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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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工伤律师法律咨询·我和我老公分居三了能不能起诉离婚
·在盐厂不给钱早上干完活去买东西没想到下雨了,老板打电话说回来我们看下雨躲了一会雨没想到到干活地方老板说了一顿也不让干了也不给钱了,我们怎么办我们六个人,地址在潍坊央子盐...
·货款买车。交了订金。他说我的征信有问题,订金能退吗?
·桐柏工伤律师: 13781793669(贾律师) 13938985525(许律师)
·你好,我想起诉欠款人,但不知道欠款人的身份证号怎么办?
·请问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
·我的医保卡被盗刷2000元,案子在临淄区闻韶派出所,想查犯罪嫌疑人信息,或案号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法律作用有什么
·我想求助问下,这个传销在河北燕郊,我父亲在江苏,我们报警警察不管。我父亲身陷传销被洗脑,回家后瞒着我家人到处借钱。我想写一份证明他的债务与我和我母亲无关的法律文书,该怎...
·桐柏工伤律师: 13781793669(贾律师) 13938985525(许律师)
·十月份下半月请了十三天假,上半月我上了八天班,因为国庆放了七天假。我是个计件工,公司也有保底,当计件工资超过保底就给我发计件的工资。可是我十月份的工资没有超过保底,但是...
·老父亲以自己猜测,在家里、大街上大声说母亲偷人、偷人不止一次不止一回不同的人、孩子不是自己的、说母亲苛待他等言论。他以各种理由辱骂、殴打老母亲。如果子女劝阻,会打子女,...
·十六岁女孩要求以婚男人同居,男方服法律责任吗?/p>
·组织卖淫罪如何界定?有人以开办洗浴中心为名先后组织、容留十san组织卖淫a如何界定?有人以开办洗浴中心为名先后组织、容留十名妇女卖淫从中牟利,时间长达一之久。此人是否已...
·我妈在帮老板绞肉时不小心把手指绞了,只剩下大拇指完整的,食指没有,另外三个只剩一节、如果私了该赔付多少?属于几级伤残谢谢<
·桐柏工伤律师: 13781793669(贾律师) 13938985525(许律师)
·我咨询下在你庭开庭的二次离婚判决了吗?
·甲与乙换地,乙在甲不知道的情况下与丙换地,请问一下,这样合不是法."w990mamt20
·我在公司工作4年了。上月公司给我换了新岗位,发工资时奖金只发给我60%,公司的做法对吗?
·我是坂东医院的一名职工,主要工作是看监控。医院有个水泵房,时不时的会漏水,如果漏水我就要通知水电工维修。今年11月9日由于一时疏忽监控没看到导致重大漏水损坏设备,需赔偿...
·李律师您好,我陆文贤,木渎镇人。原在金山村上山头有一处房屋,2005年7月20日卖给外地人孙红海,非本村人徐卫霞夫妇的。由于当年拆迁公司故意没有通知我,直到2020年6...
·桐柏工伤律师: 13781793669(贾律师) 13938985525(许律师)
·你好,张律师在吗?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问题
·2009年我跟妻子离婚,办离婚手续的时候,她答应我房子归我(口头约定),可今年从国外回来跟她要房照,她改口房子不能给我,说房照上我的名字,已经改为她的名字了(房子是婚前...
·暂无
·我是中山南朗崖囗西堡大家街18號,想問問登記房產證仔有權申請女沒有權申請是嗎?
·您好,无产权的房子还是需要谨慎处理。无产权的房子不能上市交易。
·桐柏工伤律师: 13781793669(贾律师) 13938985525(许律师)
·你好我2014抱了一个小孩,因为没有出生证上不了户口。还有她的亲生母亲在我们抱走孩子几个月后因为一场爆炸事故去世了,孩子的亲生爸爸现在在看守所。现在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
·你好!没办结婚证想离婚,想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怎么解决。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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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4抱了一个小孩,因为没有出生证上不了户口。还有她的亲生母亲在我们抱走孩子几个月后因为一场爆炸事故去世了,孩子的亲生爸爸现在在看守所。现在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
·你好!没办结婚证想离婚,想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怎么解决。需要什么?
