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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江新区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应该可以交
·老婆提出离婚
·前一个月在街上演出,有人跑来说声音大了,说他妈身体不好叫声音小点,前面我都小了,后来傍晚时间老板要求演出,我开了正常音量后那人跑来用菜x将我砍伤,嘴唇割破,后去派出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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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叫已方帮忙据木头,已方拿着据子放到地下,甲方不知道自己动着那了,把手据了两下。已方该承担责任."w990mamt20
·我是男方,跟女方离婚了,但是女方抚养孩子,要到我这边下户口,但是我是独立户口,孩子的的户籍在我爸爸妈妈户口本上。因为当时生孩子时候我们还没结婚,但是现在遇到我去派出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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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准备一个辩题为我国政府是否应该鼓励超前消费的辩论赛。现在一直找不到关于超前消费的法条。时间紧急。谢谢您。
·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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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自家宅基地上建了十年的猪圈,村干部说是违建,他有权强制拆除吗
·您好,请电子出版物授权书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前夫离婚的时候房产证是他爸爸的名字,离婚的时候前夫说我们无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以后孩子能不能享受
·把原耽人物和其他动漫人物组在一起犯法吗
·你好,我母亲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农村宅基地转卖,现在子女能否撕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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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公路上正常行驶被货车追尾,造成其他车埙并有一人死亡,朋友是零责任。可是我朋友的车和货物同样受到损失,肇事车又赔不起,我朋友不知该怎么办,又在外地事故现场拖不开...
·四个孩子拼个一辆私人车接送,咋签合同或协议
·想咨询离婚
·您好,在学校上课,2个同学去问另一个同学作业,结果那第一个去问的同学,用铅笔,戳到第二个同学的眼睛,检查出来,目前是没有问题,问这个这么理赔,谢谢。
·本人因夫妻感情不和而有外遇多年去年十月起诉未判离婚半年后因工作繁忙而未申请离婚咨询过律师说现在(满一年了)起诉一样请问是否会允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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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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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67岁酒驾摩托车被抓要扣留吗
·我在中牟县开发区12月2l日那天和售楼部签了一份认定单,并交了定金,没考虑成熟,现在想退了,他们拖着不想退,问一下合理吗?
·男朋友把我生的孩子弄死了会被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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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连续工作17年,社保缴了12年多07年前公司没签合同和缴社保,今年8月18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合同为无固定期,注:还没领基本养老金。公司现通知我办理退休,我是否...
·请问如果我贷款了,结果被人骗了,那么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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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离婚财产怎么进行分割?
    出轨离婚财产怎么进行分割?出轨离婚财产但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的,夫妻之间有一方出现出轨行为,在离婚的时候其财产的分割可以遵循以下四大原则:第一条原则是双方协商来决定。依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时候,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是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处理,而且应该在双方的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不能仅由一方来决定。第二条原则就是坚持男女平等。在离婚时,其财产的分割上面不能歧视女性,更不能以女性获得的收入相对较少为理由,让女性少分财产,应该要充分尊重并保护女性的合法权利。第三个原则是要照顾到孩子和女方的权益。如果是由法院来对夫妻之间的财产进行划分的情况,应该要从照顾孩子和保护女方权益的...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拆迁征地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不能僵化的解读,我们应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

·有些劳动者自己就会用两种不同的态度来看待普通岗位
    有些劳动者自己就会用两种不同的态度来看待普通岗位的工作者和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实际这些高管也有很多就是从底层员工一步步做起来的,高级人才和普通职工的工资待遇有差别这是人尽皆知的一件事情,不过也有些人甚至都会觉得公司给高级人才出具的劳动合同都是特殊的,我们下面要了解的内容就是,高级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是什么?高级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是什么?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1)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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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有什么分割原则?
    越来越多的人因为夫妻关系不和而离婚,婚姻中财产的分配是是比较麻烦的事情,房产到底要如何分配才是合法的,才能在夫妻离婚后不受房产遗留问题的困扰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如何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

·农村户口继承农村房屋吗?
    农村户口继承农村房屋吗?可以。农村房屋继承不受户籍性质限制。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二、房屋应该怎样继承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一)...

·债务转移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移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三)形式要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做了很大的改变,理论上讲一元钱也可以注册公司,但实践中并不是这样,但公司注册资本是可以减少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公司内部决策首先,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定减资方案。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然后,由股东会来行使决定权。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七)项及第44条的规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决定权在股东会,并且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在探视权得不到保障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离婚后,若孩子还未成年,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与探视权的问题。关于小孩抚养权与探视权的问题,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双方离婚后,小孩成了累赘,拥有探视权的一方不愿意探视小孩,或者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不愿意让对方探视。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在探视权得不到保障可以变更抚养权吗?一、关于探视权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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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

·民事责任的误工费怎么算
    民事责任的误工费怎么算民事责任的误工费一般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相关法律依据(一)《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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