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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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涉外律师法律咨询·在公司上班有一年了,本来公司说工作满一年,就不扣工装钱了,但辞职时又说必须从工装发放之日起满一年才行,要扣两千多,说这是公司的制度,但除了我之外,我的同事们都是说当时公...
·离婚提过法院解决,而且现在是我妻子起诉我,我必须要找个自己的律师,还是不一定要找传唤必须是传唤到本人才合法才算数吗?如果没传唤到本人,即使缺席出庭,被起诉人还是有答辩权...
·朋友借我二万块钱,说好一个星期就还,每次打电话或微信让他还,他总是找各种借口,一拖再拖。现在人找不到怎么办?他原来住在薛阜,后在金坛买了房子。身份证地址在薜阜。
·西湖区涉外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我们是04年承包的*公寓的建筑,我们有转包方给打的工程款欠条,每年都得找她本人多少次,或打电话无数次,至今一分没给,总的欠款是二十六万,你看这事情能办吗,我是汉沽的。
·精神病人被骗了欠下债务,监护人拒绝用他的财产偿还,可以吗?
·醉驾骑二手助力车5岁老人致人死亡无逃逸受伤医5会怎么
·老公判刑8年多,今年是第应该是第4年开始,出事之后就搬到娘家,之前因为老公不懂事为了女儿一直拒绝离婚,出事之后也一直没有谈到离婚的事,怕让他在狱里想不开。现在都几年了,...
·交通事故不拘留申请书怎么?
·西湖区涉外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你好!丈夫家暴过程中,妻子自卫伤人承不承担责任
·男方不到龄所以没有结婚证,孩子还小归我,我能要抚养费吗?
·18岁可以办身份证吗
·在网上卖痔疮药被举报,没有伤人,售卖药的金额已被缴,目前取保候审快到期,该怎么处理最好
·和婚庆公司签订的合同未盖章但有法人签字,合同的公司名称与工商注册的公司名称不一致,多了服务二字,请问合同是否生效?
·西湖区涉外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离婚纠纷 打官司。
·我有个同事欠钱不还,现在联系不到他,我们没有什么字据,只有转账记录
·工地工伤这块你们做吗?
·芒市公安拘留所电话
·我在XX侠办了一个套实际金额600而我只拿600现在公司催款
·西湖区涉外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别人欠我20万,法院调解是定到2011年9月还,但现在她多次说到时候也不还,现在她把在北京的店也转出去了,又准备卖房子呢,她想要转移财产,我现在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吗?或冻...
·房产证上添加共有人怎么办理
·我车子做了抵押,逾期0天现在他们要卖我的车
·合同欠款,我看到欠款这个公司和你以前打过交道,特意找宋律师。
·一0岁工人在家去工地的路上被车撞死,工地上应该陪钱吗
·西湖区涉外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我家在农村有人承包我的山头我当同意了我妈妈不同意他把我和他的通话录音录下来了能作为证据吗
·你好老师,请问一下现在税务局要求自己网上报税,网页打开了要填表,不知道表格里怎样填写才提交,我是个体工商,谢谢回
·离婚提过法院解决,而且现在是我妻子起诉我,我必须要找个自己的律师,还是不一定要找传唤必须是传唤到本人才合法才算数吗?如果没传唤到本人,即使缺席出庭,被起诉人还是有答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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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涉外律师咨询解答·当面去问吧。 潘兆忠
·律师收费,还是要当面与律师面谈的,每个律师的收费都不一样的。 潘兆忠
·主动联系当地的律师。 weihaiyang
·西湖区涉外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情况复杂,建议到当地律所与律师面谈。. 岳阳仇伶
·看具体病情状况。. 吉增萍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委托律师会见. dms720913
·西湖区涉外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当面咨询律师吧。 weihaiyang
·你好,需要重新起诉离婚。. 王宏亮
·律师正常业务,你可正常委托。 宋瑞岭
·报警处理吧。 weihaiyang
·报工伤,评残,然后解决赔偿问题。 宋瑞岭
·西湖区涉外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 weihaiyang
·你应设法收集证据。 太公钓鱼
·直接联系当地律师处理。 weihaiyang
·搜集证据起诉对方m 吉增萍
·公司扣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秦卫东
·西湖区涉外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加以请申请法律援助。 宋瑞岭
·涉嫌侵占,可以转化为侵占罪报请公安机关予以介入。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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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涉外律师法律常识·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么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施工记录4.1.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4.1.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
·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还是先收取股权转让款
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还是先收取股权转让款一、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还是先收取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协议一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股权转让款的交割和变更手续的办理在协议生效之后。实践中,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一般在签订合同后支付一部分,在办理完毕变更手续后支付一部分,在企业证照交割后交付一部分,最后保留一部分尾款。二、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如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
·国家赔偿财产赔偿原则是什么?
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对公民人身或者财产权利造成损害,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对于国家赔偿,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并遵循国家赔偿财产赔偿原则,对当事人给予一定的补偿,下面我们将其财产赔偿原则介绍给您。国家赔偿财产赔偿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是指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案件的具体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利。我们将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定位于抚慰受害人的精神痛苦,而精神痛苦客观上的描述却做不出数理评价,由于精神损害与物质赔偿没有内在的比例关系,而受害人个体差异的存在,使其对精神痛苦感知程度不一,精神痛苦的个案差别因此...
