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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山区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在工地脚后跟粉碎性骨折老板不想理赔
·94年土地二轮承包时方案表为每人0.55亩,今年土地确权,村干部按每人0.52亩。请问老百姓面对此亊怎么维权?
·我在物流公司开车,装货的时候被仓库的车把腿压折了,我现在在医院我的车送不了货了,那车是我包的,现在送不了货我得赔人家钱,他们的全责,我想知道我怎么样和他们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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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购房所贷的住房公积金被开发商扣除5
·在陕县看守所的人去哪里删了
·我一个亲人被害致死,曾起诉对方并要求赔偿。但被告知中山市法例故意伤害致死不用赔偿,只需要给安葬费,我想问一下中山市的法例真的这样吗.
·在交通事故认定后,我没有申请复核,相信了交警,他们说我买的保险够了(同等责任),但是现在对方起诉的索赔金很高,这个案子本来有问题,认定书内容跟案情真实跟本不一样,请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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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客户(公司采购)在我公司买了东西,有采购员签字单据,现在采购员离职,客户(公司老总)不给钱;已经有一年时间了,欠款要不回我公司要用我的工资来扣,我该怎么办??客户欠...
·假如我们和肇事方打官司,需要财产保全,用我母亲(已过世)的房证可以么?
·阜阳交通事故拘留所在什么地方
·我在网上叫了一个按摩小姐她说先让付定金我付了三百,她又说付三千元的人身保证金,我又付了,但是她还让我付三千元另一个人的人身保证金,我说我不要服务了让她退钱,她说要补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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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上我停着的装载机后面
·您好,别人侵占了我家自留山,我家有自留山证和林权证,我该怎样维权
·如果老人生活在农村,在家去世又是土葬,这种情况怎么写假条?又该去哪里开证明?如果在村委会开的证明回单位他们认吗."w990mamt20
·我加开副食店!我小孩1岁2个月!对面餐厅装修后把两块大理石板放在我家门口!没有跟我们打招呼!小孩子不小心摸过去把大理石板弄翻!把我家小孩左手中指上面一节砸残!食指砸断接...
·与前男友相识多年,没有结婚,当初因为他的经济条件比较好,两人在一起时用了不少钱,当时我想做一点小小投资,从他那里拿了十万块,现在投资有了回报,估计值200万.去年跟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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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婆离婚,小孩跟我,她看小孩,我要不要抚养费
·超6%罚款200元是否合理?
·麻烦问下,我18的合作医疗交了,但9的没交,人829住院的,这种情况可以报销
·四川张某于2005年以找工作为由骗取冯某人民币70000万元,事情败露后,由于张承诺还冯全部欠款,冯一直未报案。但迄今为止,张某还欠冯某48000元未归还,故冯某想追究...
·动手打人致脑部出血,胳膊断裂,被公安机关抓捕至临朐看守所呆了十五天,后然后又送到青州看守所,家属要探望,不知青州看守所要怎么处理,如果下来判决书会从青州看守所判到哪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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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化工厂污染严重,平时偷偷排放x气.29日排放x气过量,导致很多人住院。村民找政府找记者,都无果。围堵化工厂,反而被县里的警察驱赶抓捕。这种事情应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维...
·邹城监狱,原先是邮政银行去按地址汇款,前几天打电话给了账号不知道哪个银行该如何汇款
 兴山区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在当代的中国,存在着很多的工程需要承包,对于工程来说有的时候会发生质量问题,这也是一个比较令人头痛的问题。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您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与此相关的知识,比如说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能罚款吗?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是能罚款的。二、工程质量罚款列入营业外支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性质:...

·非法持有毒品罪有什么构成条件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有什么构成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所谓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的根据;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许。如果行为人合法持有毒品,则不构成犯罪。即依法生产、使用、研究毒品的人持有毒品时,是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医生因病人病情的需要,为使用毒品而持有毒品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从事毒品管理职业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制造毒品后持有毒品或依法运输毒品的,都是合法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

·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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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犯罪既遂是什么意思?
    犯罪既遂是什么意思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二、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是什么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对法律条文仅直接引用分则具体犯罪条文即可。2、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对危害性和罪责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予以适当的区...

·合同解除后果是怎样的?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而需要解除合同,其实都是会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后果,当然此时的后果不一定就是不利的,这要结合实际解除的原因才能知道。那究竟合同解除后果是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合同如何解除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合同法》第93条第1款)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

·集体企业改制法规都有哪些
    集体企业改制法规都有哪些企业的种类有多种,有私营企业,有集体企业也有国有企业,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集体企业面临很大的改制,力度是非常大的,但是集体企业的改制必须严格按照集体企业改制法规进行,确保集体企业的改制顺利。但是具体的企业改制的法规都有哪些,想要了解的,可以随我们到本文了解一番。一、集体企业改制法规都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4、《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二、关于职工分流安置的具体政策1、《劳动部关于违...

·抢注近似商标对社会的影响有哪些
    抢注近似商标对社会的影响有哪些①混淆消费市场:擦边球商标,也就是近似商标出现在市面上,势必会让消费者难以辨别产品的来源,导致市场混乱。②影响社会风气:如果擦边球商标之风并未被及时制止的话,许多人看到其背后的巨大利益的话,也会有样学样,导致市场更加混乱,影响了社会风气。③企业印象降低:擦边球商标所得的利益,基本上都是从品牌公司的利润中得到的。对企业而言,收益就有一部分流失,而且,由于并非自身企业所生产的商品,那么质量也就无法得到保障,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购买了之后,如果有质量问题,都会认为是品牌企业的质量有问题,影响消费者对品牌企业的印象。品牌商标对企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然而,擦边球商标的...

·拒执罪自诉提起程序如何提起?
    法院作出判决只有在得到公民的认可并且能够主动遵守执行的前提之下才能够树立起国家机关的威信力,但是却仍然有很多公民无视了法院乃至法律的威严拒绝履行已经针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的审判,利益与此相关的公民肯定会表示不满,那么,拒执罪自诉提起程序如何提起?一、拒执罪自诉提起程序如何提起?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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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算孩子抚养费?
    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当婚姻关系破裂时,孩子需要交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和抚养费支付问题就变成了头号难题。虽然父母离婚,但父母与子女依然存在血缘关系,父母仍然要对孩子的教育和抚养负责。那么离婚怎么算孩子抚养费呢?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避免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2、尊重父母共同意...

·征地补偿费是什么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哪些及怎样计算?
    征地补偿费是什么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哪些及怎样计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一、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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