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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绛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三期员工(哺乳期)公司裁员,我不愿意接受公司的再职安排(降职降薪异动到别的岗位),我可以申请被动离职,然后赔偿2N+1的赔偿金吗?
·和单位签订三年合同,合同履行1年5个月后,单位以经济裁员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补偿金算法是2N十l还是N十l,
·我在中牟县开发区12月2l日那天和售楼部签了一份认定单,并交了定金,没考虑成熟,现在想退了,他们拖着不想退,问一下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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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婚前
·我是老师,参加工了,因妊高症做眼睛不好,得了黄斑病变,视力0.04.右眼睛视.6,因为这个原因,最近三个月没能参加工作,全部工资交给学校继续治疗,学校今天通知,如果我不...
·济南监狱现在能看亲属了吗
·单位职工工伤后治疗结束,长期不上班。是否可解除劳动合同
·今年一月在网络购物,付款后商家不发货不退款也不处理问题,直到现在已经起诉至姜堰区法院,准备开庭了,想找个好律师帮忙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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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上班18个月单位未于我签订合同,上月被辞退两个月的工资未发放。我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最多能多少个月,我想跟您面谈让您帮我起草一材料。不知道明天又没时间·
·去买了一套新房,结果装修的时候发现天花板断裂,找开发商,却以楼上业主协商不了为由,一直不给我们处理,我可以不交物管费."w990mamt20
·您好!我也被杭州xxx商贸有限公司给骗了
·货车无证驾驶,货物不明
·出租车经营权到期了作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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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稿的诉讼资料为什么还没有信息
·大足区十级伤残赔付标准。工伤。
·我和室友一起报的名交了钱,等到我们考了科目一后,去学车时,发现报的汉达驾校早就不再那个地方了,我们找驾校客服,结果把我们微信都拉黑了,电话也打不通,打教练电话,教练说不...
·请问外地当事人如何在合同约定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立案?可以快递起诉书吗?诉讼费怎么缴?等待立案审核后再交诉讼费?
·我在殡仪馆参加葬礼墙上的瓷砖掉下来我被砸到到医院就诊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我应该索要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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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份我与吴某签订了五年的出租合同,但我也是承租方,我与房主是一年一签,但是房主只要出租就会租给我,吴某因为拿不到营业执照又已经营而引发问题,现在要起诉,要求赔偿他...
·律师:你好!因本案经历30多年,其程序己到最高检。最高检开辟了:非公经济保护刑申专区。我想听听你的意见,如何搞?请回复!
·老房于1987年拆迁,分配公房一套。父亲为哥哥结婚用,房证名是哥哥的。1991年哥哥单位分了房后,父亲就让我住上了。2005年哥哥给我写了转让协议,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过户...
·争夺抚养权,女方偷偷把孩子上了,户姓也改了,是我生气把小孩送到这边的,我想咨询一下,打官司争夺抚养权有多大胜算?有这方面的律师可以联系我
·我男朋友在厂门口跟人打架,30号被拘留了,联系不上他,朋友去看他也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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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车
·别人欠我钱/45000元不还,还找不到人.
 新绛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
    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就是企业的生命,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行融资。融资涉及一国的金融安全,因而世界各国都对其进行监管。那么,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企业融资?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二、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其中...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一、存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1、防止客户和质押人主体资格无效、生产经营违规违法、营业执照等证件过期的法律法规风险。2、防止质押权利的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题导致无效质押风险。3、防止质押贷款本息超过质押物的本金及利息导致部分债权质押落空的风险。4、防止虚假或不合法的质押登记,导致质押合同无效。以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出质的,即使存单系伪造、变造、虚开,质押合同均为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所记载的款项"。在办理农信社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时存单核押非常重要,不管是本社存单还是他社存单都要按规定进行审核,信用社经办人员要亲自查询...

·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需要公证吗?
    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需要公证吗?一、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需要公证吗?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变更抚养权协议不需要公证。但公证可以让变更抚养权协议更有法律效力,双方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变更抚养权公证,必须由被抚养人父母双方申请。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二、变更子女抚养权有哪些方式?1、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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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单一公约》、《精神药物公约》和《禁止非法贩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生产、使用、输出、输入等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我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管制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

·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做出赔偿,但此时必须要属于法定的情形才可以。实践中,往往就此产生纠纷,当事人就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那么这个时候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该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如何确定对于在离婚诉讼时即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请的案件,应由受理该离婚诉讼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或被劳动教养、被监禁等特殊情况下,离婚诉讼及损害赔偿诉讼也会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对于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的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后1年内就离婚损害赔偿单独起诉的案件,依据“原告就被...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会赔偿吗?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各有不同,根据原因的不同,有些情况是可以要求对方补偿的。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当今社会,再尽心尽力兢兢业业都有可能被公司突然裁掉,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会赔偿吗?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会赔偿?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一、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四)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诉讼离婚争取抚养权要哪些证据
    在离婚的时候,出现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其实是很多的,但毕竟家庭里面只有一个未成年子女,因此注定其中一方是无法获得抚养权的。涉及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往往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此时诉讼离婚争取抚养权要哪些证据呢?下文中我们告诉你具体答案。一、诉讼离婚争取抚养权要哪些证据孩子抚养权,目前离婚案件基本上都是争夺孩子抚养权,最大的原则就是要儿童利益最大化,无论是我国婚姻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儿童权益公约,都体现了这个理念和原则。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案件,法院审判原则有三个: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归母亲,除非母亲根本没有任何的能力,而且她也表示不要,这两点都要具备。2、两周岁到十周岁孩子的抚养...

·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2、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3、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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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毁约之后有啥赔偿?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毁约之后有啥赔偿?1、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折抵刑期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折抵刑期吗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这次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与一般的监视居住不同,具有类似羁押的特征。这是因为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指定监视居住,人身自由就已经受到了剥夺,与羁押无异。1、指定监视居住相当于半羁押状态,因此指定监视一日折抵管制一日,指定监视两日折抵拘役和有期徒刑一日。2、折抵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非判决生效之日。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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