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朱庄街道证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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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我工资、有欠条、电话不接。
·我朋友借我的名义开公司,同时向我借钱60月到17中公司运转正常,后面他决策失误,导致需要借款,又让我配合他以我个人名义向小贷公司借款,如今公司要注销由于"3046184...
·朋友之间因为洗浴没钱付钱俩人之间发生的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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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老板欠我老公工资两多了,大万多块钱,多次给老板打电话都不接,怎么
·我离家六年了,上诉三次,了庭一次,还是没离掉,我是尽身出户的
·父母不在一个村委会小孩需要上户口的话需不需要父母迁户口?/p>
·女方面有没有见父母都把聘金就给女方了能要回来么
·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如何查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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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说捡到个手机,后被派出所民警带走了,现在被定性为盗窃罪,请问下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尊敬的人民法院领导,我接到一份快递,听说我儿在上海看宁所,不知真假。
·碰撞马路中间挂落的电线造成受伤
·老人去世后,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征地了,其他子女有分的份吗
·我们结婚三十个月了,孩子2岁半了,要离婚理由是一,他*骂我,二没有上进心天天就想在家歇着,最让我忍受不了的是他对婚姻不忠,可是证据被他毁了,我就想要我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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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办大学被骗如何追究办事人责任
·你好在你们那办的婚姻合同可以撤销吗
·结婚12年感情不和。双方同意离婚,但男方不愿意分财产和孩子。女方申诉。.
·结婚没办结婚证现在离婚真的到家产吗?
·你好!请问法定假日公司要求加班不给与三倍工资,员工拒绝加班公司给与500元罚款,请问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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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月工资9000元交税多少元
·我去年在承德市一工地受伤,右脚趾头割掉俩,现在已接上,这种情况咋赔偿
·离婚协议上未约定口粮田问题(卖地所得的钱)是不是属于放弃啊?法院怎么认为?
·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去哪里补办?, .淅川县人民法院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土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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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请问2019还可以申请精准扶贫吗?到那个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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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什么?
    一、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什么?买方凭借新产权证、原土地证、契税完税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好《申请土地变更》表格进行过户。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

·法律规定的代驾出车祸谁赔偿
    法律规定的代驾出车祸谁赔偿很多人都知道喝酒后开车是一件危险的事,国家对于酒驾的的处罚也是非常严重的,现在酒驾已经入刑了,所以很多人的酒驾意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人在喝酒后会选择使用代驾,但是代驾也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代驾出车祸谁赔偿?一、代驾发生事故应该由谁来负责1、酒店为招徕生意,专门为喝酒后的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如果司机在代驾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致使顾客或他人受伤,酒店能否以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为由而免责?有律师认为,酒店不能免责。因为酒店为饮酒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是酒店招徕生意的一种手段。酒店有保障顾客消费安全的义务,不能以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为由而要求免责。2、饮酒司机雇请他人代驾...

·民法总则中规定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吗
    民法总则中规定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吗?我们都知道法人是一个社会团体或者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每个公司都是需要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在公司运营的时候有时会遇到需要变更法人的情况,那么公司法人究竟能不能进行变更呢?下文对公司法人可以变更吗?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回答。一、法人的基本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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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伤人员医疗待遇有哪些
    单位工伤人员医疗待遇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

·新婚姻法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
    民法典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没有,修改后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增加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二、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

·未成年抢劫量刑标准是什么
    未成年抢劫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未成年抢劫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抢劫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过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换言之,每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请求,使其债权得以实现。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例如,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务,丙负劳务给付义务,自不可成立连带债务。3、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连带债务的主体资格。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这种连带关系,是指数个债务人中一人发...

·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离婚时,夫妻双方会进行财产分割。但是夫妻的财产状况千差万别,离婚时稍有疏忽,就可能会遗漏某项财产。而且有些人为了多分财产或者使对方少分财产,离婚前就会转移隐瞒财产。如果出现了这些情况,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起诉都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此时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又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分析解答。一、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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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时间按小时算是怎么算的?
    拘留时间按小时算是怎么算的?拘留时间按小时算是怎么算的?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一种意见认为,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行政拘留时间应当以“时”为单位计算,执行时间满24小时为1日;刑事拘留30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1、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

·法院行政强制执行裁定应该怎样办理的
    法院行政强制执行裁定应该怎样办理的(1)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2)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3)受理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4)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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