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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蔡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我妈被公交车司机撞倒,右手骨折了,司机个人不愿赔偿,报了公交公司,请问我们该如何与公交公司谈赔
·递交行政赔偿诉讼后,收到法院告知书,建议我聘请或咨询专业律师后再决定是否、如何起诉。通知期限10天,我现在是撤诉还是怎么办?
·你好,我前几天收到一个微信号加我,我当时没理,可他在验证备注时说让我管管我老公。说他欺负女人,我就通过验证对她说,我不认识你,你认识我老公没,他叫什么名字,结果对方就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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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掌骨线形骨折属于轻伤害吗左尺神经损伤到现在3个多月了胳膊还是抬不起来这个能鉴定出什么结果来呢*烦您
·你好!先谢谢了!情况是这样的---我一位亲友去镇医院做脐疝手术,在手术前打了*药(打在背部),而且打了两针,因为前一针没效果,过了两天就出现下身瘫痪。于是马上转往县医院...
·想问如何处理,如何赔偿,到交通大队录的口供和医生开的证明是否对我有影响
·法院已经判决但是依然办不了证怎么办
·国家规定的工伤死亡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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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的一家西餐厅做调酒师,几天前在即将下班之前,我们几个晚班累得不行想喝杯啤酒,然后我和另外一个调酒师去吧台拿啤酒,其他几个在一个房间里等着(无摄像头),喝完了就回...
·你好,个人认为,对你来说可以办理,详情咨询计生部门。
·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可以随时要求还款,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我想咨询我的车与人发生事故没有人员受伤对方全责请问修车费谁承担
·合同在网络上签了后,但后面发觉有问题又不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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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五级工伤职工,退出劳动岗位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企业缴纳部分公司愿意承担,但个人缴纳部分应该由谁来承担?
·银行卡补冻结了怎么回事?
·各位专家好,我的情况如下;我的伯父伯母双双去世了,他们无儿无女而且没有立下遗嘱,请问我可否继承房产。
·和女网友见面宾馆做*是否属于违法
·结婚8年,一男一女,20年共同买一套房子首付22万,其中男方父母出了4万,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这种情况下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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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
·您好公司个月的试用期天的时间以劳动法36条第一第二项为由;将工人辞退,可以要到补偿吗
·男方给了女方10万彩礼,女方不让结婚,走法律我能要回彩礼吗?
·包工欠款5500元,老板欠账不给脱了近两,有欠条,请
·今天收一份律师函,催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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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QQ号卖个那个人那个人号拿走了钱没给我
·才知道有住房维修金,住了好几了,能么补交?
 新蔡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放弃房产继承权怎么办理
    放弃房产继承权怎么办理一、放弃房产继承权怎么办理步骤1:弃权人本人需要携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弃权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放弃财产的财产凭证到公证处办理。步骤2:弃权人在公证处填写相关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表,随后公证处会依据弃权人的意愿为其拟写一份弃权声明书,之后再由公证人员签字确认。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弃权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4:声明书(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当事人当场书写并签名)5:房产证复印件。6:去世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其他注意...

·男女双方婚姻无效怎么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
    男女双方婚姻无效怎么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无效婚姻没有撤销的说法,一般都是通过法定程序解除无效婚姻。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

·还款后如何到财务撤借条?
    还款后如何到财务撤借条?还款后,可以提交还款的记录到财务要回借条,并进行销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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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后未办理登记有效吗
    签订离婚协议后未办理登记有效吗由于法律对离婚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在实务中争议非常大,有各种各样的不同观点。但普遍的观点认为,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或在法院协议离婚之后。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离婚协议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反悔。离婚协议仅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用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该协议仅起参考作用。但是有的地方法院认为,虽然未办理离婚登记,但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条款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审理时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中...

·对于意定监护可以继承遗产吗?
    对于意定监护可以继承遗产吗?是否可以继承就要看实际的情况;监护人只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一旦过世,遗产只能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若没有法定继承人,法律上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1、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现代社会,工商业发展迅速,由此产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增多。在我国,建筑所有权可以归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但是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却归国家所有,人们享有的只是一定年限的使用权。那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我们在这为您做简单的阐述。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1、在权利性质上,土地使用权与建筑所有权是相互独立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不能相互替代的,各具价值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属于民法上的用益物权,是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物权。而房屋所有权属于自物权,也即所有权,可以一发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

·购车合同违约金的具体类型是什么?
    购车合同违约金的具体类型是什么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了,购车也已经成为不少人的选择。为了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购车时会签订购车合同。若交易双方中任意一方无法履行合同,那么就会造成违约。为了减少违约对另一方造成的的损失,故设立违约金。接下来律师我们为广大读者简单的介绍一下购车合同违约金。一、违约金的定义: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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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除非自己在买房的时候是一次性结清的,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得的房款,只要是向银行申请房贷就会要办理商业房的他项权证件。房屋他项权证是当初自己在办理房产证的登记的这项业务的时候房管局一并给出具的,但是您也应该之前就了解一下商业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一、商业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标准收取。各地的执行标准都不相同,准确金额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房屋他项权证,一般是指抵押人(房屋产权人含共有人)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办理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持身份证(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公章,介绍信...

·出让人按照联合竞买人的约定与其中一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当事人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双方出资竞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一方办理土地摘牌手续,领取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向该方当事人发出成交确认书并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签订合同的竞买人就出让土地的履行、解除等单独起诉出让人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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