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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榆医疗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我的户口迁移证过期了,又想遣回家,该咋办
·葛律师你好,我现在居住合肥,老家潜山的去年我发现老公在潜山和一个女的有那种不正当关系8月26号他要回潜山我阻止,他发火对我暴力行为。我被我老公踢伤至小腿淤青肿,我现在要...
·我朋友当时因为要还贷款没有钱,我帮他向别人借了一万给他,别人通过转账借给我的,他当时是拿着我的银行卡直接去银行提取的,现在我问他要,他不承认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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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被黑中介算计了这些天被折磨得痛苦不堪。我一介女流之辈,叫天不应投诉无门。请你给我点建议吧,谢谢你了第一次看房回来,我就跟中介就中介费达成共识是480...
·房产证已过户,土地证未过户,现办两证合一
·婚后第一胎是儿子,现在未经批准生了二胎,还是儿子,按照陕西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应该交多少罚款?
·06年在一起合伙买的车,06年下半年看行情不对就退伙了。后来赚了钱又给退伙人8万元。现在他又来要钱,我该怎么办?
·因我不服甘肃省高级法院在再审行政不作为中,认假定案,将被申诉人县资源局在31年期间为【村霸】坚守多确权去我宅基地;直拒不执行1999清行初1号,及天行终字6号判决;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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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前在那边合伙投资经营一家中式块餐,投资了十万,经营三个月,由于意见不统一,对方同意我退股,当时对方由于经济紧张,给我打了欠条,十万欠条,还款日款期限是2019年1...
·你好!我老公被人打了,去医院检做CT检查诊断为,甲状软骨骨折,喉返神经挫伤;颈部软组织挫伤,伤情鉴定能定轻伤吗
·你好,我想电话向你咨询
·你好我是在深圳这边,然后被告是属于在广州但是他的身份证是在河源的请问如果我要立案的话是去你那边的法院呢
·电信局多*****在我单位厂区内立了一根电线杆,现因公司需要要求电信移出电线杆,电信要求我单位出工程费。我认为我单位没有义务让电杆继续立在我单位厂区内,我单位也从没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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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对方报警抓人
·你好,女方未婚先孕独自抚养孩子到7岁,孩子户口在男方名下,请问男方该不该出抚养费?
·我在路上骑自行车向南走后面有个骑摩托车在我的后面跌倒不知道我怎么也跌倒了,巧了那个人跌死了,现在他家人就告我说我自行车撞摩托车的,后来又说我在路上影了他摩托车,可惜一点...
·我是原告, 案件已经结束了,但是对方赔偿款一直没有赔偿,然后时间也过了两年了,这个该怎么办
·十二周岁小孩子骑小黄车撞到了一个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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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朋友帮忙插手租块地用,结果我给他微信转账转了一万块钱让他交给房东,他把钱没给房东自己用了,现在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请问我还怎办
·大量的证据证明,2006年1月18日,原沙龙村(现合并为胜利村)支部书记,主任李绍政在沙龙村委会将沙龙村林场承包给李含林等5人后,利用职务之便,故意与承包商订立两份内容...
·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了会怎样
·那我不带孩子可以不,我家里父母离婚,自己要工作,没人带,法院还会判给我嘛
·贫困户生病经医院救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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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 可以拘留所不让人探视,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探视吗
·你好,我于上月接手了一层楼的经营权(该楼是社区的房子属于社区物业),但是现在发现原承租者没有和房东(社区物业办)签订该层楼的续签合同,原合同的终止期是2010年12月3...
 通榆医疗纠纷律师法律常识
·有期徒刑最少判刑几个月?
    有期徒刑最少判刑几个月?一、有期徒刑最少判刑几个月三种情况: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二、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3、短...

·市区飙车什么罪
    不一定构成犯罪,看情节严重,一般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

·刑诉法第21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可以说刑事诉讼法当中每一条法条所针对的具体内容都是不一样的,触犯刑法一般情况下肯定是要坐牢的。但是刑事诉讼法当中同时也针对一些特殊的犯罪嫌疑人规定了监外执行,关于监外执行,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6条当中就有所提及。所以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了解一下,刑诉法第21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刑诉法第21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二百一十六条【监外执行的终止】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二、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监外执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申请暂于监外执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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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是如何进行的
    很多时候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转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满足了诉讼离婚条件,法官除了会依法准予夫妻离婚外,同时还会对财产作出判决。那通常夫妻起诉离婚分割是如何进行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是如何进行的(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很多经济类的民事纠纷当事人都可以申请仲裁来解决,且仲裁机构一般会根据涉案的标的数额来收费。不过,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

·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1)妥善保管标的物。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负重大过失责任,有偿保管人负一般过失责任。(2)按约定或有利于寄存人利益的保管方式保管物品。(3)亲自保管物品。未经寄存人同意的,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否则,保管人对第三人保管导致的损失负赔偿责任。2、不得使用保管物。非经寄存人许可,保管人不得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保管物。3、返还保管物。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及时交还。即使有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非经执行程序强制,保管人仍应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4...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多少罚款?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多少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处罚细化标准为:骗取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骗取金额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骗取金额3倍的罚款;骗取金额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骗取金额4倍的罚款;骗取金额5万元以上的,处骗取金额5倍的罚款。二、工伤待遇具体规定:1.1-4级待遇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4级享有的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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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
    其实现在大多数的家庭中仍然还是只有一个孩子,生育二胎的情况算是比较少的了。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父母在孩子尚未成年之前就有离婚打算的话,此时也就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安排。那一般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后谁来抚养孩子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

·女职工哺乳期享受哪些待遇
    女职工哺乳期享受哪些待遇第一,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第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第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四,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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