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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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咨询·你好!办社保除了在社保局办,还可以到小区居委会办理吗
·工伤,家具厂,电锯锯伤右手大拇指
·陈律师没有结婚证的离婚,对方已递上诉讼,开口要一百万,现有孩子两个,一男一女
·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 13704536346(王律师)
·我是在工地上开塔吊的,因为工作和工人打价。把他的鼻梁骨打断了还掉了一个牙齿。看好了也出院了,他现在要起诉我,公司说不管了和他们没有关系。到时候我是不是要坐牢,还要赔给他...
·我想问有一个王xx吗。她母亲已走8年,父亲残疾人不能走路,不知在看守所没有
·暂无
·我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的淘宝店给别人用了出了问题跟我有关系
·你好,我想咨询,在两车道路上,我的汽车向右转弯与逆向行驶且速度很快的电瓶车相撞,我应该付多少责任,电瓶车还向我要误工费,营养缝,我应该怎么做?
·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 13704536346(王律师)
·某人借我钱,可是现在电话关机,家里没人,怎么办
·婆家剥夺我探视权我该怎么做?
·按标书技术参数制作1立方高低温试验箱,温度-70度到+150度,对方以不在标书技术参数条件外作验收标准不合格为由不付款 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我帮我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贷了3万元钱的贷款。到手里000多。我是贷款人,我朋友的妈妈是担保人,我朋友也给我打欠条了。到现在已经2多了,没有还款,现在本金加利息一000多...
·怎么去鲁宁监狱
·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 13704536346(王律师)
·两个人打我一个人来我打伤了一个现在把我告了我不满十八岁啊我想问问我够不够判罪
·我想买村里的楼房,一楼,我打算买3楼,问一下我需要和楼主签什么合
·刚买了一套二手房,三月份签的合同,当时提出希望可以马上入住,卖家也同意了,于是在四月中交房,但是过户手续还没有办。合同上写明了交房时间,并且写明过户手续完成后付清尾款。...
·偷渡边境的会判多久,如果寄钱进去能收到吗??
·你好,今年三月我开车撞伤一名孕妇,我是全责,当时不能拍片,七月复查发现内脚踝骨折,现在伤者要求我先垫付两万元进行后续治疗。请问我有垫付的义务吗?
·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 13704536346(王律师)
·牧某有二儿一女,有拆迁房一套,因女儿生活困难,计划卖给女儿,但房子还没有拿到手,牧某就已经去世了,留老伴在世,现在女儿担心她拿了房子,哥哥与弟弟会不同意,当初只是口头约...
·我在2020年11月份委托灌南*屋吉屋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卖了我在港利上城府邸的一套二手房,总价75w,现已到账74.5万,中介压了5000元说是物业和水电交割费用,等交...
·我哥在广州出车祸,人已去世,我想了解有关赔偿方面的东西比如:死亡赔偿金,【市民户口】抚养费、【女儿10岁】,赡养费【父57岁、母55岁】丧葬费、精神损失费
·你好,是这样的一个情况,我妈在她二弟弟那买了一套二手房,只是一份简单的房屋协议,双方买卖家签字,中间有一个证明人是我妈小弟弟,三方都简单的签字而已,我是我妈的养女,我妈...
·我朋友票娼被八里河拘留所拘留了要拘留几天
·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 13704536346(王律师)
·2019年4月4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在绍兴市看守所。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牌口村看守所,后来收到因尚需时间进一步审查,决定延长起诉期限15日,自2019年12月24日到20...
