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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文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我办理了居住登记凭证,可我在异地,没时间去拿,这个可以个月去拿
·当事人于一九七三年参加分配在某区卫生局属下的卫生院放射科工作、一九八三年九月被判刑,一九八八年刑满后其单位没有给其出具开除公职手续也没安排工作。直到2005年当事人因参...
·我家的狗在梆着,过路没事去逗狗,不听主人劝告,狗把人咬了,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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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买车贷款,未及时还,被法院巩行封冻微帐户现已结清拿到证明了。要解除冻结。法院电话一直忙
·请问江苏镇江监获网址多少?
·你好,电信诈骗4900被举报通缉抓了一般要判多久,可以取保候审吗
·我自2011年4月在南京国图测绘新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到今年9月份被辞退,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每月还扣除20%质保金,要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工厂上班因工作原因被打为什么就不能要求工厂以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公司付连带责任要公司先行垫付,工伤部门已经要求等司法处理后再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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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停线停多久处罚,停一分也处罚."w990mamt20
·因为我爸没有驾驶证被超车的人撞伤,现在在肇事者连医药费都不愿意出
·摩托车酒驾被人撞了
·一般扣留多长时间?
·你好律师,我想请律师帮我到西京医封存一下病历,不知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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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无缘由被长期关押龙港安康医院,医院没有出具任何精神病病例。证明
·江苏省内单位要求员工签社保补贴合法吗?
·我的结婚证遗失了,补办结婚证的话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吗?
·老朋友,想找你代理一个经济案
·王律师,你好!我是清远碧桂园假日半岛映月湾的业主,2010年买的预售房产,2013年向发展商交了契税,由于一直在国外工作,所以前几年才到发展商处办理房产证,我这几年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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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厂房没到合同期,房东把厂房买给了别人,叫我现在就搬走,我是不是要和房东打官事
·我现在还在试用其,我在一个月前提出离职,在这个月我在次去说离职和领导吵了几句,就说开除还给工资
·在工作中小指指尖骨折打钢钉
·你好,单位请事假领导不同意,可以做旷工处理吗."w990mamt20
·因拖欠他人施工费用,现将本人设备强制性扣压在他的工地上,请问我可以直接报警吗,要双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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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套房子是我*人的名字*人去世后全家立了个协议婆婆女儿和我各一套;婆婆死后产权归女儿;现在他们反悔了;要求给婆婆一半;我想知道原来的协议还有效吗
·头诉张和清侓师!我付给他5千元。到梅园派出所调底单,他没有那出来。当面说好了,不成工退还钱,期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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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管辖法院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管辖法院有哪些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中的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最先受理的法院拥有管辖权。二、网络侵犯名誉权该如何维权?(一)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类:其中侮辱和诽谤是两种主要表现形式,侮辱行为又包括暴力侮辱、以口头语言或者形体语言侮辱以及文字侮辱等形式,而诽谤也分为口头和文字诽谤。另外,假冒他人姓名从事一些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行为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著作权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著作权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专利侵权的最高赔偿额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法院判决的最高赔偿金额要根据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实际得利等方面来决定的。1、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计算。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2、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

·婚姻存续,一方可否要求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夫妻并没有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可是,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总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让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在无奈之下,会向律师咨询,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可否向对方主张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未成年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若不尽抚养的父母一方以与父母另一方有矛盾为由而拒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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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
    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一、房产没有房产证如何立遗嘱个人的可以,公家的不可以。如果能证明房子的权属问题就可以,如村委证明等,然后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起草遗嘱协议,最大限度的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范围就是遗产内容所涉及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法律规定著作权哪些不能转让
    著作权哪些不能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中什么的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著作权中不受时间限制的有三种:1.署名权,是代表作者的一项权利,代表作者身份在作品上也可署名。另一种观点认为著名权是作者自己创作的作品上有标自己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权。故而著名权不受时间限制。2.修改权修改权是...

·新婚姻法彩礼新规定条款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彩礼新规定条款是什么?1、结婚后彩礼归谁?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

·至立案起多长时间开庭刑事?
    至立案起多长时间开庭刑事?一、至立案起多长时间开庭刑事?刑事案件至立案起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会进行开庭。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也就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首先,应该保证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够及时告知你们。其次,法院立案后,会将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如起诉时,所留被告地址不够详细,或找不到被告,该案将会被中止。最后,亲自到法院问询案件办理情况。二、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一)立案大厅办事流程:第一步,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审查法官批注处理指令后转至书记员处;第二步,按书记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

·车祸医药费没赔够该怎么办
    车祸医药费没赔够该怎么办车祸发生后难免会有一些伤亡,理亏的那一方往往会及时赔付医药费。但是有些伤势并不能在当时得到解决,又遇上了车祸医药费没赔够这一状况,作为伤者家属或者是肇事者一方我们该怎么办呢?来解答您的疑惑。一、车祸医药费没赔够怎么办后续治疗费用应当赔偿。实践中,具体的操作方法有三种:(1)一次性赔偿,即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赔偿。(2)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3)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对后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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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与在合同期限前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与在合同期限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其没有了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即劳动合同期限,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也是按照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固定计算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条件:《劳动》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

·什么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中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防卫人进行防卫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这是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实际上,防卫过当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仅仅是不符合第五个条件,防卫过当应具有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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