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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县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欠我三万多元快二年了打电话不接了,有和他的电话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在五河县想立案诉讼可以吗?
·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我是2011年的事,打了两次官司都没有得到赔偿,现在听说他那边要拆迁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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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丹江口市的,我前夫因犯故意*人罪,现在在丹江口看守所里两个多月了,我不知道里面的生活怎么样,会不会被打,被骂,他自尊心很强 我怕他受不了,有点...
·请问我15岁就嫁给我前夫了,那时候是通过他一个在乡政府工作的表哥帮我们弄到结婚证的,结婚3年他就开始对我不好,喝酒了就打我,拿x对的我脖子,后来我实在好害怕才离开他到另...
·跟人家签合同,要什么证件?
·我在XX质检所工作了两年,但单位一直没签合同和买保险,我有个同事在这里工作一年,前段时间被辞退了,因为她的学历达不到局里的要求还有个问题,我来这里工作之前,所长许诺的工...
·你好!我想请问我和老公准备离婚他前段时间自己借款买了一辆车子,这个属于后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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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把原来身份证预留手机号码更改现在的手机号
·我在网上做兼职被骗了,她要求她们退款,她们刚开始说不完成任务不给我退款,我说她们是骗子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她们说签一个违约书会把我的钱退回来的不过等0天半个月的才能退回来的...
·您好!我想资询一下,我的房子是1998年开发商还修建时买的,好象是2000年正式发票才拿到手,因为当时在外打工,就没有办理个人房产证,现在要办理房产证又因找不到当时开发...
·我国公民在国外结婚应出示哪些证明证明他们属于合法夫妻
·生宝宝6个月才领结婚证上户口罚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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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现在怀个多月,公司"41305312l"""辞退我,我是014月入职的,上班期间公司缴"43381336l"""五险一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谈赔
·我是去年九月份左右回国,到了今年三月二十一号有从江苏阜宁的警察来找我,说我涉嫌一起诈骗案,我当时是在国外被我朋友带进一个园区里面,进去之前我并不知道是做诈骗,中间我想离...
·律师做无罪辩护成功法院不采纳怎么办?犯罪终止可以未造成伤害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吗?
·您好,请问协议签了自愿放0%的房产是否属于赠与?
·为什么冻结我的手机上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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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财产损失的起诉书怎么写啊
·缴纳养老保险与户口所在地不相同,如何领取养老保险金
·你好!咨询与职业病有关的内容
·政府信息不公开怎么办呢?
·单位报假警怎么办?我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单位报警称我偷窃,但公安机关不认为我有偷窃行为.但单位在事后与我解决劳动纠纷过程中,仍以要追究我所谓的"偷窃行为"相威胁,还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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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办理劳动仲裁吗?
·我名下所有账户余额被冻结限制,请问怎么处理
 通化县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企业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要年终奖
    企业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要年终奖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此后,一旦与用人单位因年终奖发生争议,约定将是劳动者胜诉的“法宝”。二、在法律上公司是否有义务给员工发放年终奖答案就是法律根本没有明确的条款来约束年终奖。年终奖给不给,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于员工和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规定,根据绩效考核确定年终奖数额或者按照惯例每年都发放年终奖,其实这样的年终奖视为工资...

·起诉离婚可以全部委托给律师吗?
    起诉离婚已经成为结束夫妻婚姻关系的重要途径,虽然相对繁琐,但相关权利划分相当具体。可是,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相关问题不太清楚。那么,起诉离婚可以全部委托给律师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 起诉离婚可以全部委托给律师吗?起诉离婚,委托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有权决定请你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当然,若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

·持刀抢劫初犯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持刀抢劫初犯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末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需要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增加刑罚量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的次数、数额、手段、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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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在房屋抵押已经普遍存在于房地产销售行业,也是公司企业借贷的重要方式。但是房屋抵押由于涉及大宗财产,因此房屋抵押登记有很多内容需要注意,那么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详细内容,律师3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

·走私毒品罪能不能假释?
    一、走私毒品罪能不能假释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仍应按原判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对判处有期徒刑...

·铁路工资无故拖欠怎么办
    铁路工资无故拖欠怎么办《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儿童意外伤害案件中,交通事故是主要因素之一。当孩子遭遇交通事故时,家长会同肇事方协商赔偿金额,这时对赔偿标准有一定了解非常有必要。只有这样,才能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使自身的权益得到维护。那么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一、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拖欠工资其全称应该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一、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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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继承父母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父母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法定继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以下亲属之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一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而获得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司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可以吗?
    公司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可以吗?1、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因此,对于上述三类公司而言,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虽然未明确说明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但根据法理学解释方法上的“举轻以明重”理论,既然已禁止单位领导人直系亲属担任财务负责人,那么对于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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