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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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谟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咨询
·劳动纪律里面有一条写明5、厂区内任何时间严禁*博,违者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除名。但是员工在午休期间在场外附近的小店里面*博,却坚持称休息时...
·签署三方协议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哺乳期结束。单位提出解除合同。还有其它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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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山东单县张集镇平岗村刘明贺跟我借款7万,多次催要无果,其名下车子是老婆的,己抵押别人,贷款一年后才能还清,让我付6万后车子归我,贷款他还,做好划押,行得通吗?绿本...
·今天打电给二审法官拿判决书,法官叫我去一审法院拿,又打电话问一审法院有个女的说我手上是还没接到判决书,可能在法官那因为还要“审查过”。(其实在一审开庭后那个法官老叫我撤...
·高考报名后在省内迁户口,所属省,县都不变有影响吗?如果监护人的地址和原先报名时的填不一样有影响吗?
·有涉嫌诈骗被强制拘留,还在调查期间
·我卖别人车子,别人不过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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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外地律师去泰州市看守所会见需要什么资料,有没有模板,同行帮帮忙
·我已经起诉离婚了,可他还是威胁我,还到我娘家闹说*了我全家,我该怎么办
·工伤评残十级残中,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只要交叉韧带和半月板损伤就可以评上十级残吗,还是有其他附加条件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
· 201510月9日,通过微信聊天认识自称单身名叫李**的一个男人,双方都都介绍了自己的家庭,工作,201511月份两人确立恋*关系,他以亲*的,媳妇称呼。2...
·58年政府以无主房转买给杭州茶厂,我全家是于55年支援诃南建設离杭,因杭州无亲戚,直到2006年本人退休回杭才发现此情况,磚木结构冂面房6个门牌号占地面积2分8厘2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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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电动自行车在路口撞了网约车,对方索要折旧费怎么办
·在网上*博输万,还了4,还万五没钱还,直接去公安自首会怎么样?
·个人隐私被公司x在车间公开,并且有诽谤行为
·我们公司拟将消防工程发包给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但具体涉及配套费用如何付给总包单位,请赐教!
·若某人在2011年1月1日以实*生的身份进入公司实*工作,期间在2011年9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正式员工,并且工作到年底。请问在2011年这位员工的年终奖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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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提出离职还会得到赔偿吗?
·村里面要造公厕,可是他们选的位置在我家的门前,差不多距离10多米,我有没有办法叫他们另选位置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和老公离婚一年多了,在法院的黑名单怎么样才能解除。
·闵行区驾驶证扣分去哪里学*,要带哪些证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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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我妹妹的婚姻问题,现在两人协商离婚行不通,现想通过起诉渠道来解决此事,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呢?
·我想学车交了钱。因为不方便。就想退费。不知道要不要扣钱。扣的 话驾校最多能扣我多少?
 望谟交通事故律师法律常识
·新员工签合同入职注意什么?
    职场是一个很复杂的地方,因为我们需要一直面对形形色色的人,而且我们还处在一个对于我们自己来说全新的地方。而新员工刚刚踏入社会,对于入职注意什么和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也是不怎么清楚。对于这点,下面我们就为你们详细的说一说。一、新员工告知新员工入职时,企业应当告知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与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一般来说,包含《员工手册》和《岗位说明书》等内容。二、入职资料审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出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考虑,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要重点检查新员工入职资料。(1)离职证明该资料证明新员工已经与上一家单位解决劳动合同关系,办理完相应的...

·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的判几年
    在非法同居的情况下如果涉嫌构成了重婚罪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那么您知道非法同居重婚罪判几年吗?实践中,什么情况下又会构成重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一、非法同居构成重婚罪的判几年《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什么情况下构成重婚1、重婚是婚姻当事人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又缔结婚姻的行为。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

·可不可以对离婚调解书反悔
    可不可以对离婚调解书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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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专利权人变更时间是多久?专利权人到底拥有哪些权利?
    专利权人变更时间是多久?专利权人到底拥有哪些权利?一、专利权人变更时间是多久?专利变更,一般叫著录项目变更,是指,专利的一些信息,比如,权利人,发明人,代理机构等信息,要变更的话,就得做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时间上,专利权人变更时间一般是15-30天,有时有可能会超过一个月。二、专利权利人到底拥有哪些权利?(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而言,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五种行为:对于产品专利,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可以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

·医疗赔偿如何算残疾生活补助
    医疗赔偿如何算残疾生活补助医疗赔偿的项目也是比较多的,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也是有所不同的。已经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残疾患者,他的生活补助该如何计算?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医疗赔偿如何算残疾生活补助《条例》规定,残疾生活补助费计算方法是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具体计算公式是:平均生活费×赔偿年限×赔偿系数。相关项目的来源如下:1、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部分地区的该项统计指标不是以“平均生活费”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概念表示。2...

·民间借贷只签借款合同可以吗
    民间借贷只签借款合同可以吗一、民间借贷只签借款合同可以吗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根据《合同法》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生效。完整的民间借贷关系至少包括以下两个要素(步骤):首先,双方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表明双方之间达成了借款的“合意”;其次,出借人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由借款人接收。能够证明出借人提供借款的证据有银行转账或者借款人亲笔书写的“收条”、“欠条”、“收据”之类的收款凭证。因此,理论上只有“借款合同+收款凭证(包括银行转账凭证)”这两个要素才能充分证明借款的“合意”和已经“提供”了借...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形有哪些?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形有父母订立了将所有遗产赠与给其他人员的遗嘱,或者是存在继承权丧失的情形,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虐待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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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民事法律事实吗?
    婚姻是民事法律事实吗?凡是在社会生活中能实际发生的,并且为法律所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即为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可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根据事实的存在方式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确认式法律事实和排除式法律事实。婚姻登记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是法律行为。另外,婚姻登记是指有权机关对婚姻关系的一种确认,所以又是确认式法律事实。要构成法律行为应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它必须是人的行为,包括语言与身体行动,但不包括人的内心活动;其次,它必须是人有意识的行为,无意识的举动,精神病患者的举动不应当视为法律行为;再次,它必须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动,即...

·哪些车辆可以申请减值鉴定
    车辆被撞后,即便经过修理,也不可能使车辆在操纵性、舒适性、安全性完全恢复到被撞以前的状态。有些车辆没有多少损坏,却贬值严重;有些车辆损坏严重,修复之后却不影响价值。那么哪些车辆可以申请减值鉴定呢?自己的车辆贬值严重的,怎么申请车辆减值鉴定?这些问题非常专业,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一、哪些车辆可以申请减值鉴定一般情况下,车辆被撞后,即便经过修理,也不可能使车辆在操纵性、舒适性、安全性完全恢复到被撞以前的状态,所以,车辆被撞后,经过修理,大都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贬值损失的大小,与车辆的购买年限、使用情况、车辆自身价值、车辆损坏程度等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而言,使用时间较短的车辆,价值较昂贵的车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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