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街道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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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如皋市柴湾镇 镇南村21组何秀群  出生年是1965年11月  ...
·玩忽职守罪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手里有欠条,能打官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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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有借条,有分期还款日期,但借款人经营的企业在别人名下,其所有财产都在别人名下,她是失信人员,怎么办啊?
·有一个土屋房子5间,没楼,有房产证,垮塌一些。新建房子3间,一两楼一底,已经过批准一楼一底,当时生2楼时当地村干部说不用批,可是现在说要罚款,请问我怎么办这个房产证呢?...
·农村占地-有户无地的怎样补偿
·我爸60岁,工伤鉴定8级,出工伤前没到退休年龄,请问可以赔偿多少钱
·徐律师,我在律上面找你找不到了,想找你代写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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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67岁酒驾摩托车被抓要扣留吗
·我们有四个孩子雇了一辆私家车接送,请教,怎么签合同或协议
·您好:我和妻子经人介绍于06年5月认识,并于07年10月结婚,并于08年8月得子。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生活环境和生活*惯不同,婚后很少沟通,特别是妻子于...
·摩托车驾照被2分罚款已经交了但没有参加考试怎么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生一胎时因未到法定结婚龄,没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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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没有加班费,我每天从上班到下班每隔四个小时录一段视频可以证明存在加班吗?或者每隔一个小时拍摄一张工作的照片可以吗?还有备份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
·被检察院批捕后多长时间可以取保候审
·您好,我们公司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完成了注册,并已经通过了初核,现在需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核,请问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哪个部门进行终核?怎么进行联系?
·我跟私人老板干活。活干完后不发工资。开始的时候天天推迟,说过几天就给。可是后来手机就关机了,上他家也找不到人,我现在手里只有他写给我的工资欠条,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身份证照户口本照毕业证照片泄露给别人有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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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如过先提出离婚,我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孩子刚14个月会跟我们家吗?
·我姐姐在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房证还没下来就去世了,姐姐已婚,但姐夫也去世了,还有一个孩子(3岁),房子的契证已经下来了,这个房子的贷款一直是我们家还的(有还贷收据),但房...
·工作时左手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压断经济赔
·你好;现在我们这里面临的拆迁安置的问题,补偿标准是按照宅基地补偿的一户补偿标准是280平方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话得在选取两套房子的情况下补偿280剩余的面积每平米305...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给一个人借了款,有利息,现在我想找他解决问题还钱,可是他总是拖着,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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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标纠纷没有提前告知而是直接收到12368的案件号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房产方面问题,
 万兴街道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一、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约定就有效,就可以依据约定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离婚案件可以公开审理吗
    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会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审理不仅能够促进司法进步,最重要地是能让社会群众在进法院旁听的同时,学习法律,达到向社会普法的目的。那么,哪些案件法院会公开审理呢?离婚案件可以公开审理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案件可以公开审理吗这个不确定。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公开或者不公开,没有原则上的要求。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的案子一般是公开审理的,群众可以旁听。离婚案件属于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但是法院在公开与不公开审理问题上会先看当事人们的意愿,要是对方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同意的,那就不会公开审理。除此之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子,也是可以公开...

·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一、合同如何才能够成立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1)存在两个以上主体,即缔约人必须为两人以上;(2)缔约主体必须具备民法要求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主体数量和主体的缔约能力,很容易就可以证明,也很少有人以此为由来否认合同的存在,难点就在于如何证明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据以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是极为有限的。从合同缔约过程来看,当事人往往采取要约与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要约即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此意思表示作出之后就要受到其约束;承诺即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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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除员工
    公司开除员工,什么情况下不用补偿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需支付加付补偿金的情形《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法律规定解除的条件,实际上也是对在违约情况下的解除所作出的限制。在一方违约后,应当赋予受害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但这并不是说,一旦违约就可以导致合同的解除。一方面,在许多情况下,合同解除对非违约方是不利的,而且非违约方并非愿意解除合同,这时完全没有必要解除合同。对违约解除情况在法律上无任何限制,并不利于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另一方面,要求任何违约情况下都导致合同解除,既不符合鼓励交易的目的,也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  &nb...

·有个体户借条公章就可以不用再签字了吗?
    有个体户借条公章就可以不用再签字了吗?一、有个体户借条公章就可以不用再签字了吗?借条上有个体户公章那么就可以不用签字了,此时债务人是个体户。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借条书写时要注意哪些禁忌?1、忌空白过失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

·侵犯著作权民事要件有哪些 一、侵犯著作权民事要件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民事要件有哪些一、侵犯著作权民事要件有哪些?1、侵犯著作权需要具有违法性。2、需要具有侵犯著作权的损害事实。3、需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因果关系。4、需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主观过错。二、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怎么计算?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4、赔偿的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三、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检...

·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界定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界定是怎样的一、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界定《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或称工勤人员)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其他各类非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本组织的全体人员。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65号)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和“人员”是指“国家不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和“该单位的全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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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人员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
    车上人员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一)车上人员险与已方交强险的关系此问题涉及“车上人员”与“第三者”的关系,一般而言,交通事故发生会导致人员在车内摔伤,划伤,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跳车或车倾覆致人摔出车外,后来被车致伤,因“事故发生时该人在车外”,因此,应认定为“第三者”,可由已方车的交强险或商业三者险赔偿(暂不讨论对方车辆问题)。如果是在车内受伤,一般可找车上人员险索赔。也就是说,致伤瞬间人在车内还是车外是区分“第三者”的至为重要的标准。(二)车上人员险与对方交强险的关系在已车车上受伤的情况下,是对方的交强险按“第三者”赔偿?还是已方的“车上人员险”进行赔偿,则有不同意见:1、交...

·轻伤害缓刑标准具体是什么
    我们现在生活的安定社会都是因为国家制定了一套法律来维持着,每个人都要知法、守法。触犯法律的人都要被或轻或重地判刑,但有一些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缓刑,今天我们为您举个例子,介绍一下关于轻伤害缓刑标准是什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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