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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达区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去法院起诉要孩子抚养费  大概需要多少钱
·你好别人和我家人吵架然后现在要来找我家人打架如果他们来了我家人没出去我报警的话怎么才能让警方拘留他们
·鼻骨骨折、鼻中隔偏曲构成轻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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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银行卡被冻结了
·父亲死了,继母及其女儿(非我父亲生)与我兄弟俩已经分割遗产;请问她还能不能问我要赡养费,继母年龄45岁,她女儿16岁。
·咨询社保部门。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进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厂里放假没有基本工资辞职方便吗?还积压了15000块工资,现在辞职工资能全结清吗?
·今年6月24日,南京市溧水县发生一起令人惋惜痛心的交通事故,19岁的男孩路斌在得知自己高考成绩的当天,被疏于观察的驾驶人溧水县国税局干部甘培宏开车撞倒,虽经第一时间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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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间:我父亲于2020年9月29日于江苏启东的工地发生事故,左脚跟骨骨折,而后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伤残等级也已确定为10级,现在在赔付阶段,期间...
·您好李律师,我被家暴想要离婚咨询,谢谢!
·如果是罢工会不会给工
·78买了两件棉服,穿了两次就跑棉了,没洗过,找客服不理人,找了小二,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
·简单说就是最近有个公司欠我工程款,我告了他们最近法院给了我一张“证据交换”的通知不知正常吗?是不是他们之间有猫腻还是正常手续?这个案子不是很简单的吗?郁闷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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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2块宅基地(1986,1998年批)由于家庭问题长期由亲戚居住,现房屋拆迁,地上物以无,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强制大家同意新规定:宅基地谁长期居住就属于谁所有。请问...
·嘉禾盘江水库引水渠毁坏林地是如何做补偿的
·请问我在一个家化工厂上班不到半年因公司效益不好现在公司将我解雇我应得到多少补偿?
·河南下发正式取消45吨货车营运证的文件了吗?
·学生上学了他们也开始精减人员了,不知道到还几天有人在问你是干什么的,什么岗位吃香烟座了没有等……。昨天我实在听不下就跟他们顶了两句。今天就不让上班了。工资还没算清怎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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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对房屋买卖不懂所以我把房子挂中介带理,可是开始他们就态度很不好,但我没放心上。可是没有想到去办理过户手续缴税时让我又无辜多缴好几千的税。问他还说我自己说的,最后他还...
·对于刑满的人,去工厂打工,会不会受排斥,工厂是否可以
·25岁男性青年在工地受伤。导致脾脏破裂被切除,肋骨断掉3根,如何索赔,索赔金额应该要多少?
·眼睛视力0.3瞳孔.6继发性青光眼,没有手术,靠药维持能平几级,都是外伤性的."w990mamt20
·我在合约期提前通知对方因为买了新房装修好了所以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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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契税的话我家是按1%收取,但是开发商进户时要全部收取3%,房产证下来后如果仍然是首套住房再返回2%,请问是否合理?
·你好!我有个朋友他购买了一辆脏车现在被警察带走了,请问像他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理的。急!!!
 乌达区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常识
·烟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
    烟台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三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醉驾拘留是刑事处罚的一种吗?
    醉驾拘留是刑事处罚的一种吗醉驾可能涉及到的处罚有两类,一种是行政处罚,一种是刑事处罚。其中,刑事处罚方面,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行政处罚的话,则一般是进行罚款,然后拘留,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如果对醉驾之人的处罚是拘留的话,一般就属于交通行政处罚,而并非是刑事处罚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

·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
    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发生医疗损害就产生赔偿的问题,当然不能因为随便一点损伤就去申请赔偿,这是需要医疗损害鉴定的。实践中,医疗损害鉴定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首先,是鉴定组织与鉴定人员的中立地位,这是一个国家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所决定的。目前对医疗事故鉴定机制的种种诟病,主要源于鉴定组织及鉴定人员不能超然于医疗系统而存在,以及医疗系统对鉴定的垄断,因此才有所谓的“亲族鉴定”之说。在这种状况的笼罩下,患方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鉴定的公正性与合理性,鉴定的公信力在群众中也就难以树立。尽管很多情形下法院依赖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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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拘留是刑事处罚么醉驾可能涉及到的处罚有两类
    醉驾拘留是刑事处罚么醉驾可能涉及到的处罚有两类,一种是行政处罚,一种是刑事处罚。其中,刑事处罚方面,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行政处罚的话,则一般是进行罚款,然后拘留,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见,如果对醉驾之人的处罚是拘留的话,一般就属于交通行政处罚,而并非是刑事处罚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建筑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一、建筑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建筑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主控工程和一般工程的质量通过抽样检验合格。《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屋面工程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屋面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二、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1、一个工程在完成之后要先自检,将结果提交到监理单位。2、监理单位对工程预验收,有发现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通知...

·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
    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有什么意义?一、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一)合同台账涉及的管理岗位:业务内勤、采购/销售会计、合同管理专员。(二)基本要求:1、同一份合同,不同的岗位分管,基础信息须一致;2、各岗位监管的合同要素(电子表格体现为字段)不同,侧重点不一样,要做好合同内容的分配,即每个岗位关注哪些合同要素,要作出一个分配表;3、各岗位交叉职能是管理重点,防止人人应管但无人管的真空,与开票、回款有关的事项都是核心利益点,要做好跨部门交叉与牵制;4、各岗位的台账内容与合同每个季度核对一次,核对时,逐个合同签字确认;5、已经结束的合同,逐个按合同进行数据统计,然后与财务核对,...

·一、婚前男方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男方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男方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女方名字当然属于共同财产,这个只要带着他们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去办理就可以,实际上就是追加一个共有人,发给女方一个共有权证,如果离婚的话,因为已经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有贷款的话先偿清贷款,然后才能进行分割,不过有一点,那就是男方是否愿意,因为按照婚姻法新司...

·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是否有效
    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是否有效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根据《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交付给出借人占有或登记,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出借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出借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或登记的权利为质押财产。《物权法》第210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法律之所以规定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主要考虑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争议,但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质押合同必然无效。而《合同法》第10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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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目前中国申请专利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一是自己亲自到北京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材料。由于地理位置、时间成本等因素,目前大多专利申请都是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的,也不排除有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成立自己的法务部门专门负责专利申请事务的情况。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流程:一、咨询:1、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对此咨询,建议多咨询几家后对比确定正确的结论。因为当前很多的资讯接待员是的工资都是提成制的,为了业务量,有时对咨询会有不恰当的回复。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二...

·没签施工合同能打官司吗?
    没签施工合同能打官司吗?是否签施工合同号与能否打官司无必然联系。在实践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会因各种原因而未签施工合同的,但这与双方能否就纠纷打官司没有必然联系,有些时候未签施工合同的,依然可以打官司维护自身权益。1、双方存在事实合同的,可打官司。从事建筑工程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如果已实际履行口头约定的工程内容,也就是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便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其间的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若承包人已经实际开工或完工,发包人又接受的,双方形成事实合同关系,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当然可以通过打官司索偿。但打官司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才能胜诉,如有需要的,建议委托律师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进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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