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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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房产律师法律咨询·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第一胎和第二胎休产假时间上有规定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几个要素是什么?
·离婚协议已经签好,男的又反悔不离婚。
·瓦房店房产律师: 13500776191(宁律师) 15541168947(姜律师)
·如果同人合作做生意,就是双方书面写一张协议,到时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双休日加班用正班调休不给加班费合法吗
·跟人打架后,现在他还要起诉我,怎么办,我已经把拘留过了,需要赔钱嘛?
·您好,如果你户口在本村,可以向当地乡级政府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购买。
·亲戚说有个朋友在北京京东放贷那里上班,我就把四万块钱给亲戚交给他朋友了,每个00元的利息01
·瓦房店房产律师: 13500776191(宁律师) 15541168947(姜律师)
·工人,工资没有拿到,老板电话打不通,一直拉黑了,老板,打的欠条,有身份证复印件有
·债务纠纷欠款人外省人在外省如何追讨
·唐律师您好!我住学府华庭公寓楼,公寓楼共六层,我住顶楼,现在屋顶漏水,已多次向物业反应,她们说没有维修基金,一直拖着,现在越漏越严重,我不知怎么办?想咨询您!
·您好,请教华泽退15年12月买9800股,卖出7千股,16年卖1千股,余1800股在19年7月被退市,损失5万左右,可委托你所索赔否?费用约是多少,有几成赔律?
·精神病父亲20多年,30多岁时会摔东西 打人,现在50多会说胡话。4到5天要吃一次药,这种可以去看出所。怎么处理
·瓦房店房产律师: 13500776191(宁律师) 15541168947(姜律师)
·学校需要身份证补办考试!老师说要原件身份证!请问根据我国法律问题~临时身份证可以当原件身份证使用吗?
·拿了离婚证,可以在重新写一份协议书交到民政局吗?民政局如果不同意咋办?
·网上诈骗怎么办我在网上看到是减肥药是中药订了谁知道是骗子……我交了1400
·我的兒子與媳婦在婚姻期間,我匯了很多美金給他們購買兩套房屋,但是最近他們感情破裂,可能會裁判離婚,我不希望這兩套房子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標的,我希望以終止這兩套房屋返還...
·因我号在重庆私人包工头手里拆烂房,从房上摔下来造腰和脚劲粉碎性骨折。包工决想报医保,他没经我们同意从重庆医生到你到我县医院,而我怕老板以后有纠纷我没让他报医保,而我报了...
·瓦房店房产律师: 13500776191(宁律师) 15541168947(姜律师)
·我老公有笫三者他们两常常是电话联糸,我老公他看见我就说这不好,哪不好,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好想跟他离分
·江苏江都市人,向我借款8万。之后逃回老家,如何处理
·专家好,我咨询一个问题:我家是江苏新沂市的。我爷爷30年前在村子的外围有一块600平方米左右的院子,全部用篱笆围起来,并且一直在上面居住,上面有150平方米的住宅。住宅...
·离婚判决书丢了 人现在在外地不回去能互联网补办吗 很急
·远洋城交房验收引发的重大问题
·瓦房店房产律师: 13500776191(宁律师) 15541168947(姜律师)
·因欠款,限制高消费,现已全部还清
·欠债人欠债不还(备注:有欠条,身份证,电话都有),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喊还钱总是推脱说没钱,请问他要是真没钱还起诉后的最终结果是什么呢;如果他有钱现在起诉能把钱都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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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好,我咨询一个问题:我家是江苏新沂市的。我爷爷30年前在村子的外围有一块600平方米左右的院子,全部用篱笆围起来,并且一直在上面居住,上面有150平方米的住宅。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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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房产律师咨询解答·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了。 qiandingfe
·这要看你诉什么行为,有些行为法院是不受理的 蒋莉圆
·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为宜。 宋瑞岭
·瓦房店房产律师: 13500776191(宁律师) 15541168947(姜律师)
·可以的,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协商和好吧。 网友
·不构成侵权。 ljp334202
·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weihaiyang
·试用期间你认为不适合,可以走人;单位认为不适合,也可以辞退你。互不担责。 宋瑞岭
·瓦房店房产律师: 13500776191(宁律师) 15541168947(姜律师)
·要看公安怎么处理了? 潘兆忠
·不分居也可以起诉。 weihaiyang
·这个报警说 没有物证 怎么办 网友
·只能起诉解决了。 潘兆忠
·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在社保问题上可能会产生麻烦。 宋瑞岭
·瓦房店房产律师: 13500776191(宁律师) 15541168947(姜律师)
·是抢劫罪,属于可以判死刑的类型。 ljp334202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ljp334202
·上账适可. dms720913
·重复帖子,恕难解答! 宋瑞岭
·先报警吧。 weihaiyang
·瓦房店房产律师: 13500776191(宁律师) 15541168947(姜律师)
·及时委托本地律师处理 hsxls6666
·书写起诉状,提交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网友
·这要看你诉什么行为,有些行为法院是不受理的 蒋莉圆
·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为宜。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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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房产律师法律常识·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
宝宝的出生对父母而言是天大的喜事,而如果超生超育就会被国家以及相关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通俗来讲的超生费。我国各省市对于超生费均有不同规定与政策,那么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呢?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这方面问题,请您仔细阅读。一、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该法最大的变化就是一对夫妇提倡生两个孩子。新旧变化之际,社会抚养费怎么收?新法生效前出生的二孩依然属于超生,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在新法生效后生育的二孩是合法的,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和...
