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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感市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李律师你好!我有个问题向你咨询一下!问题是这样的,我在永新县承包土地期间认识个女孩子,她离异带个小孩,刚开始我们谈的很好,也给她买了三金和拿了办酒的钱,今年她怀孕了她...
·我的地方别人强剂要做马路
·律师您好!请问先天性重度近视的人在看守所可配戴眼镜吗?有什么特定要求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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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贷款名誉侵权合同侵权
·我想问强*盗窃罪判多少年,女孩十三周岁,盗窃金额不够一万.
·我儿子去学校的路上被他的同学要钱,他没有给他们,还被他们打了,我们要求他们赔偿多少钱合理呢?他现在还在医院呢,我和他爸爸陪护,今天三天了
·开始是拉架的,被打了鼻子后还手,二级轻伤,对方也是打到鼻子,二级轻伤,现在对方要二十万才给谅解书,我想问,没有谅解书会不会判坐牢
·我老公在网上*博一个月左右输了二十多万,这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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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种因素感情破裂要离婚,而对方坚决不同意,起诉离婚
·你好:本人有个民间借贷官司在你院,只因本人在国外刚回国,被限制高消费了才知道有个官司,所以和债主联系了说好私了了,我让我儿子把钱转给他了,他又不撤诉了又找(诉讼费、利...
·伊律师,您好,朋友欠我100多万,好几年了,我催讨过几次,总是拖我,有什么好的办法?能起诉吗?
·你好,我昨天在文昌贷网上贷了10000,钱放到网站上后要了我600的包装费,才发给我提现码,可填写
·涉嫌网络诈骗。已被拘捕,可以保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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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是浙江松门镇人,去年10月离婚至今付了2千(孩子)抚养费。本人苏州昆山,如何诉讼为孩子要抚养费。(孩子08年出生至今共收到2千元抚养费).
·有个老板欠我1万元工资打电话不接发信息把我拉黑了我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
·一朋友,在2011年,让我帮忙做生意,年底时给我3万元,当时没有任何的手续。今年6月份我和他发生冲突。在派出所的调解之下他答应在6有30号之前给我钱。但是到现在为止他还...
·在工地上班,老板拖欠工资两年怎么办?
·孩子得的是脑膜炎被无知的村里书记说成是大脑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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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律师你好,在锦泰烂尾楼买了房。开发商已破产,三证一表也没有,房屋什么证也为不到,己装修。物业费不交行吗?
·律师你好,我们七十多岁了儿子不赡养我们,我们能追回六十岁以后的赡养费吗
·我在订婚时父母答应把我家的一套楼房给我么我老婆在怀孕4个月后我母亲不给了倒制吵架我老婆离家出走了后把娃给打了可是我么没有领取结婚证请问我媳妇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我可以向...
·男方落户女方没有耕地,也不给卖地
·公司欠工资你可以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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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聘请律师怎么收费的。
·老人有四男一女五个子女,女儿出嫁外村,老大婚后由村里分一套房(村里征收地主的房分给社员),老二婚后自已借钱买房,老三是聋哑人,没结婚,老四婚后就和老人、聋哑人住在一起,...
 孝感市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刑法聚众赌博罪该如何认定
    生活中,有的人喜欢赌博,但也仅仅当做是娱乐方式,没有过多的参与,同时涉及到的赌资也不多,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允许的。但如果赌博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刑法聚众赌博罪。此时该如何对聚众赌博罪进行认定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刑法聚众赌博罪该如何认定(一)该三项标准规定的均是累计数量,凡是未经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且在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内的,均分别累计计算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以及被组织的参赌人数。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赌博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是5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赌博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期限是6个月。就是说,行为人未经处罚的聚众赌博行为在6个月之...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
    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一、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专利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专利代理还包括,专利代理人接受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的委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复审委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员会办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相关事宜。专利申请时间需要多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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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条件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在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不能用于拍卖、抵押等商业性操作的,但是拥有国有土地的企业常会为了能够让土地的利益最大话,常会希望可以将手头的国有土地转化成集体土地,然后在进行相应的商业运用,从而最大限度的提升土地的价值,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条件是什么样的?(一)国有土地能不能与集体土地置换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划拨方式获取的国有土地应该补交土地出...

·非法经营罪药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药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什么?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非法经营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

·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工程款不给怎么办?一、工程款不给怎么办?首先先到当地的信访局和建设局去投诉,请他们帮忙解决,如果无果,那么收集好对方拖欠你工程款的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连带追加分包商和总发包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二、欠两万工程款可以...

·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是保障合同签订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凭证,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合同方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如果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又没有得到对方的同意的情况下是会造成违约。如果合同未履行完毕,发现对方未照约定履行,我们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协商解除,也可以是法定的事由解除,如果是法定的解除那么必须满足法定解除的条件。合同未履行完毕如果发现对方违约我们是一般是会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则在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二、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2021.1.1生...

·判定非法集资证据有什么?
    在近几年中,社会上也是经常会出现不法分子利用欺骗、隐瞒真相等手段来非法占有公民的财产,那么我们的财产受到损失后,也要第一时间到有关部门进行报案,那么在审理非法集资案件时需要什么证据呢?一般情况下要收集受害人的陈述证词以及涉案的书面证据等。一、判定非法集资证据有什么?1、需要被害人陈述应主要围绕参加集资的起因、方式、金额、回报(方式、次数、金额)、损失金额等方面进行;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案件,为全面查明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侦查机关还应及时发布公告要求被害人限期申报债权,对被害人进行确认,并及时告知相关权利及义务。2、需要收集涉案书证应当调取包括非法集资方案、宣传手段,资金来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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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可见,承诺生效地就是合同成立地,由于合同的成立地有可能成为确定法院管辖权及选择法律的适用等问题的重要因素,因此明确合同成立的地点十分重要。从原则上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但也要根据合同为不要式或要式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应以承诺发生效力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而要式合同则应以完成法定或约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

·书写借条没有按手印有效吗
    在民法上,签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条上没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签章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要把相关的内容写规范。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除了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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