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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一个朋友接到个电话·来了一伙人把我砍伤住院了·虽然这个朋友主观不是找他们来砍我的,想问下我可以在民事上要求她赔偿我吗?还是检方起诉她·这个间接的关系存在吗...
·朋友2021年7月24日晩22.30犯事,2021年7月26日早晨被押送到天门市看守所,此后卢市派出所发拘留通知书至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亲属已收悉,至今无任何消息,...
·老婆不好好过日子,在家吵架,找人伤害老公,搬走家中物品,带走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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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中德合资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十几年,因目前国内经济形势不好,公司的业绩有所下滑。针对此问题,老板准备只针对销售部门的人员进行考核,从劳务合同中规定的每月薪资中拿出4...
·盛律师您好,我是新昌的,我想问一下位于小区外面的营业房要缴物业管理费吗?平时没有服务,连店里东西被偷想查一下过路人的监控都没有,店里消防栓一直没有水
·我一个朋友打架据说对方眼球被打破了,现在对方在保守治疗,我们这边连对方人现在都见不到我就在想他们会不会伤的没那么严重,因为打架的性质是群殴,,我朋友也受伤了,我懂的好像...
·个人所得税被别人占用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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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身份证等等年龄改错了,现在16岁了,还能改吗?
·没有结婚证可以帮小孩迁户口吗
·丈夫在国外去世,如何继承在国外的遗产?
·请问被人打的耳膜穿孔算轻伤害吗?
·俩人,争了两句嘴,在没有预防的情况下,踹了两脚,病情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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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20万,法院调解是定到2011年9月还,但现在她多次说到时候也不还,现在她把在北京的店也转出去了,又准备卖房子呢,她想要转移财产,我现在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吗?或冻...
·你好,我家农村房子装修,买的沙子倒我家门口,然后第二天早上有个13.4岁的小孩 从我家门口过,发现有沙子挡住了,然后她从旁边花坛沿过去,摔倒拔牙磕掉了,当日我...
·去年11月份我在广西xx学院教务系统付钱买的价值1800的服装一直未发,而到处询问无果后,在师兄那边已购同款。现服装费一直不退,而财务那边推给后勤,后勤说不归他们管,现...
·考驾照被人家要求洗黑钱
·法院执行完毕后多久会转账给我."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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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在哪里?
·离婚案例怎么收费?
·我进入了一家保险公司,进入之日收了200元,说是资料费与考试费,接下来培训了两星期,也没签合同之类的,不知道这是否违反劳动法了?
·有人以我名义贷款,今天我才知道.
·你好!离婚后我儿子的爸爸住监狱,儿子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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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实*期内分会延长一吗
·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终年95岁,他27年前再婚,有自己的三个子女及女方的四个子女,双方子女在他们结婚时均已工作。父亲的工资收入全部归于他的新家庭,他月收入近2万,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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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与方法有哪些?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与方法有哪些?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

·征地补偿费的3大类型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的3大类型是什么?我国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这也使得许多人的土地被政府征用。政府征收人们的土地用于建设铁路、修建公共设施等等,公民在土地被征收后可以获得政府给予的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了三大类,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征地补偿费的3大类型是什么?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征地补偿费的3大类型是什么?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注意事项1、如何选定受诉法院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的,因此选择一个合适的法院进行管辖很重要。怎样选择更适合的法院,一般选择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选择对起诉方赔偿有利的法院,这些法院包括:侵权地(事故发生地)、被告所在地。当事人在起诉前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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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

·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离婚案件发生率也比较高。对于黄浦区市民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因为房产问题引发矛盾。毕竟,黄浦区房产价值很高,双方都想获得更多的离婚财产。那么,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一、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实践中,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形多为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或其他收益,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些财产,从而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纠纷。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还应注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此外,当事人离...

·婚姻出轨取证该如何操作,一方出轨要怎样收集证据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2、收集文字证据(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4)知情人或证明人...

·商标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无偿
    商标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无偿一、商标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无偿商标是可以有偿和无偿转让的,无偿的就是赠予,不过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国家商标局是要收转让费的。因此,仅仅对商标转让协议来讲,要是当事人自己起草的话,那么肯定就是无效的,此时也可以具体约定商标转让是否有偿,但如果是委托律师代为起草商标转让协议的话,那么就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并且在办理商标转让备案的时候,也是要支付手续费的。二、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一份合法、有效的商标转让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1)转让双方的名称、主体资格证明、地址、联络方式等;(2)被转让商标的详细资料;(3)商标的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没有达到吉林省诈骗罪数额标准会被量刑吗?
    没有达到吉林省诈骗罪数额标准会被量刑吗?没有达到吉林省诈骗罪数额标准是不会被量刑的,吉林省法院、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1年)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4000元以上,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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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登记地点
    现如今,中国人与老外的结合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跨国式恋爱也深受您的追捧,中西方文化得到更好的沟通与交流,然而在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登记地点是哪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登记地点在哪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二、需要提供哪些证件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

·强制召开股东会的规定是什么?
    强制召开股东会的规定是什么?一、强制召开股东会的规定是什么?强制召开股东会的规定是按照公司法当中101条规定的是股东大会,通常情况下是每年可以召开一次年会,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之下是两个月之内给予临时的召开股东大会,比如说董事会或者是监事会认为必须有必要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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