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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兴山区保险律师专业从事保险法律事务,办理保险理赔、车险、交强险、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黑龙江兴山区保险律师擅长车险、交强险、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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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山区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不容许我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怎么办?
·律师好,请问被人蒙了运了香烟怎么会将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呢?
·我生母在98年去世,我父亲在2001年9月12与后妈拿结婚证并带有一子,他是83年10月16日,请问他有没有资格分的我父亲的婚前财产(一套住房)呢?现在我父亲想以遗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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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看守所电话?
·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欠钱不还,要咋样起诉。
·想购买一套刚分下来的拆迁房,原来的房主说房屋产权证可以直接写我的名字,不用过户,一次性付全款给他,请问各位律师拆迁房房产证可不可能直接写成我的名字,如果可以,我能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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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咨询一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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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我的车与人发生事故没有人员受伤对方全责请问修车费谁承担
·我2006年就买的房子.2007年接房装修.水电汽都没有.后来才陆续安了水.汽.电现在都是临时的.请问.开发商算违约吗接房时间合同约定是2007年啊.也按时交给我装修的...
·章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事件:我在萧山临浦镇建材市场租了一套房子,想开一家足浴店。现在已办理营业执照,在消防来验收时,消防工作人员告诉经营面积与营业执照上的面积不符。...
·09年我家拆迁时.有儿子的可以自然分户,女儿不能分户.没儿子有女儿也可以自然分户。我有个哥哥以分户,我和我的孩子的在父亲户口里.为什么不能分户.我们这儿子和女儿都分户了...
·被人偷了1100怎么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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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丈夫感情不和,他常年在外,经济上是各自分担,有一个儿子,他父母帮我们带孩子,和我们同住,我想离婚,想找一个专业一点的离婚案件有胜率的律师。不想再和他家人沟通,...
·我婆婆今年3月14日来我家吃饭,邻居全家闯入我家闹事,将我婆婆打成轻伤一级,报案后,派出所立案,打人方逮捕一天,就以疫情期间不抓人为由,取保候审,现在疫情已经过去了,派...
·我在4S店上班,是做维修的,给客户试车时发生追尾。交警判定我全责,两台车买了都不够一年(小汽车),事故已打物价,双方车主都要求车要修好,还要赔偿新车折旧费,误工费,打车...
·我九月二十号有一个朋友告诉我投资,一万块钱,一天给250她说她挣到了才告诉我的,我信他了,投了一万,给她转的钱,一个月真的给了,然后又续里了!并且又陆续放里了十万多,,...
·请问怎么查家属被关押到盐城的那个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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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起诉一个公司的,该公司以开网店的名义骗取了我的保证金和押金,不退换给我,签过电子合同的.
·安徽省高级检察院对醉驾犯罪免予起诉的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您好,家属怎样申请去看守所探望?
·律师好我了解一下,本人因在监狱服刑期间,有一个服刑人员从B宿舍区到我A宿舍区,当时我在洗衣服洗澡,他叫我扳手腕,我在多人的从容下,自己就和他扳手腕了,在扳手腕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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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代写诉状
·压了10天还扣服装费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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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拆迁征地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不能僵化的解读,我们应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

·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员工遭遇到公司破产,将面临失业和其他与财产关系相关的重要个人利益方面的问题,假如遭遇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因此今天针对这个疑问,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该问题的具体解答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破产后如果公司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那只能按照谁欠得多就拿得多,等比例分配。剩下的就没有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不承担责任。不过,能证明法人代表也是股东、而且法人代表恶意混淆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或者设立其他企业转移公司财产的:可以请求以同时是股东的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偿还。公司破产清算中涉及的职工利...

·一、对于结婚要彩礼钱合法么?
    一、对于结婚要彩礼钱合法么?女方要彩礼这种情形是属于合法的;但我国法律并未对彩礼数额作出具体规定,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解除婚约时主张索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二、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1、已经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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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公民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发卡银行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才行,否则很容易触犯信用卡诈骗犯罪,这种情况下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如今,我国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犯禁;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比例有规定吗?
    一、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比例有规定吗?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发改外资(2005)1521号),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所在市县派出机构,一般入驻开发区享有当地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法律上没有明文对开发区的土地使用进行规定,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

·交通肇事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1)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2)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3)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会造成重大交通...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一般是多久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一般是多久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结束之后,就要按照程序,将案件报给同级的人民检察院,而此时检察院就会依法对案件作出审查,看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事诉讼法》中对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作出了规定,那究竟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一般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在缓刑期间遵守什么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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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
    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一、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新《婚姻法》、明年初会实行的《民法典》都没有规定骗婚无效,两部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具体如下:1、《婚姻法》(2020年12月31日失效)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2、《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二、婚姻诈骗与不道德婚姻的区别认定1、从犯罪故...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孩子一般会判决给有抚养能力,并且能够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发给付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能够独立生活为止;但是,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积极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详情参考下文。(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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