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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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律师您好,我装修房子铺地板砖存在大面积色差,我少付了货款,理由是让他修复完好一分不少付给她,可法院判决不予修复而得给她货款,我心极度不服
·我们买他们公司的小鸡!买回来他们不按协议!成虚的事一样都没给。
·先锋镇工伤律师: 13594322778(周律师)
·您好!三个小孩一起玩,其中一个小孩错手打伤一个小孩。需要担多少成医药费
·结婚证上没有女方身份证号和所在地址,这结婚证算有效吗,谢谢
·姜律师您好!我儿子在12月1号说是涉嫌非法经营罪在浙江省宁波市刑事拘留,现羁押在连云港看守所。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您能帮我说一下吗?说是连云港这边公司出事了同一个老板名...
·因感情原因双方签了合同永远不与对方联系不找对方,哪一方违反规定的需要赔偿被被联系,被找方一百万。
·合作社购车免税吗
·先锋镇工伤律师: 13594322778(周律师)
·政府因为公共利益征用土地,比如由于修建运河而征地用来安置拆迁户,但是如果我没有签字,政府可以强征我的土地么
·我想咨询一下,我家漏水漏到楼下,楼下找我,我的房子是包给装修公司装的,我刚住进一个月,我想咨询一下,跟装修公司打官司,能不能打赢?
·感情不好,天天吵架,孩子和我生病没钱看,要借钱,他天天喝酒,我进他家门,没花一分钱,都是口头说给我3万传简,之后领结婚证,结果3万没给,还说给我买门面房,也是骗我的。养...
·上海疫情时期公司老板和领导叫员工没隔离14天就来公司上班了!喔我们打110电话咨询了一下!110警察过来问了一下就走人了!公司这几个月发工资扣我们钱!
·国家是否有规定禁止收取初装费?新奥燃气收取初装费是否合法?若没有规定禁止收取初装费,安装费的标准时多少?谢谢
·先锋镇工伤律师: 13594322778(周律师)
·装修公司拿着装修款拖延施工时间,让退做不出来的款项又不退,还非让我承担储备柜板的费用,完工期是9月26号。
·登记后户口迁入我所在地,现在离婚快两年了,她也结婚了,嫁了个居民,但是户口不愿意迁移出去,怎么办?能强制牵走吗?她一辈子不愿意迁移,我是不是没有办法了?
·我一朋友于去2月分和冯某订婚,冯某并因此而交付彩礼4000元。同4月,冯某为我朋友买了一辆摩托车,声称是赏给我朋友的。今6月,冯某背弃婚约,并向当地法院就彩礼及摩托车归...
·我已到法院立案离婚,法院下达传票给对方,但对方是医务工作者,给法院拿出了他们单位的病假,我10天后到法院问什么时间开庭,法院告诉我,已问询过对方,病还没有好,对方不同意...
·本人于2012年元月找了一位律师,支付了代理费用2400元,给了我一张代理费用收据,帮我办理去法院申请执行与前夫支付《孩子抚养费和婚姻期间债务》 事宜。可是至...
·先锋镇工伤律师: 13594322778(周律师)
·工地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宗亲问下起诉状能给我下要多少钱吗?安徽淮北人欠我工人生活费三万元整。小老板打了欠条。
·我想起诉离婚,他是你们东双沟人,起诉要本人到你们法院吗?因为我在贵州老家巳经回家78年了也分开那么长时间了,起诉本人不到场给可以!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到场!开庭去行不?
·请问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是每年都要征税还是一次性补交税费
·你好我有对方拖欠工资的欠条请问我去法院怎么审请支付令
·先锋镇工伤律师: 13594322778(周律师)
·律师您好,想要咨询一下夫妻感情破裂 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但是女方出的钱更多 三分之二这个样子,如果上诉的话,女方能拿到房子吗?
