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知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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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铁东区知识产权律师专业办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诉讼事务,辽宁铁东区知识产权律师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维权经验,铁东区专利侵权律师、铁东区商标侵权律师代理专利商标侵权赔偿诉讼、专利商标复审、知识产权注册登记、知识产权维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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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东区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一方婚前全额购买房子,婚后做的房产证且有双方名字请问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亲戚在浙江某公司上班,被派到安徽做销售经理。挪用货款140多万用于个人网络*博和挥霍,未用到家庭开支,后被公司发现。家属四处凑钱给公司,现金缴款跟银行转账35万后,确...
·柏律师你好!我首先向你表示感谢,二O0肆年来过你那里咨询讨债问题,得到你帮助表示再一次忠心感谢!这次有遇到了麻烦了又要请教你了,我是新镇村徐xx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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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经济纠纷
·暂无
·欠条,房产,想法律程序
·我是一名教师,2002年被分配到初中教学,所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对口,评职称的时候说学历不对,没履职,没资格。当初人事科分配的时候,根本不考虑用人单位缺什么专业的老师,并...
·律师你好我想咨下女方诉讼离婚要求平分财产,首先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平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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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离婚,孩子给给女方,男方说出生证明找不到了,意思大概不想给怎么办呢
·但是合同有写押金就是条子丢了也不是开的正规发票就是一般收据我该怎么办对方就认条
·本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说给上了工伤保险,各项手续都提供了,鉴定也做了,会不会是单位在骗我呢?
·拖欠工资社保医保劳动仲裁有赔偿吗
·您好!我有个交通事故已于10月19日在青阳法庭审理结束,审理结果会在二个星期内有结果,可至今没有收到法庭判决结果,不知道何事拖延至今未能告诉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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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月份买的预售房,合同最迟交房日期是今年三月底,但是2019年八月交房了,合同里面是写交房一百八十天内办房产证,到现在六月下旬才通知办房产证,查了法律规定是交...
·在4S店车间维修,刮蹭到商品车
·我用房子担保给朋友做了车贷担保人,他车贷还有两还完,我的房子可以卖吗?
·18年末开始两人因情感问题分开,至今女方对孩子不闻不问,主动协商解决女方也不予理睬。
·一个54岁阿姨在儿童乐园带五岁孙子,穿着裙子拉着小孩滑滑梯伤到腰了,儿童乐园算不算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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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死亡两人,我朋友负70%责任赔偿达到家属满意,是否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的结婚被他妈妈收起来了。现在我们有两个儿子。我是刚生完孩子怎样能离婚不往来
·你好,我是一名海员,在五月份的时候交给一个海事中介2000元的中介费让他帮找船工作,谁知道他一拖在拖,从五月底到现在十月份了,2千元中介费,还了我700.还有1200元...
·对没有偿还债务的人能不能申请让他上老赖."w990mamt20
·你好,我是做室内装修的,因我说最快一星期给客户完工,但因迟了几天,把我的店铺被人砸了,经派出所协商第二天完工,付清尾款,但现在胡说话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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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六个人带着凶器来我家闹事,还把我家围墙拆了,还想打人,没打到,这算什么案件
·你好,我的车卖给a有购车协议,没有过户,a的朋友b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a>,我有多少责/p>咨询编号887420|联系手机52***|宁夏-银川|2017-05-111...
 铁东区知识产权律师咨询解答
·如果投入了较多的相关装修费用,可以向对方主张由此引起的损失。 潘兆忠
·直接联系黄梅县的律师. 法律人
·这样的情况估计是没有法子要回了 秦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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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一下劳动监察大队,他们会帮你。 宋瑞岭
·去法援中心申请,但需要符合条件。 weihaiyang
·那可能就麻烦了,有刑事风险了。 潘兆忠
·真是悲惨的婚姻,看着就让嘘唏不已。协议离婚或者向法院起诉,解除这段婚姻状态。 秦卫东
·数额轻微 秦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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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审法院联系。 太公钓鱼
·案情复杂,建议面询。 宋瑞岭
·直接去劳动监察投诉。 weihaiyang
·想问什么呀?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是否拘留要看案情。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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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当然可以减刑。 weihaiyang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这个要结合现场情况认定。 weihaiyang
·还是走正道吧,花钱可能按目前的情况来看,解决 不了任何问题的。 潘兆忠
·看女儿的意思。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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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法院判决的话,你们要回钱的可能性不大的。 潘兆忠
·不用,只要将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将小孩的抚养权安排好即可。 律师
 铁东区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常识
·老人去世遗产如何计算
    老人在去世之后,对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变为遗产,然后由其继承人来继承。而在继承人继承遗产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遗产如何计算,然后才是具体分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两个问题吧。一、老人去世遗产如何计算继承法》第3条采用概括性和列举性相结和的立法方法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是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中第七项的“其他合法财产”界限模糊,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而且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会带来很多方面的问题,后续也会受到很多影响,如果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一定要及时去补办,拥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相关事宜的时候都会比较方便。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流程是什么呢?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可以继承吗?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可以继承吗?作者死后,若其生前无相反的表示,其继承人有权将其未曾公开的作品公诸于众。但这并不意味发表权可以继承,而仅仅是法律推定作者同意公开。对于作者没有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的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但是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如作品的稿酬,出版、改编、上演作品所得报酬等,则可列入遗产发生继承。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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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有哪些特征?
    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有哪些特征?居间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订的一种合同形式。说到居间合同的签订主体问题,很多人会有疑问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其实,法律上对于居间合同的主体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公职人员可以签订居间合同吗?居间合同的主体: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

·犯罪过程中又犯新罪怎么处置?
    犯罪过程中又犯新罪怎么处置?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缓刑期内犯罪能适用缓刑吗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等情节,仍然适用了缓刑,笔者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我国刑法关于缓刑适用的原则,是不可取的。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为“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已经从事实上证明其缺乏应有的悔...

·债务人以概括应收账款质押的,应收账款质权并未有效设立。
    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及登记的质押财产仅概括性描述为出质人自合同签订之日及之后,现在或将来、实际或可能发生的所有应收账款及相关权利、利益。该描述对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数量及状况等基本要素均未明确,故双方虽对案涉质押合同办理了质押登记,但质权并未有效设立。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用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用如何处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以公权力的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的强制执行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以便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的严肃性。这种强制执行的程序当然适用于离婚案件的判决或调解,因此当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可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二、相关费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在选择租房的时候,也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双方在达成协议之后签订的合同。合同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违约金的规定。另外一方面来说,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也是对房屋的保护。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实际损失的30%以内。因合同签订时无法预计实际损失,所以可以适当多约定些违约金,待进入诉讼程序后再调低。1、《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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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分别是什么?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分别是什么?1、非法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运输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2、非法滥伐林木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

·辞退工作不够一年的员工补偿怎样计算
    辞退工作不够一年的员工补偿怎样计算一、辞退工作不够一年的员工补偿怎样计算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辞退,没补偿金其他理由辞退,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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