·你好,我现在的龄和户口本差四岁,现在还可以改吗?户口本龄好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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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咨询解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宋瑞岭
·不退是错误的,你可上访教育管理机构。 宋瑞岭
·至少自己承担大部分的责任。 weihaiyang
·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 13704536346(王律师)
·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那法院就会终止执行。 潘兆忠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吉增萍
·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太公钓鱼
·有证据的,尽快起诉。 weihaiyang
·刑事案子,委托律师辩护,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songjianha
·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 13704536346(王律师)
·看这笔钱是干什么用的。 weihaiyang
·首先合同签订了,双方都有依照合同条款履行的义务。但看了你所说的情况,你妈没能按约定付清剩余的房屋尾款,对方如果想解除合同应当履行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义务。 秦卫东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weihaiyang
·完整表达问题,建议电话咨询或到当地律所面询 zag1971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weihaiyang
·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 13704536346(王律师)
·联系监狱 scopia0202
·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变更抚养权,会不会支持要看案件具体情况。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你的理解有误。 weihaiyang
·估计要提起劳动仲裁了。 潘兆忠
·建议委托律师。 吉增萍
·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 13704536346(王律师)
·处罚太重,有违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建议仲裁。 宋瑞岭
·你问律师,咋能知道?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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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自己承担大部分的责任。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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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合同签订了,双方都有依照合同条款履行的义务。但看了你所说的情况,你妈没能按约定付清剩余的房屋尾款,对方如果想解除合同应当履行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义务。 秦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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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 吉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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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太重,有违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建议仲裁。 宋瑞岭
·你问律师,咋能知道? 宋瑞岭
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常识·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国家不会强制的干预劳动关系纠纷,也就是说,发生了劳动矛盾以后,如果作为受害者的员工都不寻求法律的帮助的话,那就只能任凭用人单位对自己的相关处置。所以我们才要提醒劳动者,只要自己合法,公司是无理的,一定要相信我国公检法的力量。不过劳动者也需要知道,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
·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
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1.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2.案件主办人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4.有的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填写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状况情况表。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
·诈骗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什么一、诈骗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什么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主要区别:1、客观要件不同。2、手段不同。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
·西安区知识产权律师: 13704536346(王律师)
·行政拘留处罚未执行多久失效?
行政拘留处罚未执行多久失效?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即行生效;只要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这与违法行为未被发现,过了6个月就不再处罚的规定,是两回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2、适用对象不...
·劳务分包工程中的索赔程序
一、索赔证据的取得 要取得索赔证据,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关的资料。索赔资料搜集工作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记录上,这是索赔的有力证据。一是要做好承包商所指定的各种日报表;二是异常工作情况记录要求做到时间准确无误,受影响的工作情况清楚明了。对每次发生的事件,均写出备忘录交给承包商现场工长签字。 二、索赔资料的整理 对搜集到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承包商向我方提出索赔时,我们要通过搜集到的有关资料,找出索赔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对其进行分析和驳斥,将承包商的索赔减到最低程度。同时我方也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向承包商进行反索赔。 三、索...
·犯罪预备比照从轻处罚是否合法?
犯罪预备比照从轻处罚是否合法?犯罪预备比照从轻处罚是合法,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犯罪预备的话,就说明确实还没有具体的实施这样的一种犯罪活动,所以是可以比照犯罪中止犯来进行一个处理的,这是我们国家刑法当中22条所作出规定。中止犯的主观恶性比预备犯要小,所以处罚更轻一些。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是指同种犯罪的案件,对预备犯的处罚原则,参照对既遂犯的处罚原则来进行...
·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收养人的特殊情况?
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收养人的特殊情况?收养就是指将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通过办理一定的手续成为自己的孩子的行为,收养人不是随便就能收养的,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那么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一、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法律明确规定了收养人必须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收养他人。(1)年满30周岁收养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的环境,因此,收养人必须是成年人,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段。收养是建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我国要求收养人达到30周岁,而要求被收养人为14周岁以下,这一...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听到许多刑法上规定的罪名,但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这项罪名可能许多人都没有听说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公民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的秩序,并造成了严重后果,使得该军事管理区的正常工作无法进行的一种罪名。那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有哪些?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是怎样的?[刑法条文]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构成要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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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必备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必备条件有哪些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二、赠与合同的终止的情形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
·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多少?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二、对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对犯行贿...
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国家不会强制的干预劳动关系纠纷,也就是说,发生了劳动矛盾以后,如果作为受害者的员工都不寻求法律的帮助的话,那就只能任凭用人单位对自己的相关处置。所以我们才要提醒劳动者,只要自己合法,公司是无理的,一定要相信我国公检法的力量。不过劳动者也需要知道,劳动诉讼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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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什么一、诈骗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什么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主要区别:1、客观要件不同。2、手段不同。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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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处罚未执行多久失效?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即行生效;只要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这与违法行为未被发现,过了6个月就不再处罚的规定,是两回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2、适用对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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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必备条件有哪些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二、赠与合同的终止的情形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
·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多少?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二、对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对犯行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