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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萧县刑事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拘留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代理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安徽宿州萧县刑事律师处理重案要案、重大案件刑事,为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减刑、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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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5028395(史律师)

 萧县刑事律师法律咨询
·因为他背叛我们的家人,和别人组织了家庭,现在它名下的一块地被我们盖了房子,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老板故意拖欠工资问题。我在东莞*涌镇莞佛轻轨站干活,我是一名电焊工,上个月十五号我在深圳龙岗区劳动局告老板,他承诺这个月十五号给我结工资,到今天都没有...
·司机无证驾驶大型货车导致乘车人(即车主)不幸身亡,请问司机应付怎样的刑事责任,应该怎样理赔给车主造成的损失,是否能追加司机的责任?这种情况应该赔偿多少钱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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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法院什么时候开门,我急需告状,拜托!拜托!
·被人恶意报警抓我,我怎么办
·生病了时间不长了,想跟两个孩子留现金怎么留?两个孩子都未成年!一个14岁,一个4岁没啥亲人
·由于双方感情不和,婚内车,房,财产无,孩子由女方一直照顾,生活费也几乎没有给过 所以想起诉离婚,
·许律师:你好!我想请教下关于我们小区共公场地让某些人占用私有,把停车位占用为私人挣钱的场地!我们应怎么办?可以告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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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婚夫因为吸x被西林公安局抓着 先是拘留十五天然后送去田阳戒x所 但是在戒x一个月之后又押回西林看守所了 说是有人指证他贩x
·10月27日我在家门口被人伏击,当时我角楼4针,后来别人说情,就在派出所签了调解协议,现在家人不同意,我还能诉讼吗
·你好分居五了,看在孩子的份上没有离婚,看孩子的爸爸能改掉那些*博,喝酒的毛病不,还有喝醉酒打孩子,
·欠了4.2万,被起诉了,现在冻结了,我想解冻分期还,
·老公不上班,婆婆有癌症,公公欠了一屁股债,老公还疑神疑鬼的动手打人,如果离婚能要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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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留下来房子在哥哥名下,我想离婚房子怎么处理san你好父母留下来房子在哥哥名下,我ahref=".66lihun"title="离婚"target="_blank...
·我有一个朋友,在行政事业单位上班,单位里人际关系比较复杂,政治斗争比较激烈。同事们给领导送钱,同时用钱买对方违法的事,我的朋友也想参与这事,跟他的同事讲了这方面的事,后...
·应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问题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我家有七只羊,被同村人,投放的有x小麦害死,事情发生后,我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也详细的调查了,物价局也作出了赔偿金,但是,被告人不服气,现已被派出所拘留,我还能要会...
·领导好!2018年12月28日入职于上海市静安区xx敬老院,2019年3月12日上午8时,照顾老人时不慎左腿撞击马桶边不锈钢扶手,左膝半月板撕裂、积水、外肿严重受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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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天津户口,可以摇号吗请回答,我不是天津市?/p>
·长春市离婚诉讼案律师所怎样收费
·肥东县看守所现在期间能不能关押人
·欠我70万元。我去要账被他们打了。打成轻伤一级。我想雇律师起诉他们。
·我被起述了需要一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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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的出嫁女子能否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的权
·持x入室捅了两x造成轻微伤,非打架,纯伤害,这种会怎么判呢
 萧县刑事律师法律常识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二、使用童工罚款...

·员工入职未满一年怀孕可以辞退吗?
    女人的生育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即使是在违反生育政策的情况下,国家也只是让其缴纳社会抚养费。众所周知,女员工有享受产假的待遇。国家对怀孕的女性是有保护措施的。在其怀孕期间,公司如果以怀孕为理由,将其开除,是违法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员工入职未满一年怀孕可以辞退吗?一、员工入职未满一年怀孕可以辞退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

·一、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二、法院执行财产的手段有哪些?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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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盗墓判缓刑的可能性有吗?
    对于盗墓判缓刑的可能性有吗?一、对于盗墓判缓刑的可能性有吗?对于盗墓判缓刑的可能性是有的;根据《刑法》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累犯不可以适用缓刑。”偷盗死者的尸体或者侮辱死者尸体的行为,当事人就会被判处小于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盗墓的行为尸盗取有相当价值的文物的,譬如具有历史科学艺术的研究价值的坟墓和文化遗址,那么就会被判处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的话就会被判刑小于3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会被处罚相应的罚款。还有一个处罚是最严重,就是被判处大于10年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并会要求处罚相对的罚款或...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有几种
    (一)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根据《担保法》及《物权法》等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

·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依据
    如果育有子女的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后,会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只有通过法院来判决子女的归属,决定了子女抚养权后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依据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离婚后前妻欠钱不还怎么办
    离婚后前妻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2、调解。调解也是一种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调解与和解都是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但调解是在独立的第三方的支持或者是见证下进行调解的方式,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主持调解的过错和程序,双方达成一直意见后,法院会发出调解协议。3、仲裁。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适用仲裁的方式,对于涉及到财产利益关系的案件,例如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因此,个人债务的处理也可采用...

·学徒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学徒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企业或者作坊都招收学徒工,学徒工学期或者试用期满后会在作坊或者企业工作,学徒制是一种传统的招募员工制度,一直延续到现在。那么,学徒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范本,与您分享一下。一、学徒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合同范本甲方: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x法定代表人:xxx乙方: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乙方自愿来甲方学习,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学徒期限以乙方何时达到甲方要求的技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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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公示期多久能撤销?
    专利申请公示期多久能撤销?一、专利申请公示期多久能撤销专利申请公示期后,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能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

·劳动关系的建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建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关系的建立的法律规定是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在现实中有,但是不多。一般存在于用工比较规范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一技之长的高素质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起点意义重大。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时起,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双方才开始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建立劳动关系之时,是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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