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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感市刑事律师法律咨询
·我老公在外面有个私生子,我们的财产都是我老公的姓名,我想叫我老公用书面的形式写份协议把所有的财产分给我女儿,我的女儿今年10岁,请问这样做具有法律效力吗?
·现在二环以内有两套住房,有一套住宅都10年以上了,是父亲的名字,有一套新买的,母亲的名字,母亲现在想把那套旧的给女儿,想问赠与、买卖哪个费用更低,赠与后的女儿买卖的费用...
·请问刚结婚一个月就感情不和吵架分居一?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结婚时男方家给了五万元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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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偷窃、总价值600块钱
·起诉离婚,内容复杂需要电话联系.
·你好,我想电话向你咨询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解决
·看下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这边要赔偿多少怎么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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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已签好协议,签字按手印,准备离婚,但是他又要我告诉他,我和小孩以后的住处,自称他有知情权。但是我父母新买的房子,都不愿意告诉他,因为他知道后会来骚扰我们,我们会...
·汉嘉建筑公司拖欠工资,老板失踪有欠条
·同一县,同一个人,有两个户口薄,一个是居民,一个是农村户口,名字不一样但同音,生日也不一样,自然身份证号码也不一样,我该怎么办才能证明是同一个人
·上大学,将农村户口迁入学校,毕业之后能否凭着毕业证直接迁回原户籍地(是否找到工作有没有影响),如果能,户口性质是否发生变化,宅基地和土地有没有什么变化?
·髌骨分碎性骨折工伤,伤残鉴定5级,陪长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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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13号被工友喊去装修私人的平房,工作过程中右手手指和拇指被切断,现已接上,19号出院。想咨询一下责任划分和赔偿
·您好亲,请问一下龙井看守所的接见室或邮寄东西的电话咱这有吗?谢谢
·等取保候审解除后劳动仲裁会超过时效吗?
·您好,麻烦问一下,我老公同学借了我们家10000块钱,这几年陆陆续续还了4500,现在还有5500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我老公给他打电话,发信息,他电话也不接,微信也不回,...
·朋友贩卖信息被羁押在响水县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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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我是海安傅军,需要您的帮助。我没有您的电话,请联系我。谢谢!
·刚拿驾照,实*期,一次直行红灯,两次左转弯红灯都是同一天发生的会被扣几分发款多少
·放弃继承房产的公证书已有.有有效期吗?如果反悔,想继承了,那么那份放弃的公证书还有效吗?
·你好孩子早恋怎么解决
·个人运输车老板欠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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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是否可以上法律
·雇佣出租车搬运重物,搬运时司机被重物砸伤,责任怎么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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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感市刑事律师法律常识
·减刑是不是必须交罚金
    关于罪犯的减刑问题,部分罪犯在获得减刑机会时会有一些罚金未交,那么想要获得减刑是不是必须交罚金才行?减刑与罚金无关,但是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判决的罚金是被判罚者必须交纳的。接下来我们帮您详细解决一些关于减刑的一系列问题。一、减刑是不是必须交罚金罚金只是属于刑法里的一种,是受罚人必须缴纳的。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而且还会默认为你不服法,是不会减刑的,无力交纳的需要相关证明。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偷税漏税税额多少可以判刑?
    偷税漏税税额多少可以判刑?1、目前刑事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偷税漏税税额多少可以判刑,只是规定了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就达到了刑事处罚的最低标准,此时的处罚是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偷税漏税的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

·上市公司倒闭欠款清偿顺序是怎样 
    上市公司倒闭欠款清偿顺序是怎样一、上市公司倒闭欠款清偿顺序是怎样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据《破产法》40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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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非法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非法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一)、非法同居的含义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二)、非法同居的类型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三)、非法同居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就一般情况而言,非法同居是不会受到法律处罚,...

·没有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生活中,经常有一些债权人在出借钱款的时候,因为疏忽大意忘了约定还款期限。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超出诉讼时效的债权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没有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计算,这也就是说,怎么算未约定还款期的时效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具体的阐述。一、没有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哪些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哪些?为了跟上经济发展的快速步伐,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需要改革创新,根据自身功能转型成为合适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包括许多医护人员和高校教师,他们承担着社会医疗卫生、教育领域的职能。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中除员工安置外还应做好清算、公开工作。以下是改制需要做的工作: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对于新房来说,只有开发商办理出大产权证的时候,购房者才能办小产权证(即房产证)。(一)购房者要审查开发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

·所有股东必须同时按比例认缴么?
    所有股东必须同时按比例认缴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可以看出,公司如何向股东分配利润或者认购新增资本,决定权在股东,由股东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不是必须按照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优先认缴出资。《公司法》所称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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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卖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  │产地│品名│等级│生产期│数量(吨) │价格(元/吨) │金额(元)│  ├──┼──┼──┼───┼──────┼────────┼─────┤  │  │  │  │   │      │        │     │  └──┴──┴──┴───┴──────┴────────┴─────┘  1.发站:         发货单位:  2.到站:         收货单位:  ...

·合同到期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一、合同到期公司辞退有补偿及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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