·西湖区涉外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腾空房屋要不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有哪些情况
说到腾空房屋,通俗点讲就是将房屋里的东西都清理,房间里不能有任何东西,可是,腾空房屋要不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呢?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会有疑问,那么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腾空房间和解除租赁合同的知识。一、腾空房屋要不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是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二、可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一)承租人解除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效力是多少?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效力是多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在这条规定中,我们主要需要注意六种特殊情况,因为只签字或者只盖章了的合同到底能有多大的效果还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别的。二、分为六种特殊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甲乙双方中,有一方比如说是甲方已经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了,那么一方(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履行了合同上的主要职责并且另一方也可以接受的话,合同就可以成立了;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加以双方有一方已经签字...
·甘肃庆阳铁路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甘肃庆阳铁路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青苗补偿标准办理征用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被征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需要拆迁时,必须在申请征用土地的同时,一并编制计划,上报批准。在国家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当地政府帮...
·安置房可以按揭贷款吗?
安置房可以按揭贷款吗?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安置所建设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或者其他原因进行拆迁,然后用来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如果不是拆迁安置户而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拆迁安置户在取得产权证契税证后的6个月时间内,您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安置房的地已归为国有土地的话,那栋房子是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如果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买安置如果只是自己住的话,合同签得好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买来用于交易的话就有风险。购买安置房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因为安置房属于个人,比如上海的安...
·一般入职几天签合同,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新员工入职都会与所在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相信您并不陌生,其可以有效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双方签署完成,劳动合同就不再是普通的一纸文书,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用人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之前,都会有一定的期限,这时很多人就会有疑问,一般入职几天签合同?一、一般入职几天签合同?一般而言,对于新员工入职,应在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就是违法的。另外,对于新员工入职签订合同的期限,各个公司的时间是不尽相同的,如果有疑问,最好当面询问清楚。二、签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
·西湖区涉外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温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任何地区的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的,一般情况下,在土地年限届满之时,若原土地使用者没有任何作为,那么当地的政府部门会将土地收回,若在温州生活的居民,想在土地到期之后,继续使用该面积的土地,那么,此时,温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一、温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该...
·员工离职“N+1”的是什么意思
司法实践中,“N”指经济补偿金,符合某些特定的解除情形之下,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则是指法定的代通知金,只有在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在员工无过错的三种情形下提出解除的才需要支付,这里指的是法定支付的情形。即单位放弃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义务,而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故称之为“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施工记录4.1.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4.1.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
·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还是先收取股权转让款
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还是先收取股权转让款一、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还是先收取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协议一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股权转让款的交割和变更手续的办理在协议生效之后。实践中,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一般在签订合同后支付一部分,在办理完毕变更手续后支付一部分,在企业证照交割后交付一部分,最后保留一部分尾款。二、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如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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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对公民人身或者财产权利造成损害,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对于国家赔偿,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并遵循国家赔偿财产赔偿原则,对当事人给予一定的补偿,下面我们将其财产赔偿原则介绍给您。国家赔偿财产赔偿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是指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案件的具体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利。我们将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定位于抚慰受害人的精神痛苦,而精神痛苦客观上的描述却做不出数理评价,由于精神损害与物质赔偿没有内在的比例关系,而受害人个体差异的存在,使其对精神痛苦感知程度不一,精神痛苦的个案差别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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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腾空房屋,通俗点讲就是将房屋里的东西都清理,房间里不能有任何东西,可是,腾空房屋要不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呢?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会有疑问,那么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腾空房间和解除租赁合同的知识。一、腾空房屋要不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是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二、可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一)承租人解除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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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效力是多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在这条规定中,我们主要需要注意六种特殊情况,因为只签字或者只盖章了的合同到底能有多大的效果还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别的。二、分为六种特殊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甲乙双方中,有一方比如说是甲方已经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了,那么一方(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履行了合同上的主要职责并且另一方也可以接受的话,合同就可以成立了;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加以双方有一方已经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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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庆阳铁路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青苗补偿标准办理征用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被征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需要拆迁时,必须在申请征用土地的同时,一并编制计划,上报批准。在国家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当地政府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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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按揭贷款吗?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安置所建设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或者其他原因进行拆迁,然后用来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如果不是拆迁安置户而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拆迁安置户在取得产权证契税证后的6个月时间内,您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安置房的地已归为国有土地的话,那栋房子是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如果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买安置如果只是自己住的话,合同签得好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买来用于交易的话就有风险。购买安置房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因为安置房属于个人,比如上海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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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地区的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的,一般情况下,在土地年限届满之时,若原土地使用者没有任何作为,那么当地的政府部门会将土地收回,若在温州生活的居民,想在土地到期之后,继续使用该面积的土地,那么,此时,温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一、温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该...
·员工离职“N+1”的是什么意思
司法实践中,“N”指经济补偿金,符合某些特定的解除情形之下,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则是指法定的代通知金,只有在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在员工无过错的三种情形下提出解除的才需要支付,这里指的是法定支付的情形。即单位放弃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义务,而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故称之为“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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