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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兴区公司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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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两后左右因患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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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儿童乘坐公交车,身高多少以上购票?儿童乘坐公交车,身高多少以上购票,全国规定一样吗?还是分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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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但是让同学打饭,要钱,要求买烟,还拒绝别人与和他发生矛盾的人拒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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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律师:    您好    本人居住泥城,需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事项请回复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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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开具“未生育证明”的流程
·叶律师好,如果一对夫妻小张(男)和小王(女)没有结婚证,但事实婚姻存在十多年,并且有两个孩子(大的十一,小的六岁),小王插足小李(男)的婚姻(小李有合法的老婆,小李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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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喝多了给别人打架了!结果那个人拿酒瓶捅我朋友我去抢酒瓶过程中他捅了我脖子一下连侧脸都有伤能够判什么刑san我朋友喝多了给别人打架了!结果那个人拿酒瓶捅我朋友我去抢...
·梁律师你好,在吗?问你一下离婚的问题,分居两年半,中间申请过两次没判离,再次起诉,机率大吗?一个小孩,没有财产纠纷,律师费需要多少?
·因承兑汇票丢失引起的,法院判决书已下发到银行,现汇票到期解付,需要我方开具《划款证明》,开户行账号名称等。后面还需事由、票号、金额。
·征地拆迁违法。不听证,按十年前建设标准评诂等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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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后被辞退该怎么办?
·他的姥姥和我奶奶是亲姐妹,我们算是近亲吗?能不能结婚?
 吴兴区公司律师法律常识
·劳动者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达成意向,双方愿意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说,劳动者已经开始在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已经存在,但没有在工作开始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资。所以每到年末,多数被拖欠的承包商感到年关难过,有时还会到银行贷款,支付民工工资,以缓解舆论压力。更为严重的是影响到企业的日常运作,破坏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垫资承包(我国虽明令禁止,但还是较多),会占用到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以致周转不灵,员工工资拖欠,设备维修成问题,有的企业还因此而倒闭。二、工程款拖欠的解决方法有哪些?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

·减刑会提前通知家属吗?减刑后犯新罪怎么办?
    一、减刑会提前通知吗?监狱没有通知家属的义务。服刑人员释放的时候,监狱不会提前揭短的。但服刑人员本人可以通过亲情电话或者信件等方法提前通知自己的家人的。监狱释放服刑人员,既不会提前也不会推迟。就是在当日放出去。一般正常情况是上午九点左右。但最迟不会超过下午下班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节释放和安置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第三十八条刑满释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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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一对一取证没有口供可以定罪吗
    一、行贿一对一取证没有口供可以定罪吗?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刑事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

·夫妻异地在哪里起诉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而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产生分歧或者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对簿公堂的不在少数,但是两方不再同一个地方发生财产纠纷需要诉讼解决,那么夫妻异地在哪里起诉离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

·如何对诈骗罪从犯进行认定
    在共同犯罪当中,对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的认定是很重要的,毕竟身份不同,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不一样。那么您知道对诈骗犯罪的从犯该如何认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如何对诈骗罪从犯进行认定1、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2、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3、多人实施诈骗罪其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

·员工患病期间单位可以辞退吗
    员工患病期间单位可以辞退吗一、员工患病期间单位可以辞退吗?员工患病在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该,如何定义
    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该,如何定义已满18岁算不算童工呢,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已满18岁已是成年人,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是童工。已满18岁在法律上不算童工。二、使用童工应承担下列责任(一)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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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女儿有继承权吗?
    父母的房子女儿有继承权吗?女儿与其它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具有同等的继承权,一般情况下继承财产份额均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制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百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

·2023女职工三期是指什么?
    女职工三期是指什么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根据本条规定,妇女只要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就不得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二、女职工“三期”在劳动条件方面给予特别照顾根据女职工“三期”比一般女职工特殊的这一特点,国家在对普通女职工进行特别劳动保护的基础上,对“三期”女职工增加了更多的更为人性化的保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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