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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府街道合同律师法律咨询
·行驶中遇黄灯亮时,机动车能通过
·我已孩子的名义起诉被告人巨广祥未支付孩子生活费
·我是去年九月份左右回国,到了今年三月二十一号有从江苏阜宁的警察来找我,说我涉嫌一起诈骗案,我当时是在国外被我朋友带进一个园区里面,进去之前我并不知道是做诈骗,中间我想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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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去接人,要打什么证明吗
·本人婆婆有房产价值40万左右,公公已去世多年,生育三子,因长子不孝,现想对该房产进行析产,想咨询律师代理费用和法院的案件诉讼费用,以及审理过程中产生的房屋评估费用是多少...
·抵押人死亡,抵押物能否自动过户到受抵押人?
·你好!本人在工上摔伤,现在也差不多治好了!我想请问下怎么赔偿呀!
·大志案件处理进度情况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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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前我婚前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现在离婚我把房子给了女方,那我父母有权要回这套房吗?
·我的朋友牙被打掉一颗,对方是否构成轻伤害
·想要离婚,一方不离婚怎么操作,两个人不和
·重婚罪刚被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
·你好,我在工地上指挥吊车,挂沟,我人还没有走开,吊车突然起钩,吊物横扫打到我小腿,造成两只骨头全部断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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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三轮摩托车撞到骑自行车的人该如何处理
·您好!离婚一房不离要怎么起诉
·我朋友的孩子在寄宿制学校上学,周五放学后没回家,两天后在水井里发现了尸体。经调查有两名学生一直对他有胁迫、要钱等行为,放学后也是三人在一起。家人怀疑是谋*。但经法医鉴定...
·民间借贷70万
·律师你好,我儿子早上11时左右被开平民警带去问话,当时也忘记问是哪个部门带他去的,到现在也没有回来,家人也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也不知道他犯何事,请问我既如何找有关部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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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申请诉讼保全,不过一下子拿不出保证金,保险公司好像有保全险,这个在江苏法院可以操作吗?投保的公司有没有要求,是不是要当地的?
·王律师你好,别人借我的钱到期不还,我现在想起诉他要哪些程序呢?另外,起诉律师费和起诉费要提前交吗
·髌骨分碎性骨折工伤,伤残鉴定5级,陪长是多
·无锡明上特钢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有裂纹检测不合格,经与对方协商不成,对方不予解决,所有货款已经付清,想咨询该如何解决
·你好,我老公去世了,我户在我娘家,我想把孩子户口迁到我娘家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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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购买到了假的黄金,一般是怎么向商家提出赔分享收藏我也要提a4条回san因不能面谈,律师的建议及推荐仅供参san4位律师回san回复2017.11.2214:22
·咨询我爸的退休金和廉租房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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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府街道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即效果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1)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

·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4    (××××)×刑监字第××号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以(××××)×刑×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判处内容)。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处简叙引起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的来由和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讨论决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院长 ×××    ××××年××月××日  (...

·组织领导传销罪需要掌握的证据有哪些
    组织领导传销罪需要掌握的证据有哪些?组织领导传销罪需要掌握的证据有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关于加入资格;关于“层级”;关于手段与结果这八个方面。第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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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可以吗,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用人单位招聘入职后,我们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入职协议合同的,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协议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话,后续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一定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但如果签订没多久就想要离职的话,如果出现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可以吗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可以吗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一、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不过需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学习,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学习。二、缓刑期间私自外出后果缓刑期间私自外出可能面临撤销缓刑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缓刑、假释...

·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离婚协议签字后是否能反悔?
    夫妻协议离婚的要求必须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否则的话民政部门不会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当事人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这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1、要想了解签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需要了解离婚协议生效的时间。一般民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成立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为离婚而签订的协议,以离婚为条件,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离婚,男女任何一方不得凭借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求财产归属,当双方离婚时,该离婚协议对双方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领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2、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不同性质的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的时候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进行分割,这也是人们普遍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很多人都问我们,夫妻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了,为了解开您的疑惑,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1、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一方全款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不论钱是自己的还是父母的,明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方全款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双方是否有关于房产的协议,登记在对方名下的原因等。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完全赠与对方,另一种还是双方共有。2、一方全款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来说属于共有;双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应属于共有。双方出资...

·用人单位不作工伤认定怎么办?
    在工作期间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人身受到了损害的,也需要先做出工伤认定之后,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进行处理。而通常都是由所在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那要是用人单位不作工伤认定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用人单位不作工伤认定怎么办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1)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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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
    一、买卖合同诉讼标的有规定吗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如给付赡养费之诉,其诉讼标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赡养关系,二是给付赡养费的要求。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确认收养之诉中,父母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即诉讼标的。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离婚之诉,诉讼标的...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应当根据《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三种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按照不同标准执行,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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