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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通门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农民工工资这一块
·你好,用人利用欺骗手段骗取别人的照片进行挑拨是非,对这样的人改怎么办,用的是微信现在被删除
·7000元诈骗案子可立案?
·谢通门知识产权律师:
·我老爸被人打伤在医院怎么处理伤情很严重但是我们讲理讲的没用,这厂里都是他的人,都为他讲话,我们说什么也没用我老爸都63了,他是不是不该打老人,我妈也给他打了
·平凉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在哪里?
·我想让你帮忙这一份授权书,想问一下价格
·超6%罚款200元是否合理?
·您好,是这么回事。当时我们法庭上和解的,我们这一方都是公司的员工,所以当时赔偿我们的钱是公司律师去拿,我想问下,我们个人可以去法院拿钱吗
·谢通门知识产权律师:
·被告雇凶使得我残疾,被告在香港,案发在东莞,人身损害的残疾金东莞很低,不知道是否香港诉讼赔偿高?案发地在东莞,我现在大连,按照东莞标准赔偿,对方先在东莞雇凶追*我,后我...
·请问,2009年5月1日我一位姓邓的熟人(他的*人是我的一位同事)向我借款4万,有借条也有其在我的住地单位项目部的章子(经查该章子是邓私自刻的)。现在一家人全部消失了,...
·案情概述:1. 2017年4月28日,奥托容克公司为了庇护个别领导,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我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常熟仲裁委裁决,奥托容...
·我和另一合伙人合伙租个门面做点小生意,做有一年了,前几天因一点小事发生争吵,对方要退伙。一年前我们租房子时有房屋转让费,是一人一半出的,争吵前一段时间又交了下一年的房租...
·你好  吴律师,请问工厂老板托欠工资我该怎么办
·谢通门知识产权律师:
·建筑工地高空坠下大理石砸伤底下干活的工人因怎么赔偿
·我请问_下,食品安全法包扩那些?餐具是不是也包扩在食品安全法里面吗?
·我能不能查到亲属是否羁押在看守所
·你好,请问婚姻内(现已离婚),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博欠下*债20万,妻子要承担这笔债务么?(这个债务已通过法院判决,那时候被告人只有丈夫一人,因丈夫无能力偿还,...
·叫朋友帮忙打架被刑拘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谢通门知识产权律师:
·我妻子被收押在北海第一看守所13仓,罪名涉嫌传销,已经半个多月。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谢谢。
·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可以随时要求还款,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你好张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村土地被征收,在承包土地证上的荒地,大队统一收回和沟路渠钱统一分配,这样合法吗
·第82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什么罪呢
·请问,刑滿释放人员他回家身无分文,是否看守所有发放路费?寄给释放人身份证是否本人收到,没有路费咋办。
·谢通门知识产权律师:
·想麻烦你们代理我出席。案件比较小,别人欠我5000块钱左右。
·徐老师,你好,我人在日本现在要办我自己的出生证明和结婚证明我的父母今年老了他们不懂怎么办?你可以请你帮我办吗?如果可以的话,请联系我日本的电话。
 谢通门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常识
·被拆迁者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
    被拆迁者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一、被拆迁者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1、为什么征地拆迁“公共利益”是征收的基本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正式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该条明确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就明确了实施房屋征收的前提。...

·合同诈骗罪的民事赔偿金怎么确定?
    合同诈骗罪的民事赔偿金怎么确定?一、合同诈骗罪的民事赔偿金怎么确定?合同诈骗罪的民事赔偿金需要根据具体受到的经济损失确定,受害者可以要求犯罪分子赔偿因为诈骗行为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时间限制。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被害人是个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机关和起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提起赔偿请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已经收...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选择出境游来放松身心。在到旅行社抱团的时候,对方往往要求出具一份银行存款证明。这份证明是旅行社代办签证的时候用到的。目前大部分银行都有该业务,为储户开具存款证明。那么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1、开具方法: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存单、存折、银行卡、国债凭证,到任何一家银行办理该业务的网点,填写“银行存款证明申请书”。如本人因故无法前来,也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此项业务。代理人除携带以上规定的文件外,还应持授权人的授权书和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收费标准:申请人在同一储蓄网点、不同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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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合同上没有写过户时间怎么办
    卖房合同上没有写过户时间怎么办?1、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有注明房屋过户时间,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2、如果对方不予协助,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定会支持的,因为这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房人必须承担的附随义务。3、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房产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局凭协助执行通知书,就会给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了。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管制的期限是多久,管制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管制的期限是多久,管制与拘役有什么区别虽然管制也是属于刑罚的五大主刑之一,但要是被判处管制的话,一般是不会给予关押,但同时要适用社区矫正的。自然管制也是有期限的,而相比其他的刑罚,管制的期限也是比较短的。那究竟管制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管制的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

·判五年坐三年能出来吗
    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判刑五年最多可以减刑两年六个月。根据《刑法》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有期徒刑在执行期间都是有机会减刑的,根据表现不同,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

·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指的是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不动产的分割是大多数人关注的重点。对此,我们需要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接下来我们来说说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60日;即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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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诉期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辩护人有哪些义务
    在上诉期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辩护人有哪些义务?1、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2、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市场经济总是残酷的,有很多公司因为资金的原因而破产。我们知道,破产就会成立一个清算小组来进行破产清算。破产之后,破产公司的债权是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的。这样就务必要了解,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吧。一、破产债权范围破产债权,是指基于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可由破产财产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同时为维护社会公平,《企业破产法》特别规定某些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原因发生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但该部分因破产申请受理后原因发生的债权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作为破产债权。(一)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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