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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两个人都没赢两个人都没有离婚有一个是两个人都没有离婚,有一个私生两个人都没有离婚有一个孩子算什么罪
·在工作中,在做墙柱时,木方滑跑导致受伤
·我06年初进的公司,公司09年4月份才给我上的保险,现在我离职了,社保怎么要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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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拨米房新农村建设被村委会强拆请问国家有相关的补偿吗."w990mamt20
·孩子一直跟着女方,现在想离婚,男方也想要孩子抚养权,之前起诉过,法院驳回,现已分居一年多,现在在起诉离婚,会判离么?孩子跟谁的可能性比较大
·我们姊妹3人,我母亲自去年11月脑梗急诊到康复医院至今仍未康复,期间看护和医疗费用都由我一人承担,应无法继续独自承担,故上月我意出售我母亲居住的我名下的房产,应我2姐妹...
·年检过了几天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能赔付吗?
·没签合同,要按厂规来递叫辞工行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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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于去十二月去世,母亲无业、老多病,父亲去世后母亲失去生活来源,可否向我父亲单位申请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是什么?
·某公司欠我们的货款,但是他们的老总被抓了起来,到现在也不说给钱,也不给货,如果他宣布破产,我们的货款怎么追回
·我提出离婚,我老公不原谅我,能协调一下和好吗
·国家公务员夜里偷窥他人夫妻房事并公开宣扬以取乐,犯哪条法律。组织上对此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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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看守所在哪里?具体地址?地图上导航找不到,谢谢
·你好,我想举报不雅APP
·高律师您好,我是通州区平潮的,想问你咨询一下,我是去年底被人家汽车撞的,对方全责,我现在的情况够不够得上做伤残鉴定,可不可以加我微信号,我把那个出院小结和材料给你看下
·我可以要求双倍返还我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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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承兑汇票丢失引起的,法院判决书已下发到银行,现汇票到期解付,需要我方开具《划款证明》,开户行账号名称等。后面还需事由、票号、金额。
·现在孩子出生6个月,一直联系不上娃娃的爸爸,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是跟女方生活的,需要你们帮助,要抚养费
·孩子父亲不负孩子赡养费
·我前夫在我们离婚前他们单位以个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名义把我们早已经全额购买下的住房利用关系贷款用于个人入股这合法吗?我们现在离婚了,房子给了我,他享受贷款,法律判他还贷...
·交通事故2008.5.25.到如今都没赔付保险公司与肇事方百般阻挠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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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二十年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现在我要离婚对方的存款我可以分吗
·你好,我有个朋友是做1040工程的,不知点样被拘留了,是在北海,家属可以到那里见一下吗,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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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城区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常识
·婚姻出轨取证该如何操作,一方出轨要怎样收集证据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2、收集文字证据(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4)知情人或证明人...

·被告人认罪程序有什么规定?
    想让法官能够做出最公正和正确的判决就需要当事人提供完整的材料支持,而原告想要得到法官支持诉求的结果就需要主动提交完备的证据,但是如果被告直接承认了相应的犯罪行为就可以使得审判更加快速地得到解决。那么,被告人认罪程序有什么规定?一、被告人认罪程序有什么规定?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分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简称简化审(意见)),确立了对被告人认罪案件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被告人认罪,作为适用简化审的前提,就产生了实体上程序上的特殊意义。意见的出台主要为追求迅速审判的目标,因为审判效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是否科学与...

·精神病人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害已经遭受了严重的肢体痛苦,且人的生命价值并无本质上的区别。《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该规定对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并没有规定例外的情形。因此,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与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前是否具有劳动能力并无必然联系,如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伤残等级的,对残疾赔偿金部分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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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房东要解除怎么赔偿?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房东要解除怎么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原房东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内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动,租赁合同将于产权变更之日终止。那么房屋通过买卖产权完成变更后,原房东和租客的租赁关系就结束了,此时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走。如果租客...

·房屋不得转租有哪些情形
    房屋不得转租有哪些情形1.房主明确禁止转租或者未同意转租的房屋,不得转租;2.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仍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但原房主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已由新房主继承,此时,若原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可以转租,也没有取得新房主同意的,不得转租;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租房资格有明确限制并对承租人进行了登记的房屋,不得转租。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合法租赁的房屋都可以转租。二、怎样才能做到合法转租(1)从转租的前提来讲,转租必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2)从转租的客体上讲,转租的房屋是出租的房屋,它可以是承租房屋的全部,也可以是承租房屋的部分。(3)从转租的...

·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有些情况下是可以认定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那之后交通事故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就还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赔偿。那现实中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有哪些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农村宅基地继承费用是多少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费用是多少?宅基地是集体财产,不能继承,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可以继承,继承自建房不需要交任何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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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简易程序?
    在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对案件的审理有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之分。相对于普通程序来说,简易程序案件的事实会更清楚,案件当事人双方的争议也不大,同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十分明确,这些案件可以以简易程序来处理,这类案件在三个月内应审结。那么,什么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会根据局诉讼的具体情况决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或者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简易程序是指: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要简单的多,因此,实际上简易程序就是普通程序的简化,即将普通程序中一些繁索的程序予以简化或者合并,使诉讼程序更加简洁适用。2003年1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

·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个人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如果暂时不想使用,可以将其对外出租,这样还能获取一笔租金收入。土地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合理确定其租金标准非常重要,否则双方就容易在租金上面产生纠纷。那么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办法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随整体企业一并进行评估。具体方法有:1、市场比较法。若租赁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与出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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