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并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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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咨询·某电商在课堂推广淘宝运营实操班,我订购了他们课程,但是课程直播课还没开课,显示开课前可无理由退课(4月11号开课)我4月9号申请退款,所谓的老师怎么都不同意退课。<...
·我与南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远东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海外劳动合同三年期,因为身体原因不能适应国外生活以及工作,未能继续履约三年期的合同,现目前已经履行了14个合...
·你好,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
·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
·别人借我的会计证和身份证注册公司,我不参与公司任何活动,对我会有影响."w990mamt20
·江苏省太仓市璜泾镇卖淫嫖娼猖狂,璜泾镇老街良缘淋浴房常年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报警公安泄露举报人电话,公安来也就做做样子罢了,那老板还牛逼的很说他儿子在派出所上班,刑侦科他...
·李律师好,我在黄坭冈做了有四个月的工没有拿到,请你帮帮我,把我的工钱能拿回我吗
·离婚我老公做生意赔了很多钱,我们离婚后每人一套房子,如果有人起诉他,我要承担吗?我的房子会被抵债吗?
·限高令解除该走哪些流程
·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
·公司老板从2014年起承诺给我年薪15万,当时一直都是每月发6000元,剩余的工资年底春节放假前一次结清。到了今年2016年,因我家中有事提出离职,公司已批准,但是工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你可以到婴儿出生登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
·你好 我有事想咨询一下你可以加微信吗?
·侵犯个人名誉和隐私权的怎么办,能起诉吗?
·因为爷爷奶奶年纪大了,所以几年前把自己的地平均分给2个儿子种。但最近几年,家里的地被国家占用,赔偿的钱我大爷拒绝给我爷爷一份,这种情况老人该怎么办?
·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
·只有直行绿箭头,左转没有显示左转了算违章吗?以前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第一天设置红绿灯没有注意,直行是绿箭头,无任何左转标识显示左转了,但是后来注意了一下是直行绿箭头完了才...
·我是一个大学生,寒假时间我在一家ktv工作,这里工作太有压力,还有他们好难为我,现在我有事去办,我说我不干,老板说不到两个月不发工资
· 按法律规定,休息日是双倍工资,法定假日是三倍。又规定没签合同应补偿双倍工资,那么是不是就变成休息日四倍,法定假日六倍呢。谢谢!
·您好!建议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押在你所的人的家属是否需要送点钱或衣服鞋袜过来
·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
·你好,,我有脑震荡表现,,,老板应该赔多少钱
·我卖房给他,就是不还,怎么办
·您好,我是劳务派遣工,我公司搬迁到天津,我们有没有搬迁赔偿呢?我们公司别的劳务都有赔偿?
·怎么查服刑人编号
·请问欠钱不还,每次说要还每次都有理由拖,这样子都拖了一年了,欠2000元,听说出了民法典,我想请问民法典生效的吧啊
·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
·工人工资我想问几个月的问题
·在法院的协调下.被告的房协助过户.我手里的房本是假的.后来被告消失.法院下裁定.房管局不给过户房管局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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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咨询解答·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张海英
·诉状,证据材料等。 weihaiyang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吉增萍
·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
·可以主张彩礼部分返还,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主动自首,然后委托律师辩护。 weihaiyang
·需要做变更登记。 律师
·别的办法大都不灵,你还是起诉为佳。 宋瑞岭
·各省都有具体的收费标准,也可以协商。 880880880
·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
·长期不居住在一起都算分居,但是你想做什么 law_zhxy
·可以邮局汇款. 网友
·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weihaiyang
·要结合案情具体分析,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应当有其近亲属签署的辩护委托书。 宋瑞岭
·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
·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 weihaiyang
·合同应当交你一份。 宋瑞岭
·如果不还款,比较麻烦。 weihaiyang
·起诉也是赔礼道歉的事情。 weihaiyang
·咨询什么问题?具体面询律师 匿名
·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办理。* 何晓艳
·你有权继承你妈的遗产。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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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常识·单位使用童工怎么承担责任
单位使用童工怎么承担责任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只要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就是属于法律上面规定的童工。而我国也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不过若属于未成年工的话,则还是允许单位使用。但要是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的话,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到底单位使用童工怎么承担责任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使用童工怎么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的责任和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尽到妥善监管之责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强制性的法律责任,违反该责任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后者主要是一种民事责任,道德意义更强,不一定能够强制执行。例如,15岁的少年一定要“溜”出去打工,即便父母也不愿意,又怎么能够完全防止呢?而用人...
