房屋的使用收益与租金的支付内容达成一致并互相表示同意,出租人即有义务将符合双方事前所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应于租赁期间保持所出租房屋处于双方约定我的状态。而承租人也同时有依合同约定支付出租人租金的义务。口头租约虽然有效,但因白纸黑字可减少纷争且可留下书面证据,所以建议租赁当事人采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2)最好留下一个特定或者指定的紧急联络人当与承租人发生纠纷,例如承租人迟付房租,甚至拖欠了好几个月的租金时,出租人可以首先发出存证信函,以书面的意思表示请承租人按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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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我们都知道滥伐林木是犯罪行为,但是关于滥伐林木罪的法律规定了解不多,很多人也会好奇到底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呢?对此罪又该如何处罚呢?下面我们将为你解答相关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滥伐林木罪的定义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二、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附  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  │  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见合同(二)附表〕。       ...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所谓中止履行只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但履行义务仍然存在;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如买卖合同,一方发生危机,另一方基于同时履行抗辩权停止履行义务,此时合同中止,待对方提供担保或经济好转,合同恢复履行。综上,合同中止就是合同双方就暂停合同,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合同继续履行达成。合同中止期间双方不需要在履行合同内同,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的权利义务及合同期限另有规定的以及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的终止...

·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在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如果发现并没有达到规定的追诉标准,那也是无法认定构成此罪的。而法律中对不同罪名的追诉标准有不一样的规定,其中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金融票据是可流通转让的信用支付工具。广义的金融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狭义的金融票据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本罪的犯罪对象所称的金融票据是狭义的金融票据。作为一种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金融票...

·《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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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缓刑,缓刑是一种附加刑吗?
    我国的刑事处罚具体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对于一些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会同时宣告缓刑,但在主刑里面却找不到缓刑的影子,因此有的人就认为缓刑属于附加刑。那缓刑是一种附加刑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缓刑是一种附加刑吗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1、罚金有三种适用方式: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2、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

·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
    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就是企业的生命,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行融资。融资涉及一国的金融安全,因而世界各国都对其进行监管。那么,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企业融资?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二、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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