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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昌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老板拖欠我工资不发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你好!请问保险费可以被法院冻结吗."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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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73有事相助儿子打架误入第三看守所电话
·请问我在96年借了7万块给朋友,有欠条,他也压了某幢房子的房产证,但是那幢房子的房产证名字不是他的名字。他在借钱后就失踪了,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怎么办?可以到法院起诉么?...
·辱骂老人,损坏老人物品,三番五次,老人气的给他磕头
·二审赔偿金额由于判决日期限延长改变,可否重新计算?如
·2005年批了宅基地(3个人头70个平方)有独生子女证,没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里面规定(独生子女算2个人头)来批地基 能吧超出的平方抵掉吗(超出18个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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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想买车但是贷款没有通过我想用我姐姐的名字贷款还款是我来还,但是现在我姐夫现在有个官司还没有结束,我想问一下就是车辆贷款下来后我和我姐姐可...
·清苑区看守所的会见日是每个月周几,需要啥手续, 清苑县看守所家属会见
·行政诉讼,有关立案审查、受理的问题
·前出车祸撞了一个人,打官司欠账10几万,但是现在我没有尝还能力,怎么办,而且我现在在失信人名
·您好,我做了个工程已经做完现在尾款还有15000元,迟迟不给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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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桂林巡防队的。我请咨询以下几个问题:1巡逻补助是否算在最低工资标准里?2*委为免除巡防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合法?3解除合同后的赔偿标准...
·原来他房子已经卖是我的,因为房东已经死了,一切手术在我这里,我现在想公证到我的名下,需要那些证明,才能公证
·未成年人借贷,请问会由其监护人偿还吗
·暂无
·你好,我已经结婚,孩子爸爸的户口在外地,我的现在也是在外地,我们在我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准生证,因为我们房产证还没下来,等孩子生了以后,我想把我的户口迁到郑州,然后再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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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付多少责任应该怎么判?
·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厂里出过一个通知:就是:在我们这个岗位的员工拿日薪,一天十一个钟。这样的话我们的是不是属于非全日工作制啊?
·律师您好,我是常州人,妻子是连云港人,我因夫妻感情不和于2018年3月起诉离婚,到目前为止已经起诉两次,但是均判不予以支持离婚,目前第二次判决书下达(2019年7月)已...
·你好 我想知道 我支付的费用购买一套房子 在我妈妈名下 现在我哥哥想要这套房子 我如何解决 因为钱是我个人支...
· 您好!我有个关于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想咨询一下:我是买家,已经在10/25签署了网上备案合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们要在12/31之前去过户,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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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至今已有四个月工资没有发放,本月3号才发放1,2月工资,工资比较低的员工发了100x工资,可是公司却私自降我薪资只发了工资总额的45x,我与公司负责人谈了3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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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在感情不和发现对方并不适合于自己的另一半便会出现夫妻双方离婚的现象,那么这时候也就意味着会牵涉到自己子女的归属问题,即便子女跟了任何一方,另一个都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我们通过以下资料简单的了解一下。一、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吗?离婚后子女已成年的,一般情况下不再需要履行抚养义务,但如果成年子女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则需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

·房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及形式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拆迁人进行拆迁时,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在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迁人按规定向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房屋的地域范围。同时,由规划管理部门通知被拆迁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改建...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管辖规定是什么?
    在因为工伤认定需要劳动仲裁时,首先就需要了解相关程序的管辖地规定是什么。可是,很多人对工伤认定等的管辖地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管辖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工伤认定与劳动仲裁的管辖规定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须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社文[2005]253号文件规定,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该两者分别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原则。《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五条又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并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因此,工伤认定一般向生产经营地的市级工伤认定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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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注册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是否有关系
    一、国外注册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是否有关系?没关系,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即可,只要国内没有比他更早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就可获准注册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总结:国外商标属于国外保护范畴,而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比如受到我们国家...

·如何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纠纷?
    如何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纠纷?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施工方的责任最大,应该主动承担起赔偿责任。如果在事故处理方面,各方达不成统一意见,就会引发纠纷。处理纠纷应该选择合理合法的手段,尽量确保工程不受影响。那么如何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纠纷?下面我们一起根据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如何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纠纷?1、和解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2、调解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

·员工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是怎样的
    员工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是怎样的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此处提供某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供参考: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劳动者每月加班费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具体情况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以该约定为准;双方同时又约定以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劳动者主张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的,应予支持。(2)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双方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高于原约定工资标准的,可以视为双方变更了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费计...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签发书面文件,说明赔偿标准,以及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通常,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以及其他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且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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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可以,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首先也可以由双方来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各自拥有的比例分割该共同财...

·雇佣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雇佣协议是劳动合同吗?雇佣协议即聘用协议不算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是雇工提供劳务,雇主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是以雇工为雇主提供劳务为标的。  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聘用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资格的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聘用协议最大区别之所在。在聘用协议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聘用协议主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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