·双方已经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二次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在关于劳动合同法新闻发布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说明,与第一种意见一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的情形,这两条规定的情形就是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没有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要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特别是第三项在制定过程当中,我们反复征求了意见,二审以后,这个修改意见又在相当范围的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大家都对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签订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表示不解,或者是反对的意见。后来我们想到,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要作这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许多国有土地是不能归个人所有的,但是个人可以拥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从而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可以证明国有土地是谁使用的法律凭证。那么您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吗?下面我们就为你回答。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二、无证危害1、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购房人如果不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瓦房店房产律师: 13500776191(宁律师) 15541168947(姜律师)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您都知道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条件才行,而这其中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呢?对于准备结婚的的男女来讲,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还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分析解答。一、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根据本条规定,法律禁止结婚的条件有两个:...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一、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但是原来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或者转让方完全退出由受让方接替债权,或者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共同债权人。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1、债权是有效的;2、债权是可转的;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4、债务人被通知。债务承担是债权人、债务人跟第三方签署协议,全部或者部分地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有:1、债权是有效的;2、债权是可转的;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4、债权人本人同意。免责债务承担的结果是第三方承担债务,原来债务人与债...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可以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可以吗?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且有权依法进行处罚。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已经发生。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之一就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经过案件的审理,可以做出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裁决。如果...
·单位犯罪员工的责任是什么?
单位犯罪员工的责任是什么?《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据此,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以双罚制为原则,单罚制为例外。即一般采取双罚制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同时,法律还作出了例外的规定,即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另有规定的,对单位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的,依照规定。对于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原则上可不区分主犯、从犯,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
·瓦房店房产律师: 13500776191(宁律师) 15541168947(姜律师)
·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何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
·检察院不认罪的是否会提起公诉
各种证据虽然也能直接或者是间接地还原当时案发的真实状态,但相应的作案动机,作案的时候的一些细节上的问题还是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心中最清楚的,工作人员也需要从犯罪嫌疑人的口中跟当前的证据进行核对的。但是有些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也是时有的,不过,检察院不认罪这种情形并不影响案件正常的提起公诉。一、检察院不认罪的是否会提起公诉?1、被告人不认罪,检察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提起诉讼的。2、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会加重判决结果。3、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宝宝的出生对父母而言是天大的喜事,而如果超生超育就会被国家以及相关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通俗来讲的超生费。我国各省市对于超生费均有不同规定与政策,那么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呢?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这方面问题,请您仔细阅读。一、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该法最大的变化就是一对夫妇提倡生两个孩子。新旧变化之际,社会抚养费怎么收?新法生效前出生的二孩依然属于超生,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在新法生效后生育的二孩是合法的,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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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在关于劳动合同法新闻发布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说明,与第一种意见一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的情形,这两条规定的情形就是劳动者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没有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要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特别是第三项在制定过程当中,我们反复征求了意见,二审以后,这个修改意见又在相当范围的社会层面征求意见,大家都对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签订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表示不解,或者是反对的意见。后来我们想到,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要作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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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许多国有土地是不能归个人所有的,但是个人可以拥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从而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可以证明国有土地是谁使用的法律凭证。那么您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吗?下面我们就为你回答。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二、无证危害1、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购房人如果不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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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一、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但是原来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或者转让方完全退出由受让方接替债权,或者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共同债权人。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1、债权是有效的;2、债权是可转的;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4、债务人被通知。债务承担是债权人、债务人跟第三方签署协议,全部或者部分地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有:1、债权是有效的;2、债权是可转的;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4、债权人本人同意。免责债务承担的结果是第三方承担债务,原来债务人与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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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可以吗?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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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且有权依法进行处罚。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已经发生。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之一就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经过案件的审理,可以做出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裁决。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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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员工的责任是什么?《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据此,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以双罚制为原则,单罚制为例外。即一般采取双罚制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同时,法律还作出了例外的规定,即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另有规定的,对单位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的,依照规定。对于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原则上可不区分主犯、从犯,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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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
·检察院不认罪的是否会提起公诉
各种证据虽然也能直接或者是间接地还原当时案发的真实状态,但相应的作案动机,作案的时候的一些细节上的问题还是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心中最清楚的,工作人员也需要从犯罪嫌疑人的口中跟当前的证据进行核对的。但是有些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也是时有的,不过,检察院不认罪这种情形并不影响案件正常的提起公诉。一、检察院不认罪的是否会提起公诉?1、被告人不认罪,检察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提起诉讼的。2、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会加重判决结果。3、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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