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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同上是做5休2的,现在公司要我做6休1,他们让我的直属上司签署了一份工作时间调整的通知之后(这件事是我的上司签了名以后才告诉我的,我一点都不知道而且我也没有签名)...
·你好    我有法律问题需要求助   可以吗?
·我和村委有一协议但没有经办人签名只是盖了村委会公章这算不算
·可以協助查被居留人現在位處的居留所嗎?
·我一个亲戚在一家小的个人企业管理采购因为他干了时间不长,没有什么经验有几家客户给他偷着送好处费他就是想知道,这是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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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请问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可以转到子女的名下吗?孩子1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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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倒闭注销程序
    企业倒闭注销程序我们听说过手机卡注销,银行卡注销,其实公司倒闭也需要注销。手机卡、银行卡的注销程序十分简单,而公司倒闭注销就不同了,它需要很多繁琐的手续和材料。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企业倒闭注销程序,供需要办理公司倒闭注销的人群参考。一、如何注销公司?(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

·绑架罪能判几年?绑架罪如何定性?
    绑架罪能判几年?绑架罪如何定性?  一、什么是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  绑架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  “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

·刑事审判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审判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二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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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判断,其实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判断,其实也就是认定各自的责任。如果是当事人私了的话,那此时就不需要了。不过您知道究竟应该如何判断交通事故责任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如何判断交通事故责任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
    企业的健康运作必须有强大的资金作为支撑,阿对于上市企业来说,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暴露出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样,当自有资金不足的时候,就需要对外融资。上市企业融资方式很多,实践中涌现了不少经典案例。那么,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某某公司在成功进入第二次创业的时候,对公司近10年的经营与管理实践进行了总结,制定了指导公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某某公司基本法》。在此过程中,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对某某公司的经营理念作了概括和提升,明确地提出了“知本主义”的概念。而配股制度则非常有力的诠释了对员工的利益分享。此后,某某公司实行期权...

·重婚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一、重婚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1、我国法律关于重婚的规定禁止重婚。重婚的,婚姻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而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转让的方式获得,但是土地的使用权人拿到土地的使用权后如果无力开发或不再具有原定需要是否可以将其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呢,这就需要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了。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条款规定: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

·开发商把回迁房当商品房卖可以吗
    开发商把回迁房当商品房卖可以吗?虽然近几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较之前的那些年而言有所衰弱,但是开发商们还是没有放慢开发各地区的步伐。而开发中不可不免的就是和居民大交道,做好赔付工作以让后续拆迁等顺利进行。不少开发商会采取赔偿居民回迁房作为一方面的经济补偿,全国各地还有不少开发商将回迁房当作商品房售卖,购房者对于这类房产的交易并不熟悉。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开发商把回迁房当商品房卖,可以吗?开发商把回迁房当商品房卖,可以吗?这类回迁房是否值得购买吗?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地时,赠给回迁户的。房子品质都一样,只是性质不一样的。如果回迁房有产证的话,就和商品房一样的交易,可以买的。如果只有回迁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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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请求发包人对其施工工程折价补偿?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发包人与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因此,在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且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样判?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样判?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需要从轻处理,减轻处理,甚至是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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