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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城区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我儿子在苏宁易购网上买的镜头 应该是掉包性质吧 苏宁那面已经退赔得到了谅解书 金额67000 这种情况会有什么结果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生一胎时因未到法定结婚龄,没有办
·你好!我想请教的问题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问题,由于我的孩子是自闭症人员,没有接受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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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如果我在一审赢了三分之一,不服又上诉,二审又判决我赢了三分之一,那么上诉费该怎样反给我呢."w990mamt20
·土地纠纷一案,在县法院判决,对方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改判了结果,我该怎么
·二手房房产证已经过户土地是集体土地证无法过户我非本村
·前几天我的狗在啦血,然后我把它带到宠物医院去,医生说是肠胃炎,吊了2天水。结果吊完水把它带回家的当天晚上,他就在抽筋,现在越来越严重,我打电话回老家的宠物医院。那个医生...
·我老妈在淮委医疗事故,昨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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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个农村土地签有协议但是对方没有土地证这样子法律有效分享我也要提a1条回san推荐答案肖铭
·为什么手机充值会退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孟翔律师团队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sansan
·丁字路口是圆头红灯,双左转车道,水泥路面,晚上路标看不清楚,车辆向右转,扣分冤不冤枉
·两个人逗着玩,把腿弄骨折了,刚开始那一方付医药费,后来不付了,
·工商注册中投资咨询服务属于什么范围?可以买卖外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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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0年12月3日一6日被电信诈骗金额达一万七千多,是京东金条的一个假APP,现在我无助
·我现在准备租赁一个商场,但是原租方不同意转让租赁合同。要求入股该公司.入股后我方占99%股权。他还要求保留1%。他愿意去公证处公证,入股合同签定日期前的任何责任都归他,...
·安徽阜阳颍泉区看守所,我可以写信进去吗
·被起诉离婚,对方财产已转移
·我和老公离婚一的时间了,孩子是判给他的,但孩子一直是我在抚养,为了孩子上学,我想把户口从浙江温州迁到贵州,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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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给我送来两次我没有收就退回去了这样法院会不会开庭
·我老婆骑电动车摔倒在水泥渠里,颅内出血做了开颅手术,医院调查说她是出车祸受伤的,不给报合疗,请问我该怎么
·我们是一家乡镇卫生院,现在业务繁忙,向聘用一名乡村医生,
·十级伤残能配长多少钱(威海)
·女方面有没有见父母都把聘金就给女方了能要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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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被拆迁人有无条件,长期不在户口地居住且户口是托关系迁进来的,能否算被拆迁人?
·甲乙双方签订了房体加固合同毎平方80元,在验收方时甲方只验收角铁的方数,乙方不同意甲方的验收方法,也不出验收单,只有一份合同和乙方给工人收方计算工资表的证据有法打官司吗...
 新城区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全资子公司属于唯一的一家母公司,而且全资子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该种公司类型是在改革开放时期出现的,但在当时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直到《公司法》出台后,全资子公司才成为一种具有法律效益的公司类型。设立子公司的条件多样,必须满足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才能设立该公司。那么,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来为您解答。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

·一、人死亡了不知道遗产有哪些怎么界定?
    一、人死亡了不知道遗产有哪些怎么界定?遗产的范围是:(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二、遗产的法定继承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国家规定试用期多长时间
    员工试用期有多长时间⑴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⑵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⑶3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二、试用期辞退赔偿金有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辞退原因为能力不足是要经过相应的考核,没有的话视为违法辞退可以要求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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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刑事依据是怎样的
    发生了交通事故,许多时候是私下协商或者民事协商就解决了,但是,有时候涉及到了刑事责任,这个时候由一方就有可能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刑事依据是什么呢?有什么标准吗?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一、交通肇事罪认定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性质,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是要阐述的重点,下面,笔者想重点谈谈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的问题。  (一)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二是要看行...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3.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

·合同没签辞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合同没签辞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未签劳动合同工资的诉讼时效及认定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

·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天,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就可以把工资一并结算,具体时间就需要看劳动者离职时间。另外一个是和当月正常发薪日期一起发薪。二、试用期常见问题(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企业破产法针对的主体是谁?
    企业破产法针对的主体是谁?1、《企业破产法》针对的主体是资不抵债的企业法人、企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情形的,如果债务人是企业的,债权人应该尽快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并且进行债权的登记。任何已经没有债务偿还能力的企业,需要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注销公司的登记。2、《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一百三十五条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二、破产申请书应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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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
    合同双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二、承包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三、具体内容:1、甲方有职工______人,其每人每天为______餐,早餐为人民币______元,午餐为人民币______元()晚餐为人民币______元(),夜宵为人民币______元,供给乙方办理伙食。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3、甲方总务部每天将次日用膳人数通知乙方饭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份量。4、...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目前银行"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二,"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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