桐柏工伤律师咨询解答·你好,长期同居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如果不适合及时分开,如果适合,及时领取结婚证 匿名
·公司所在地的法院。 weihaiyang
·建议与律师面谈。 weihaiyang
·桐柏工伤律师: 13781793669(贾律师) 13938985525(许律师)
·应该可以的,具体事宜建议咨询一下计生部门。. 王成军
·直接联系该律师* 吉增萍
·尽快到劳动监察大队申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太公钓鱼
·要看你是哪一方。 潘兆忠
·案由可能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或者承揽合同纠纷。 潘兆忠
·桐柏工伤律师: 13781793669(贾律师) 13938985525(许律师)
·可以报警或起诉她。 ljp334202
·可以协商退回部分费用. 法律咨询
·加以报警! 宋瑞岭
·就看你是什么用处了。 weihaiyang
·起诉解决 张锦天
·桐柏工伤律师: 13781793669(贾律师) 13938985525(许律师)
·问题不清 秦卫东
·回忆清楚,当时放在了什么地方?提供找寻线索,不一定找不到。 宋瑞岭
·那要交的,否则会被强制执行的。 潘兆忠
·可以起诉。 weihaiyang
·可以继承房屋。 weihaiyang
·桐柏工伤律师: 13781793669(贾律师) 13938985525(许律师)
·有证据的可以起诉。 weihaiyang
·律师是可以代理此类案件的。 宋瑞岭
·公司所在地的法院。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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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交的,否则会被强制执行的。 潘兆忠
·可以起诉。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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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可以代理此类案件的。 宋瑞岭
桐柏工伤律师法律常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违约解聘的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违约解聘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的违反纪律。)(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
·电动车会被交警抓吗
不会,只要不违反法律就不会被抓。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驾驶注意事项如下:遵守安全规定,按车道行驶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此,电动车要么是机动车,要么就是非机动车。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必须约定诉讼法院?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必须约定诉讼法院?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不是必须约定诉讼法院,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合同约定管辖时要注意什么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
·桐柏工伤律师: 13781793669(贾律师) 13938985525(许律师)
·一、对于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的?
一、对于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的按照我国部分地区的习俗,双方结婚都是一方出房子,另外一方出房子装修的钱。按照婚姻法的最新规定,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出资一方的,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而其获得补偿也极为有限。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因此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的问题很简单,在结婚之前出的装修费会折合到房子的总价里面,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需要对这部分钱进行一定得补偿,也就是说会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将这部分钱计算在内,由对方补偿给自己或获得一部分房子的所有权。二、离...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
·一、小型交通事故逃避赔偿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小型交通事故逃避赔偿会承担刑事责任吗?不一定会承担刑事的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二、交通事故逃逸情节认定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根据《关于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是指行为人明...
·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在我国,每年成立的公司数量非常庞大,您都以为能够从市场分一杯羹,而每年,倒闭的公司也非常的多,大部分入泥流入海,再也没有什么声息。对于那些走到生命尽头的小企业,不可避免的要走上破产、清算的道路。那么,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今天,我们给您答案。一、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而指...
·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许多人以为,只要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要依法给付经济补偿金。其实不然,只有出现法定情况公司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的话,比如因为员工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那么公司就没有相应的给付责任。按规定,公司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即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3)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2、公司违规导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
·桐柏工伤律师: 13781793669(贾律师) 13938985525(许律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不少的农民朋友并不太清楚这些条件,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到底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农民朋友们解决这一个问题,下面,的我们将为各位介绍一下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以及原则和注意事项的具体内容,请您仔细阅读下文。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1、需要经过发包方同意;2、接受转让方需要是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已经划扣到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是否还属于被执行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和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对已执行到位的执行款应当及时交付债权人。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从被执行人处提取至执行法院执行款专户,该专户资金实质上已由执行法院为申请执行人代管,该款项已脱离了债务人的实际控制,视为已向权利人交付...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违约解聘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的违反纪律。)(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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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只要不违反法律就不会被抓。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驾驶注意事项如下:遵守安全规定,按车道行驶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此,电动车要么是机动车,要么就是非机动车。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必须约定诉讼法院?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必须约定诉讼法院?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不是必须约定诉讼法院,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合同约定管辖时要注意什么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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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的?
一、对于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的按照我国部分地区的习俗,双方结婚都是一方出房子,另外一方出房子装修的钱。按照婚姻法的最新规定,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出资一方的,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而其获得补偿也极为有限。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因此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的问题很简单,在结婚之前出的装修费会折合到房子的总价里面,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需要对这部分钱进行一定得补偿,也就是说会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将这部分钱计算在内,由对方补偿给自己或获得一部分房子的所有权。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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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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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型交通事故逃避赔偿会承担刑事责任吗?不一定会承担刑事的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二、交通事故逃逸情节认定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根据《关于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是指行为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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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在我国,每年成立的公司数量非常庞大,您都以为能够从市场分一杯羹,而每年,倒闭的公司也非常的多,大部分入泥流入海,再也没有什么声息。对于那些走到生命尽头的小企业,不可避免的要走上破产、清算的道路。那么,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今天,我们给您答案。一、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而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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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以为,只要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要依法给付经济补偿金。其实不然,只有出现法定情况公司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的话,比如因为员工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那么公司就没有相应的给付责任。按规定,公司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即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3)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2、公司违规导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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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不少的农民朋友并不太清楚这些条件,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到底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农民朋友们解决这一个问题,下面,的我们将为各位介绍一下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以及原则和注意事项的具体内容,请您仔细阅读下文。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1、需要经过发包方同意;2、接受转让方需要是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已经划扣到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是否还属于被执行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和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对已执行到位的执行款应当及时交付债权人。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从被执行人处提取至执行法院执行款专户,该专户资金实质上已由执行法院为申请执行人代管,该款项已脱离了债务人的实际控制,视为已向权利人交付...

工伤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