·经一个朋友介绍在李某工作室投资了一个外汇,李某把那我们组织到了一个群里共200多人,怂恿我们投资,我共投资2.8万元,期间李某在群里每天播报收益情况,定期给我们返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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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镇工伤律师咨询解答·保留证据,可以考虑欺诈,退一赔三。 潘兆忠
·你好,平凉律师为你解答:建议先行协商,协调不成,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解决。 hsxls6666
·一般情况不违法,但如果涉及卖淫嫖娼又另当别论。* 张海英
·先锋镇工伤律师: 13594322778(周律师)
·协议离婚的可以起诉,如果是判决离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zag1971
·可以帮你代理,说说案情吧。 宋瑞岭
·咨询一下民政部门。. 岳阳仇伶
·已经电话咨询。 lgl1225
·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先锋镇工伤律师: 13594322778(周律师)
·可以主张赔偿金。. 吉增萍
·你可以联系一下本地的律师。. 匿名
·也可与当地司法局联系。 太公钓鱼
·各监所不一样,会见时间有规定。 太公钓鱼
·建议起诉解决。 宋瑞岭
·先锋镇工伤律师: 13594322778(周律师)
·因为亲人要求要买生活用品跟衣服 ,都是他没有给详细地址跟电话号码 ,我这边不知道要寄到哪里。他只说 福建漳州市看守所206室 ... 网友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询问。 宋瑞岭
·如果你妻子也受伤了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太公钓鱼
·可以起诉提出质疑. 律师
·可以依法申请公开。 weihaiyang
·先锋镇工伤律师: 13594322778(周律师)
·联系当地的律师吧。 weihaiyang
·如果有居住权的话当然可以。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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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解决。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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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亲人要求要买生活用品跟衣服 ,都是他没有给详细地址跟电话号码 ,我这边不知道要寄到哪里。他只说 福建漳州市看守所206室 ... 网友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询问。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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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提出质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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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镇工伤律师法律常识·宣告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会产生什么后果?
宣告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会产生什么后果?该条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拆迁的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在进行处理拆迁的问题的时候,会经常涉及到房产的补偿以及土地使用证的补偿的问题,为此,也是经常的引起纠纷。那么,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我们的法律中的相关的规定。一起来了解下吧。一、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
·我国国家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我国国家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办?一、我国国家企业破产后债务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
·先锋镇工伤律师: 13594322778(周律师)
·对于婚前房产夫妻离婚怎么分
夫妻离婚就必然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这其中人们往往在房产分割上面会产生纠纷。当然,也有很多当事人搞不清楚,婚前房产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对此,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对于婚前房产夫妻离婚怎么分为了方便说明问题我们将婚房分为婚前购买和婚后购买两个阶段来阐述: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大致又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一方婚前出资或者由其父母联合出资购买,婚前已经取得完全的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记载了一方的名字首先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及婚后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次,对于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一、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区别是什么?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区别是: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
·外国收养人一次能领养几个中国儿童?
外国收养人一次在中国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被收养人是双胞胎或生活在同一福利机构的兄弟姐妹除外)。在华已经收养了一名子女的外国收养人如果还想再收养中国儿童,原则上应在第一次收养一年后,再提出收养申请并重新提交证明材料。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是什么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是什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
·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解聘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解聘规定是什么?公司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经营管理,部分还是公司法人。他们手中持有一些人事行政等方面的权利,同时也有一些义务必须履行和规定必须遵守。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挪用资金、擅自提供担保、泄露公司秘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违规行为时,可以将其解聘,并要求其进行赔偿。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规定是什么?以下是相关规定:一、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先锋镇工伤律师: 13594322778(周律师)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一、受害者已经退休有无误工费?
一、受害者已经退休有无误工费?退休年龄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不予支持;对受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因损害而导致其误工收入减少的,误工费则应综合多种因素酌定。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来看,均未对受侵害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只要是受害人遭受侵害,客观上因侵害的发生导致误工而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均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
宣告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会产生什么后果?该条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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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拆迁的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在进行处理拆迁的问题的时候,会经常涉及到房产的补偿以及土地使用证的补偿的问题,为此,也是经常的引起纠纷。那么,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我们的法律中的相关的规定。一起来了解下吧。一、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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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就必然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这其中人们往往在房产分割上面会产生纠纷。当然,也有很多当事人搞不清楚,婚前房产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对此,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对于婚前房产夫妻离婚怎么分为了方便说明问题我们将婚房分为婚前购买和婚后购买两个阶段来阐述: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大致又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一方婚前出资或者由其父母联合出资购买,婚前已经取得完全的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记载了一方的名字首先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及婚后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次,对于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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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收养人一次在中国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被收养人是双胞胎或生活在同一福利机构的兄弟姐妹除外)。在华已经收养了一名子女的外国收养人如果还想再收养中国儿童,原则上应在第一次收养一年后,再提出收养申请并重新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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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是什么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是什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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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解聘规定是什么?公司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经营管理,部分还是公司法人。他们手中持有一些人事行政等方面的权利,同时也有一些义务必须履行和规定必须遵守。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挪用资金、擅自提供担保、泄露公司秘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违规行为时,可以将其解聘,并要求其进行赔偿。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规定是什么?以下是相关规定:一、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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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一、受害者已经退休有无误工费?
一、受害者已经退休有无误工费?退休年龄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不予支持;对受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因损害而导致其误工收入减少的,误工费则应综合多种因素酌定。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来看,均未对受侵害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只要是受害人遭受侵害,客观上因侵害的发生导致误工而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均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