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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离婚,对方找不到怎么办
·雇用关系中用的赔偿用的是哪些发规
·你好怎么打款打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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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住院去看望有假吗
·跟几个同事下班喝酒,喝完了酒以后把四个同事送到单位了
·各位专业律师,我有一个案子法院已经判了,可是对方无可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也人间蒸发了,我该怎么办?可以回过头来告对方诈骗吗?
·限制出境的条件是什么?如何查询限制出境
·我弟和另一个女孩子未婚先孕,女方提出不要小孩,所以现在男方扶养,但我们什么都不要求女方管,所以想写一份协议,以后双方互相不办小孩的事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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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下来,对方要起诉我怎么办
·公司法人在外的借款,欠条如果是法人签名,这些欠款算是公司的债务吗?在公司倒闭时,公司其他小股东需要整单这些吗签名只是代表个人,盖公司章才算是公司名义对吧如果小股东已经签...
·人被抓到南京,不知拘留在哪个看守所?, .南京看守所
·这样可以报警,能抓到人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骗钱不还没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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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被人打的耳膜穿孔算轻伤害吗?
·文件有规定学校之能收学费和住宿费剩下的钱归学生自己支配可学校到现在都还没有退回我们剩下的钱请问这是乱收费么?
·你好,我是农村的,我没有山地或旱地去申请宅基地,只有农田,如果政府不批怎么办?强起是不是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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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到儿女名下老人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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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他人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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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令关闭,对即将退休人员有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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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女厕所当成男厕所进入,在里面看黄色视频,被报警,能订成猥亵吗.
·档案在别的地方,该怎么办?
 西峰区劳动律师法律常识
·一般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怎么判刑的?一般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女方怀孕男方能提离婚?
    女方怀孕男方能提离婚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这些情况主要有:(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

·夫妻都是精神病起诉后多久能离婚
    六个月内会进行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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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
    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寻衅滋事是指肇事者由于个人原因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肆意损害公共设施,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的行为。肇事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情节严重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但是,如果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我们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整理资料如下:是否会判刑要根据对方受到伤害的情况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而决定,具体法律条文如下:寻衅滋事罪的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

·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单位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对劳动者予以录用。但是在聘用劳动者为正式员工后,就不能任意辞退,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不能辞退该员工。具体来讲,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

·一、结婚未满一年应该返回彩礼吗
    一、结婚未满一年应该返回彩礼吗结婚未满一年可以退彩礼,但是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结完婚之后,却没有在一起共同的生活可以返还。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

·一、婚内出轨财产零分配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内出轨财产零分配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来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现实中婚内写的关于犯错就净身出户的保证书通常是以重婚、出轨、家暴等为条件,以财产权利为处置对象的保证书,在判决离婚时一般应认定有效。虽然婚内写的关于犯错就净身出户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有效约定,但如财产的处分明显失衡,法院也可适当调整。比如法院有时可支持“净身出户”承诺,判决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但如过错方因此将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法院也可酌情保留其一定财产份额。夫...

·重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什么重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什么1、房屋拆迁管理费费额标准: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计收;收费单位:由区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向拆迁人收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按《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履行其法定职责,不再另行收费(包括各种证照、表报、公告等工本费用)。2、委托代办拆迁服务费费额标准: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25元计收;收费单位:由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代办拆迁单位,向委托的拆迁人收取;委托代办拆迁服务费费额标准是最高限价,拆迁人与代办拆迁单位可在此幅度内商定具体的费额;委托代办拆迁的具体内容以及拆迁人与代办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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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的特征的是哪些
    犯罪预备的特征的是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我们国家对于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一定的保护措施,尤其是对于商标权的一些具体措施上,那么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说法,我们能够看到,获取商标权应该通过使用以及注册,还有混合的方式来进行商标权的使用,具体的我们往下看。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1)使用原则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2)注册原则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3)混合原则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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