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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11月28日出了事故,车是我租的,有协议一切人为的事故有我负责,我驾驶证不到一年,不能开出租车,我也不知道,我就开车去双鸭山,车上有一个女乘客,当时天气是...
·对方以办证为由,要求打钱,然后就联系不上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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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农村,有一个房子已经住十多年啦,可现在房本证还有下来。以前申请过房本证但有关部门迟迟没给办理,现在有村民告我们违章建筑,请问律师房子现在算违章建筑吗?房子能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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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郑州荥阳的房子,当时买的是有房产证,也在银行按揭办好了,每个月都在还着房贷,现在突然给我说房子所在的土地有问题,不属于商务用房,不能过户,还说我...
·我是公司电焊维修工工作五六了,现在公司让我到车间做,电焊维修工还得做车间普工操作工,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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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老师,你好,我是你的学生,我想找你咨询些事,方便给回信息
·您好!文律师,孩子刚抓,我想问您请一个律师大概要多少钱?
 武都区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常识
·行政生效裁判强制执行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生效裁判强制执行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主要有扣押财产、冻结银行账户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

·如何审查合同是否有效
    如何审查合同是否有效一、如何审查合同是否有效要审查合同是否有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我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由此可见,在订立合同时,注意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和主体资格问题是十分重要的。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二、如何确定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法...

·订立合同不成立有哪些?
    订立合同不成立有哪些情形一、合同不成立有哪些情形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二、如何区分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一)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无效合同是指因不符合或违反法律要求的、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它不能得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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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发现,交通事故现场往往是一片狼藉的,而由于事故的发生,也
    我们发现,交通事故现场往往是一片狼藉的,而由于事故的发生,也很容易造成交通的堵塞。因此在事故发生之后,就需要紧急的对事故现场做出处理,一方面是避免造成交通堵塞,另一方面也是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那实践中,交通事故的现场该如何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的现场该如何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勘...

·一、犯罪人员假释出来谁去接狱?
    一、犯罪人员假释出来谁去接狱?一般由监所将犯人送至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并办理交接手续。《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二、假释人员不去报道会怎样?假释人员不去报道的话会被撤销假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

·一、离婚协议中一方放弃财产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中一方放弃财产可以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有了法律规定的支持,在实践中,新人多在婚前或婚后做婚前财产协议,但以做婚内财产协议的人数越来越多。在这些协议中,绝大多数约定的内容相对于双方基本是公平的,比如,约定“婚后双方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但是,也不乏一些约定,是约定在特定条件成就时,将原属于自己的财产按协议归对方所有。比如,约定一方若提出离婚,需将原属自己的财产无条件归属另一方等等。二、离婚协...

·报工伤多久能拿到钱
    1、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2、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

·劳动合同范证明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范证明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劳动局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企业负责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都有标准格式,载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内容,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制作,用人单位领用。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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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收养人的特殊情况?
    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收养人的特殊情况?收养就是指将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通过办理一定的手续成为自己的孩子的行为,收养人不是随便就能收养的,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那么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一、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法律明确规定了收养人必须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收养他人。(1)年满30周岁收养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的环境,因此,收养人必须是成年人,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段。收养是建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我国要求收养人达到30周岁,而要求被收养人为14周岁以下,这一...

·加班费按基本工资计算合理吗?
    加班费按基本工资计算合理吗?肯定是不合理的,加班费应该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来,也就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计算方法略有不同:1、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4、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5、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6、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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