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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扣我押金我起诉能不能?
·事故认定书下发后,协商不来什么时候放车。他是无牌无证摩托车,撞在我的车上头部擦伤不严重。现在让我赔上,我不同意该怎么办
·在工作中不慎将左手肘关节下约20cm处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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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的残疾儿子能否给他父亲
·刚刚忘了告诉你,现在改冻结着对方1.1亿的土地出让金,还有对方10几年来,勾结政府/公安/法院做了海量的违法违纪事情,这个案子只要不被对付买通公安和法院,正常查案,正常...
·虚拟物品被骗了,想找回,如何做
·第一次转帐需要交激活费用吗
·我09年6月工伤,今年鉴定7级,我现在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给陪了16万多,还有社保伤残金1万多,请问合理吗?(年龄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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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碰了人一下没什么事那个人就说手碰坏了几个人就把我朋友按住我上前说给你碰坏了给你看那几个人就按住我我不让按就找了几个人给我打成轻微伤这算不算寻血滋事
·民间借贷纠纷,已经递交两年的强制执行申请了,法院法官迟迟不强制执行,电话也打了无数次,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应该像哪个部门反应?
·我老公感情破裂要离婚,可是房子留给孩子,孩2岁,需要办那些手续
·帮我查一下涪陵居留所电话
·村民告村书记卖很多地贪污村民一点都没有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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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上班不发三倍工资,用调休替代可以吗
·请问物业服务不到位,把业主踢出小区业主服务群,停电梯卡,带四五个人上门吵,到单位门口一天打很多电话骚扰逼业主交钱,业主能起诉物业吗?
·我儿子在徐泾xx拘留,拘留以后是在青浦区拘留所吗
·请教:2000年建造的集资经济适用房也就是集资成本价房,2010年我已近从原房东那里购买过来,且已经过户,今天说有多余房款要退还给集资户,这个钱是给原房东还是现在房产证...
·请问黄律师:你们所现在在哪里?还在这个所吗?他的电话号码可以告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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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大学毕业,现在单位急需我的档案,大学那边七月份就已经把我的档案寄回到海南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可是现在十一月份了我去那找还没有,我该怎么办?谢谢您能给我帮助!
·有个开服装店的生意人,他想把店面转让出去,但店面也是他租来的,如果我要把店面转让过来,转让费给的这个生意人,如果房东知道租的房子的人把店面转让给我了,房东有权利来收回店...
·我想问法院执行局不执行拖时间怎么/p>咨询编号887421|重庆-渝北/span>|2017-05-1111:06|6位律师回/span>律师回答
·x2024x豫1328民初2138这份裁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吗?为什么网上查询不到
·我是车间的操作工,为了涨工资办公室让我们考试当时说的是如果不参加考试的话,工资不变。参加考试5分到85分为10分5分到80分为50分以下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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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份在投资担保公司放5万元钱,约定期限3个月,到十月份到期,月息1000元,到期后,担保公司不给本金,说公司没钱支付,只能继续存放,可以支付利息,但我不愿再...
·请问律师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我入住别墅小区已两年,家中墙壁漏水问题严重,每年梅雨季节地下室均受到严重淹水,家中烟酒等贵重物品均受损,都有照片为证,电话喊物业来修至今已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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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判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司法审判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一)劳动关系认定的实质性审查根据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可见,劳动关系认定必当考虑的要素包括主体资格、从属性以及工作内容,并且以客观存在的用工事实为审查路径。《劳动合同法》第十...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怎么写?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怎么写?他人向我们借钱的时候,为了确保自身利益和借款能够顺利收回。我们应该同对方订立一份借款合同,将借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写清楚。同时,为了防止对方违约不还钱,还要加入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那么该条款通常怎么写?借款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我们就此整理了有关法律资料,下面我们一起做个简单了解。一、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一般怎么写?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借款种类、借款币种、借款用途、借款数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这里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

·抽逃出资入罪条件?
    抽逃出资入罪条件有哪些一、抽逃出资入罪条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二)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1、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公司法以上的规定,都是对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所作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就是上述所称的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2、必须有虚假出资或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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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
    要是因为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话,当事人在无法协商、调解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打交通事故官司,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第二步:拿到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

·郑合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郑合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几年,我国的高铁建设步伐可以说是非常快,日前,郑州到合肥的高铁正在规划中,对于沿线的居民来说,最关心的是征地补偿款金额。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用农民土地的,还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支付一定的补偿。那么,郑合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以下标准仅供参考一、郑合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24000元/亩(20%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2、安置补助费26000元/人按被...

·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不断完善的。在2017年9月,我国发布了最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可是,许多人都对这一新解释内容比较陌生。那么,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最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解释》包括27条规定,涉及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五个方面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一)完善决议效力瑕疵诉讼制度。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就公司经营事项作出决议,是公司治理的主要方式。因此,关于决议效力的争议也是公司治理纠纷的主要类型。《解释》主要从以下三...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我们都知道,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是可以获得一定收益的,特别是土地所在地处于繁华的商业地段,地段越好预示着收益越高,但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可以随意转让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

·一、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的影响?
    一、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的影响有哪些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申请工伤认定,对企业来说利在于能减轻企业的负担,一切医疗费用和待遇均由社保部门解决。如果连续不断地出现认定工伤,只能说明企业在管理上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和漏洞,它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声誉。这就是弊。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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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如何申请工伤的认定,也对于的申请认定期限,申请材料等内容知之甚少。为了帮助劳动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在这里,我们将详细告诉你工伤如何申请认定,希望能帮助到你。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情形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需要债权人确定所借的债是否属于债务人本人的个人债务还是债务人夫妻的共同债务。那么,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呢,也就是说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情形有哪些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中将一一为您展开说明。一、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二)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三)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五)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六)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七)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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