·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一、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强制执行管辖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分三种情况:一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二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三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
·挂名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法人性质上属于法律拟制人格,其对外开展民事活动主要是通过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因此要求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之间存在运营、治理上或其他实质关联性,如无实质关联性基础,其对外不具备代表法人的条件,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实质上背离了《公司法》第十三条的立法宗旨。如果仅仅是名义上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既未在公司任职、参与实际经营并领取报酬,亦对公司没有决策权,也未发现其存在逃废债、规避执行措施嫌疑的情形,应当认定其与公司并无实质关联性,其作为被委托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要求涤除相关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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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民间借贷中,总少不了订立借条或者欠条。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没有真正区分清楚借条与欠条的。那到底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呢?不同的场合下,应该用哪一种?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1、诉讼有效期不同借条有约定的,3年有效;无约定的,20年有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要是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欠条有标日期跟无标注日期都是3年有效欠条的诉...
·结婚之前房产署名问题有哪些
结婚之前房产署名问题有哪些?1、房产只属于署名人。如果是写男方名下,那结婚后就是共同财产。(除非做了婚前财产证明2、婚前购房合同房产证如果婚前购房合同是一个人的名字,婚后下发房产证,在全额付款买房的情况下,可以加配偶的名字。婚前购房合同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办理房产证可以不做更改,只有一个产权人。3、婚前购房合同签订完之后,婚后办理房产证署名夫妻双方名字,该住房变成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办理产权过户时,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确定产权人。夫妻双方如果都是买方,将都是产权人。婚前购房合同如果买卖合同签署的时候就是以男女朋友双方的名义购买,那女方在房产证上可以署名。婚前购房合同如果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
·临时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一、临时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一些单位经常聘用临时工,这些单位包括劳动者都认为临时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无论用人单位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还是企业或者个体户,他们都应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有些用人单位招聘农民工做保洁等后勤保障工作,由于这些农民工不具有正式编制,用人单位往往图省事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这是违反劳动法的。因此,临时工一样要签订劳动合同。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应对1、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如果想要继续在该公司上班,就需要收集在该公司上过班的任何证据,例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有哪些内容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有哪些内容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
·帮人洗钱罪判几年
洗钱罪顾名思义就是将通过各种不合法的途径得到的钱进行划分并隐藏在一些消费中,让它们表面看起来像是合法得来的一样,主要是通过一些途径来掩盖这些钱的出处和它是什么性质的钱。那这是就要分这个洗钱人是否对他的这个犯罪行为是知情的。如果进行洗钱的这个人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被别人蒙在鼓里进行洗钱,那这个人的洗钱行为就不会构成犯罪。如果他是明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的,而且还在帮对方进行洗钱,那他的这种行为就构成了犯罪。这时就要分情节是否严重:一是情节较轻的,那他就会被判5年以下的坐牢时间,同时要罚处他洗钱金额的5%到20%作为罚金。二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这时就会被判5年到10年的坐牢时间并相应的罚他这些年...
·万盛街道投资并购律师: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个人或者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诉: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②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未达到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未经...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
单位使用童工怎么承担责任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只要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就是属于法律上面规定的童工。而我国也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不过若属于未成年工的话,则还是允许单位使用。但要是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的话,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到底单位使用童工怎么承担责任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使用童工怎么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的责任和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尽到妥善监管之责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强制性的法律责任,违反该责任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后者主要是一种民事责任,道德意义更强,不一定能够强制执行。例如,15岁的少年一定要“溜”出去打工,即便父母也不愿意,又怎么能够完全防止呢?而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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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有哪些内容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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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个人或者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诉: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②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未达到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未经...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