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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咨询下您工伤问题,我妈在工地上,因工作事宜,断了右手食指,目前处于整个右手不能动,日常生活需照顾的状态,请问大概能补偿多少,非常感谢!!!
·黄灯闪烁后红灯车辆超出斑马线后停车会扣分吗
·莱州市夏丘镇那边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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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挖煤导致林地塌陷该怎么赔偿
·同居关系能起诉吗她现在外边有人了孩子也不管了同居期间买的房车都是她的名字
·在小区里开车不到30码,突然串出来一个小孩,紧急刹车还是撞到了,五六岁的样子,起来后一个看起来大她三四岁的哥哥带走了,我下车问有事没,他哥哥直接说没事,我想追去看孩子,...
·如果一个人犯了法跑了,司法机构总说找不到人,该怎么办问题出了但法院总以找不到当事人为由不处理我想问哈我现在该怎么做?我能通过什么方式去找这个人?
·农村户口一户能申请几栋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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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受理,9月14日原被告双方将进行证据交换。  2011年4月7日,中...
·我是木工工人,三月十六号经朋友:介绍到一老板做工有一个多月了,除生活费外,到现在欠我一万多的工资没有结,每次电话他说过二天,一直到现在二个月了,还没有结上我建议:他把这...
·我的一直都是说我的身份证照片在公安局不清晰,三个月前刚刚换了身份证,还是不行
·我老公堂姐夫妇借了我们510万元,去年2010年8月2日联系中断,举家出逃…我们8月9日去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9月11日犯罪嫌疑人在河南郑州被捉拿归案。后经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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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叉车工,怀孕之前一直坚守在最辛苦的岗位。怀孕后不能继续开叉车,就负责打扫卫生和做班组记录,正常出勤。领导以我不能上车顶岗为由,每月扣我五分之一的绩效考核工...
·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多年,现在和他离婚,他不同意,该怎么办呢?
·抚养费的给付时间问题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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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非法拘禁现在本所拘留,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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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本人在富阳区公司上班,十月份的工资到现在没有拿到,多次联系老板也是一拖在拖,
·未成年人用微信支付给对方钱,请问可以追回吗?
·请问我本人在深圳,由于儿子在河源市新市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请问能打钱过来吗.
·能不能给在押人送衣送钱?
·上海浦东一套95年竣工的公房,母亲于2003年购置产权,原来房产证上只有母亲一人。母亲去世后一半作为遗产由我继承,另一半是父亲的共有财产,现在房产证是父亲和我两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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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税务登记证的经销商通过另一经销商卖车是否合法?
·朋友进看守所了一两个月了,没判刑我作为朋友可以去看看吗?需要啥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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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中员工主动离职有补偿款
    劳动关系中员工主动离职有补偿款?员工主动离职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补偿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离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4、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二、被迫离职的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公司拖欠加班费及年休假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加班费及年休假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加班费及年休假工资诉讼时效是1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三)劳动关系...

·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2、效率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提起诉讼是否已经结束,是否能够胜诉,均不停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拆迁具有系政府内部直接审批执行、不受诉讼的约束等效率较高的特点。而房地局申请司法强制拆迁是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起诉讼,诉讼是否终结,以及房地局是否胜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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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

·工伤认定要请律师吗
    工伤认定要请律师吗1、工伤认定不需要请律师的,自已准备资料申请就可以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因此,仅仅具有非法行医的行为还不行,还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这样才能定罪处罚。一、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男性可以在女性怀孕期间离婚吗?
    男性可以在女性怀孕期间离婚吗? 哺乳期离婚的新婚姻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有两...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有效吗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有效吗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通常情况下常见的主合同为债务合同,而抵押合同则为从合同。那么实践中主合同无效的话抵押合同有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有效吗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保证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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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裁定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拒不执行裁定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拒不执行裁定罪刑事责任追究,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含义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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