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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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昌街道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咨询
·丧偶在婚的女方有两个孩子还交罚款
·遇到一个网络诈骗的人,骗了几千块能不能成立诈骗
·九十年代政策性破产的国有工业企业职工,现在能不能申请办理当时的提前5年退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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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是如何规定过期无力偿还贷款问题的
·离婚,女方昌家庭主妇,男方表示女方不能分一分钱,存款都是男方门面房租金,其工资生活花费完了,请问女方真一分分不到钱吗?
·在职期间公司停止投保,应该怎么应对?
·你好,我父母出全额的钱为我买了一套房子,并向开发商说明房子是买给女儿的,只写女儿一个人的名字。但是领取房产证时,土地使用证上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而房产证却写上了我老公为...
·现因2021年,1月18在英德市xx医院肛肠科做痔疮手术后,肛门头大,坠胀,四处求医,广东省中医院,南方医院,中山六院,无法治疗坠胀,后到英德市中医院门珍,找到退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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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两车擦伤,责任方应该出来回打车费用?误工费?还是保险公司出费用?谢
·一直联系不上,写信过去拒收
·我小孩玩游戏扣了钱要怎么追回
·婚前房产,房产证上有妻子和她母亲名字,妻子病故,丈夫能继承么
·房屋预售合同中的房屋代码是不是房屋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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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事想询问一下,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没有女儿没抚养权利吗
·你好,我知道有个人为了和别人结婚遗弃了自己的小孩,可以告他吗
·请问把房本上的名字两个人改成一个人的,是离婚前去改还是离婚后拿着离婚证去改,哪个有法律作用?我就是怕离婚前改成了一个人的名字,,可房子还是属于两个人的,然后离婚了能证明...
·现在办收坚手续是不是就可以拘留了
·离婚后可否要求男方平分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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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诉讼费什么时侯能退?都好几个月了
·两个之间没有结婚,但是有小孩了,女方要男方补偿可以吗,
·刘律师民事经济可以分期支付吗?没有经济来源分期支付是否可以
·本人车在等右前方的车经过后转弯,车过完后因视线不好没看见左前方的车,刚启动就撞上了,事发后怕本地人闹事,就回避了,之后了赔了损失,又接受了罚款.
·我家以前那姑爷不过日子和我借了三万五千块钱我找他要他说没有我要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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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户主是我母亲的婚前财产
·手机分期不还会怎么样。会不会被抓
 文昌街道知识产权律师咨询解答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登记备案后才能生效。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有证据可以起诉。 weihaiyang
·要交诉讼费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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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等了, 潘兆忠
·估计对方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潘兆忠
·是有效的。 宋瑞岭
·这要调查清楚,同桌人的证言是一部分查清事实的证人证言,但不能仅凭此确定 秦卫东
·详情详谈,才好准确回答。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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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你们有资质吗? weihaiyang
·一般情况下拆迁的相关文件都有明确规定的,可以看看《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和拆迁文件所依据的法规,如果拆迁文件与法规不一致的,可以向拆迁办提出自己的意见... 万朝发
·正常情况下不超过三年,但该赔的钱仍然需要赔偿。 weihaiyang
·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2周岁以下归女方抚养.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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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村里这个规定有何具体依据?向上级政府反映情况,要求明确相关依据,如是违规的应当要求及时制止该行为。 俞城峰
·双方达成一致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离婚. 张锦天
·可以咨询淘宝网人工客服。 陈敬伟
·收集相关证据,能协商尽量协商。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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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法院会有。 weihaiyang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潘兆忠
 文昌街道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常识
·如何判断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事实上就已经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但是产生纠纷之后,用人单位往往会以自己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合同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有的劳动者就会感到疑惑,自己究竟有没有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呢?下面就来为您答疑解惑。一、如何判断是否形成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2、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对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约定,最终合同是通过双方来履行的,如果一方为履...

·双方都签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吗
    双方都签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吗根据《合同法》,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种情况:1、依法成立无约定的,成立即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所谓依法成立,是要注意合同生效的条件:(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2、依法成立,有约定,从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3、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需要批准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4...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的土地类型主要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通俗点说就是城镇土地与农村土地;由于两者的土地所有权人不同,所以法律对两类的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规定也有所不同。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由于这类法律规定比较多,我们只列举了其中一部分供您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不依法经过批准改变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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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次再婚怎么登记
    离婚两次再婚登记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离婚证。离婚了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还有最重要的离婚证也需要出具;如果是外地的夫妻领结婚证,还需要双方区户籍所的证明和未婚证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走什么程序?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走什么程序?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如何补救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如何补救(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合同法》第61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按照合同有关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对过失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况也规定为了犯罪,即过失致人重伤罪。一般是对犯罪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在定罪处罚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此罪的构成要件,否则的话就不能做出准确的认定。那到底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总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则不属于身体。(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

·离婚起诉状范本什么样的
    离婚起诉状范本什么样的离婚起诉状范本是什么样的原告:王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李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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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未遂和犯罪的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的未遂和犯罪的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

·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情形有几种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这种情况不分基本不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少分的也很有限。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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