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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三阴县看守所具体地址
·事故车辆能否得到贬值赔偿?
·离婚两年多,离婚时协议上写着不用男方付抚养费,现在因为宝宝上一年级,又自己买了套小平米的房子,还想给孩子报补*班兴趣班,所以想跟孩子父亲要孩子的抚养费,孩子父亲拒付,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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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高律师,有情权,钱权,权权交易疑难执行案件求助,不知道你办事处在哪。
·什么样人叫直系关系、连襟是不是属直系关系请间一下丶.
·如果想在一个公司以技术入股的话怎么入啊?是不是要经过法律技术评估作价工业产权出资形式!以技术出资的话,怎么对技术进行法律程序的评估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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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权利克扣员工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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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干活时扭伤腰,现在老板不管不问了!我想问下
·我抱养了一个出生仅一天的女婴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和老婆背着女方家长登记,女方父母反对而且威胁暴力恐吓,有什么法律可以保护我们吗
·你好,在停车场别人的大车着火,把我的货车烤了,一个月了不让动,等消防队查起火原因,请问我的谁陪。谢
·13在本公司8楼下,楼上班,因下雨雨水飘进房屋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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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可以按原份额比例进行分
·2018的事故,当时我全责我自己垫付了医药5000,可2019的第一天对方又想来跟我5
·我名下所有账户余额被冻结限制,请问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3万,借款日期10年。一分利。还有一笔11万,借款日期2018年。利息2.5分。对方有偿还能为。看能否要回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7号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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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后多长时间为起诉有效?
·会长:您好!我最近在新乡摊上刑事案件了
·家人被电摩碰撞,致右枕部硬膜筱血肿,嗅觉丧失。请问:如果起诉对方,申请司法鉴定,哪些机构能做这类鉴定的?国内都没有吗?你们有过因嗅觉丧失起诉的案例吗?
·本来自己想着省吃俭用勤奋工作挣钱预备五时间把债务还清,但前段时间看了一下信用卡账单,一时间不到还款金额翻了一倍多,你说照这种翻法自己那有可能还得清,能否请教一下我该怎么...
·别人先打的我我还的手把人家锁骨打折了正在给他治疗。俩个人都喝酒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分享收藏我也要提a暂无回复推荐:山西律师临汾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临汾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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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说工作6个月才买保险是否合理,我不知道怎么办,很急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夏县证券律师法律常识
·破产程序中劳动仲裁如何处理?
    破产程序中劳动仲裁如何处理?司法的基本原则是一案不二审,一个纠纷只能由一个机构去解决,而不能同时由两个或更多的机构来解决,否则势必造成权力的冲突和滥用;破产案件受理后,以原企业为一方主体的法律关系,包括劳动争议、侵权赔偿均处在司法程序之中。清算组是破产宣告后法院指派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属法律拟制主体。清算组成立后依法接管原企业的财产,负责处理原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算组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法院的指定,虽然行使权利及承担义务,但其行为受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其行为及与债权人或其他当事人的争议由法院直接裁定,有正当的解决及救济途径;破产程序属特别程序,企业破产清算的核心是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分配的主体是在人...

·学校强制交实训费合法吗?
    学校强制交实训费合法吗?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国家教育部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学校“在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而顶岗实习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第十二条学校安排学生赴国外、境外实习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外派学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是否有效?  遗嘱中没有写清楚房产证号的话通常也是有效的,只要这套房子有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立遗嘱人的名字遗嘱就有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要生效还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遗嘱的内容由当事人亲笔书写,有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没有写清房产证号的遗嘱一般也是有效的,只要有房产证就行,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是:  (一)实质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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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包括了哪些内容2023
    专利权包括了哪些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

·临时工管理办法规定是怎样的
    临时工,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公司临时工作的人员,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它的福利待遇有哪些,临时工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这些问题在临时工管理办法里都做了详细规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2016年《临时工管理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6年临时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加强临时工的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临时工,系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劳动计划内使用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一切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四条,企业生产(工作)...

·美术作品版权可以转让吗?
    美术作品版权可以转让吗?美术作品版权可以转让,作品版权转让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作品的版权实际上是属于著作权当中具有财产性质内容的权利,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等。即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1、违规进入专用车道“专用车道”包括公交车专用道、特定车辆专用道、非机动车道等。车辆若违规进入专用车道,则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200元,扣分3分。各地规定有差异,以当地交规细则未执行标准。这种情况如果有闯红灯行为:将会发生两种违法行为,即闯红灯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共计6分,罚款4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怎么处罚在不允许掉头或禁止左转弯的路段掉头或左转弯在一些不允许转弯或掉头、又没有设置标志牌的路段,车道上可能会施划一种黄色的禁止标线,警示驾驶员此路段不允许掉头或转弯。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路段掉头转弯,将扣3分,罚款100-200元。各地规定...

·环保违法行政拘留实施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环保违法行政拘留实施办法是怎样规定的?环境保护是我国步入21世纪后无法绕开的话题,环境保护不只关乎我国的发展,还关乎到全世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也是十分详尽和严苛的。有网友提问环保违法行政拘留实施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本站我们为您解答。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环境违法案件行政拘留的实施,监督和保障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办理尚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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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金的返还要如何约定 在建筑行业方面有许多专业的名词
    工程质保金的返还要如何约定在建筑行业方面有许多专业的名词,可能是我国普通公民都没有听过的。建筑工程质保金就是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而作出的一项措施。工程质保金是从整个工程造价款里面预留出来的一部分资金,对于建筑方来说肯定比较关注的就是工程质保金的返还问题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保金的返还要如何约定?一、工程质保金的返还要如何约定?这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二、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第一条为规...

·伪证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吗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刑事犯罪都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有的甚至要求只能由单位构成。而对于刑事诉讼中做虚假证明的犯罪——伪证罪,是否也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笔者认为,刑法对伪证罪主体范围的规定缺乏科学性,单位应为伪证罪的主体,记录人则不应为该罪的主体。1、单位应为伪证罪的主体。“单位犯罪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犯罪行为。目前,对单位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给予刑罚处罚,已成为世界各国立法的一个普遍原则。”我国1979年通过的《刑法》中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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