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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62岁交通事故(电动车),造成肋骨骨折2根,对方主要责任(只有强制险),保险公司不赔我们误工费(过了法定年龄),可以主张赔偿误工吗?农村户口(市里工作),没法提供银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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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买了二手房,房产证是夫妻二人的名字,原因是男主人是植物人,我想问问由他儿子代签字,能过完户吗
·12年老板拖欠工资因此打下欠条,21年8月2日偶遇老板,向其索要工资但其拒绝支付,只是承认走法律程序,我想咨询下怎么办
·本地工伤,跨省鉴定,跨省工作单位,
·你好,老板欠我工资,他个人接活,没有公司,我怎么要工资啊,他现在微信把我拉黑,3000块钱的工资,从2023年5月到现在了,上年过年给了1500还剩1500,这个月八月...
·你好,问下外地在这边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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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婚姻纠纷,天天外出不在家。常常彻夜不归,不给家里生活费,也不顾三个孩子的事。提出离婚不同意我实在是不能忍受了。所以就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给法院录音法官开口说编的说话不清楚。但是我让好几个人听了都说内容清楚
·我是外省人,如何向浙江金华法院申请执
·1年前我去了一家个人企业去的时候交了3000元押金说是辞职后半年退~现在辞职半年了我去退押金公司说扣培训费3000也就是说不推给我了..并且还要扣500元违约金(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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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你好,我想请你帮我到你们舒城 看守所 看望一下我儿子,看他现在是什么情况,我是贵州人,过来又远又见不了人 。我想请你可不可以。
·结案证明有注明身份证号码
·我想和你约个时间咨询下房产纠纷上的问题,我和你以前是在百货大楼一起工作的。
·在农村自己的土地上翻修房子、乡政府来收钱是否合法
·一年前卖了还能够要回来吗?当时的协议没有去公证处公证的,钱只付了一半,现在有些家庭问题,我想不卖了,我可以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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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找一个朋友,但是他电话关机,我要怎么才能能找到他
·我们准备离婚,孩子两个女儿!我准备带小的5岁,然后现在财产问题分割不清!我们婚后在我的老家买了套房,现在面值70w,车子一辆,存款我比他少了一半多,而且我带小的他的抚养...
·请问男方把贷款转到女方已经五了,现在离婚贷款女方应该怎么处理
·帮信罪,涉嫌诈骗
·借款到期未归还,怎么办,人联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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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一电焊工,焊工证是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的,期间换了几个劳务公司,现在已经有十的焊工工龄了,和劳务公司已经解除合同了,想问一下这样能不能...
·行政拘留后对小孩的个人成长会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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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一、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可采取司法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2、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4、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二、民事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执行拘留的情形...

·在我国打群架用什么刀会涉嫌犯罪?
    在我国打群架用什么刀会涉嫌犯罪?持管制刀具类的,涉嫌持械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

·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即效果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1)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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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
    每当法院将罪犯判处死刑时,总要加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语。很多人不理解罪犯都判处死刑了,为什么还要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这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又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在刑事案件判刑之前作出的,并且我国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利对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那罪犯之前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话,那之后判刑是否有可能被判缓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一、取保候审会判缓刑吗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借条的重要性,相信您都是比较清楚的,一般情况下借条是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法律凭证,因此在签订了借条之后,当事人应该妥善进行保管。现实当中,经常会发生债权人将借条遗失的情况。对此,本站债权债务专家陈志群律师提示:请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原因很简单:对方一旦察觉借条遗失而往往会选择赖帐。此时,债权人往往会失去胜诉权。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补救: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2、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们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

·法院判决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对于抚养费的金额,国家没有具体的要求,一般情况下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协商应根据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进行衡量,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将对“法院判决抚养费的依据”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养费应定期给付,...

·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么处理?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被他人背后议论,因此我国离婚率近几年来越来越高。离婚时如果发生一些争议无法解决通常会选择诉讼离婚,但是诉讼离婚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么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么处理。一、诉讼离婚找不到被告应该怎么处理?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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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
    一、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1、应该写转正后工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转正后的工资,有可能转正后的工资也跟试用期一样。2、劳动合同里,可以同时约定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其中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原则上实习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而试用工资则是必须达到80%,所以在度过试用期之后如果转正的工资的涨幅还没有超过20%的话,那么该公司就属于违约了,这时候需要向公司协商或者申请法律援助。而在实习期间有些公司给予的工资比较低的,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不过实习工资大多不会影响转正工资,转正工资必须是该公司给予...

·闯黄灯处罚吗
    闯黄灯处罚吗,怎样处罚闯黄灯“闯黄灯”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主因之一,现今很多车主不愿意等待,常常利用黄灯的短暂间隙通过红绿灯路口,而这样往往会造成一些交通事故的产生。那么闯黄灯处罚吗?又该怎样处罚闯黄灯?的我们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相关的阐述。一、闯黄灯是否处罚?闯黄灯一般现场处罚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因此,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与闯红灯相同。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据了解,由于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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